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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书信 ...

  •   第四章书信

      过了几日,王笙把腌菜坛子洗刷干净之后,就寻了一日,随着村里采野菜的队伍一起进了村东的小山,虽说队伍里几乎都是大妈大婶,有几个和王笙同一性别的,也都是不放心独自放在家里,带出来的小娃娃,王笙这个半大男人,显得尤为突出,不过这几个婶娘到没有嫌弃他,积极的带着气喘吁吁,跟不上步伐的王笙满山的找寻野菜。

      途径山脚的竹林,王笙提出要挖几颗笋子来吃,拿着木锹,狠命挖了几颗就挖不动了,王笙抹了抹头上的汗,甩了甩发酸的胳膊,头有点发晕,扶竹子站好,一扭头就看到同行的大妈,一锄头下去就是一个笋子,挖的飞快,脚边已经堆了一堆,

      王婶娘抬头看到王笙看过来,咧嘴一笑“笙哥儿呀,没事,你是读书的娃子,没做过这个,婶娘帮你挖就是了,别客气。”说着手下一动,木铲没入土中,手腕一掘,一个胖胖的笋子就蹦了出来。王笙看着在地上滚来滚去的笋子,默默的转过头,好吧,婶娘,你才是真汉子。

      最后,挖出来的笋子都装进了王笙的背篓,用婶娘的话说,以前她们也挖过笋子吃,不过看着挺大的,剥了皮还没二两肉,小的跟个手拇指头粗细,没什么好吃的,既然王笙喜欢,就都给王笙带回家去好了。

      回到家,王笙将笋子剥去壳,切成手指长的薄笋片,又取清晨不见太阳光的井水,与竹笋一齐藏入坛子中,挪到了院子里,用水封封好,腌制10天左右,酸笋就算是可以吃了。

      正巧到了半月之期,王笙托车把式刘叔帮忙从镇子上把他定的那套刀具,带了回来,回赠了刘叔一小坛子的腌渍酸笋,那日帮王笙挖笋子的婶娘,王笙也装了一坛子送了过去,第二天傍晚,婶娘特地上门赞了王笙做的酸笋好吃,不愧是读书人想出来的,连他家老头子当天都多吃了一碗饭,他那不爱吃饭的小孙孙也就着酸笋吃掉了一碗饭,这不今儿又送了两筐刚挖出土笋子给王笙。

      王笙得了好评,自然高兴不已,“既然婶娘吃着觉得好,那我把方子写下来,婶娘回去照着做就成了。” 临走前又拿了一罐酸笋让她带回家吃,喜的她连连称好。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了下去,腌渍酸笋经过几家大娘的口口相传,在整个村子里出了名。

      王笙每几日就跟着采野菜大队上山溜达一圈,采采野菜,摘摘野果,也不掉队了,时不时也会跟着村里的年轻汉子们,进深山打个兔子,野鸡,虽然经常没什么收获,身体却是越来越好了,虽说没有变的十分强健,但是总算是脱了那副病怏怏的样子,不用成天的吃药了。而他的刀工厨艺已恢复了前世的水平,村里有个什么红白喜事也会叫上他来帮厨,人人也都赞个好。

      转眼第二年,刚刚入了秋,车把式刘叔给王笙带回了一封信,王笙接到信,很好奇,这个世界还有谁会给他寄信,打开一看,清俊娟秀的官体字,一看便是以代笔为生的书生所代所写的,曾经他也想过到镇子上替人代写书信赚钱,但,半月一趟的驴车,镇子上不菲的房租钱,代笔必须写官体字,都让囊中羞涩,字体仅算公正的王笙打消了念头。

      寄信的是王笙的堂叔,王笙的祖父的妹妹嫁给了镇子上一个开饭馆的一个姓多厨子,虽是一个厨子,但是凭着一手家传的手艺,倒是很是富裕,那个嫁过去的姑奶奶,一直没有生孩子,一直到了三十多岁,都打算给丈夫纳妾了,才生了个宝贝儿子,取名叫多官,继承了家传的手艺,现在在金陵城中一家大户人家做厨子,给王笙写信的就是这个比王笙大不了多少岁的堂叔。

