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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云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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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话
我是张云笔,是风都安城郊外暮云村中一户普通人家的独生女。
暮云村和大多乡村一样,村中人家以种田、放牧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归,村中也有些个别人家,开着些各种各样的生意店家。这些人里,属我爹娘谋生的去处最远,他们每天要翻过了山,去到镇上的驿站工作。爹爹掌管往来马匹粮草,娘跟着爹爹谋事,打理杂物,掌管后勤,有时也跟着驿站当家的雇来一些新的拉车伙计,见过形形色色不少的人。因此比别家的爹娘似乎眼界开阔些。
他们一年到头经常很忙,不比其他的爹娘下完地干活晚上就回来,有时常常就是一大早翻过山去镇上,到了深夜镇上的客人马匹都休息了才回。
也有时候爹爹跟镖局,甚至十天半月都不回。
这种辛苦工作的回报就是,我们家也住着村中数一数二的大房子,我们的左隔壁,是封家,他家开着染坊,家里常常悬着染成美丽花色的布料,我很喜欢那个气味,每次趴在墙头都陶醉其中,封家的小儿子封旅,是私塾中又聪明,又调皮的小魔王;右隔壁呢,就是村中的私塾,也是私塾先生苏夫人的家,家主是苏医生,他家的女儿云锦是我的好朋友——不过她自然是比我乖多了,在苏夫人的指教下是个温润如玉的女孩。云锦再隔壁,就是墨家,据说墨伯伯是朝中做大官的,一年也见不了几回;墨伯母在村中开着大酒楼,是老板娘,据说在镇上,平江城里,都有酒楼的总店。他们的儿子墨笛月,也是我们私塾中的一员,有一对精灵般的耳朵,村中都说他会像他爹爹一样,将来做大官。
就是因为鲜有人看管,我从小养成了自己跟自己玩耍的好习惯,整个暮云村,树上水里,——包括各户的墙头,几乎没有地方是云笔没有跑过的。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阵风一样轻松自由,别家被父母看管得严的小伙伴都十分十分羡慕我。
然而再强的风也会被墙挡住——我娘就是那样的墙。我娘心思精明,凡事争强好胜,性子相当强硬,虽然她时常不在,但只要有机会,从不吝管教我,且她身上有种说不出的气质,我自小就十分怕她。尤其是打从有记忆的时候起,每晚睡前,娘都会煎一碗药给我喝,娘说那是山梨熬成的,可是我闻着怎么也不像,每每喝了总要作呕。幸好娘和左邻右舍相处融洽,墨伯母总是时常来走动,带一些自家做的点心,能让我忘却那些暂时的苦涩。
娘从不告诉我那到底是什么,只说我喝了就会比其他小孩子聪明的秘方,可是我知道,那是因为有一天我告诉娘我身体常常觉得寒冷,尤其是夜里,别人在被窝里越睡越暖,我却常常能把爹给我暖好的被窝睡得越来越凉——就像冬日里把被子晾在了天寒地冻的外面。夏日里还好,爹还愿意搂着我睡,可是到了冬日,我能把爹都带出风寒。
娘平日里一向好强,不愿意告诉别人我有这样的隐疾,但长久之计还是请了苏伯伯上门来,开了几副压制寒气的药。有一日娘身体抱病,我就偷偷把药倒掉,那一晚,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境,梦中不但伴随着刺骨的寒冷,还有深不见底的黑暗,我在几乎窒息中,还感到有一个女人在我后颈狠狠拍了一掌,这一掌一定是打在什么关键的穴位上了,令我浑身麻痹。
醒来后我才知道,夜里我发高烧,伴随浑身发抖,要不是爹夜里起夜给我盖被子,恐怕就要送出一条小命。
从那时开始,只要我稍有不听话,娘就对我严厉责罚。
我爹就不同了,自小爹都把我捧做掌中宝。记得我尚不十分懂事的时候,有次从路边顺手捡回两只小鸭子,爹趁娘回来前,利落地在内院给砌成了一方小池给我和鸭子戏水玩耍。这件事被娘给左邻右舍念了个遍,是说爹太宠溺我,早晚要坏事——即便我在后来从厨房偷出两片肥膏喂了它们,导致不出二日鸭子就横死池中,我爹还是悠然地对火冒三丈的娘说:“咱家云儿心思之奇,可贵……”
话音未落,娘提起扫把,驾轻就熟地向我冲来。我随自顾自在地上盯着鸭子尸体看,也早有准备,站起来就往院门直奔而去。
出了院门,我左右一望,立竿见影的看到人。
但凡是人,便能成为云笔此刻的救星。因我娘是爱面子图个虚荣的,她是万万不会在外人面前揍我——而来人不但是救星,简直是段位极高的救星——堪比太白金星。
我原地一个侧身,来不及多想,直奔她怀中撞去。那姑娘与我同龄,正住我家隔壁,头上挽着两个髻,鹅黄的丝带柔柔的坠在肩膀上。上身着素罗云袖薄衫,抹胸襦裙,也是鹅黄。整个人远远看去暖意融融。我眼见她笑语