      信里说这个堂叔要结亲了,但他的父母,也就是王笙的祖姑父祖姑奶奶都已经不在人世,本打算邀他的堂弟,王父王贵来做伴当,没想到王父竟然也去了,想着自家亲戚,仅剩王笙一个人,就想问问他这个堂侄子愿不愿意到金陵来住,也好给他做个伴当。

      王笙将看完的信仔细的折了起来,放在手边书桌上,仔细的想着,他来到这个古代也已经有了一年半多了,古代的生活他已经完全适应了,即使出去,也不会因为言行和别人不一样,出什么纰漏。

      在村子里生活,让自己吃饱穿暖是不愁的,但是手中的钱仅仅够自己吃穿用度,余下的也不是很多,想要再攒下钱来在镇子上买个好点的店面却是不现实的,如果不想想出路,估计这辈子他也别想实现开个自己的饭馆做自己的老板的这个两辈子愿望了。

      据他所知,金陵作为京都,世家贵族,王孙侯爵都在城里居住,一个普通的富户在一个牌匾砸下来,十个里面九个都是当官的的京城里是不够看的,也根本不敢称之为大户,据他这个未曾谋面的堂叔的话来看,他当差的大户人家,起码也是三品大员的主宅子。若是到金陵去,通过他这个堂叔在府里找个差事,应当是不难的吧。

      他曾经了解过,这个时代的“雇佣合同”,一种是卖身契,终身卖给府里,属于奴契,生死由人,可以随意买卖,一种是长工,签十年到二十年的合同,人身自由,不算奴契,仍是良家身份,佃户就算是这种,

      还有一种是短工,签一年到十年的身契,同样比较自由,不算奴契,工坊工人就算是这种,但是一般高门大户没有签一年两年的,大多是从五年开始签起。他若是签个五年短契,等赚够钱就离开,回镇子上开家饭馆,也是不错的选择。

      反复思考了一个下午,王生终于下定决心,离开生活了近两年的村子,去那个传说中繁华恣肆,京辎重地的金陵城拼上一次,随即他去了族长家,将这个事情告诉的王家族长,但只说是堂叔叔接他去金陵城小住,并未说其他,等他攒够了钱还是想要回这个淳朴村子的。

      “这样也罢,即是你的堂叔邀你去,你也就去吧,难得有门亲戚,走动走动也是好的。”王家族长看着结实了不少王笙,点点头,这孩子长大了,出去闯荡闯荡也没什么不好的,“笙哥儿,你父母双双不在了,你曾祖父那辈才搬来这个村子,家中也没个长辈,就行了冠礼再走吧,老头子厚脸给你当个冠者吧。”

      “族长给小子做冠者,是小子的福气,小子不敢辞”王笙自是万分同意,古代只有加了冠的男子方是成人了,外出走动,别人也不会把你当成个孩子“族长,还有件事,我家的田地王新家种的不错,现在我即将出村,这租子是不能及时收了,我想着不如我把地直接卖给王新家,也算是凑下路费了。”

      “嗯,这样也好,等下我跟王新家商量下,你回去把地契拿来,到时这事也应该成了。”

      王笙应下,回家取了地契,王新租种几年也觉得这田不错,自家买下来也不吃亏,于是两人在王家族长这里改了地契,这桩买卖很顺利的达成了。五亩地加上剩下半年的租钱,一共十二两五钱银子,去金陵的话已经绰绰有余了。

      “始加(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老无疆,受天之庆。’”

      吉日,已经焚香沐浴更衣的王笙,披散着头,跪在宗庙内,听着祝者的祝词,焚香敬拜,祝者唱罢,作为冠者的王家族长,亲自为王笙束发,加冠,王笙拜谢,再次焚香敬拜宗庙里敬供着的祖先牌位。

      “小子王氏单字笙,自生身,今已二十年,加为冠礼,当秉承祖先遗训,孝敬自持,有爱兄弟,和睦乡里,自身正,德教后人,自身卑,不祸乡里,自身达,披及族人,今承誓训,或不敢忘。”

      “王笙,你父母俱已不再,汉朝 蔡邕 言《文范先生陈仲弓铭》:“君膺皇灵之清和,受明哲之上姿。” 今,本族长代尔父赐你 “清和”二字作表字,意为清静和平 ”

      “清和拜谢族长赐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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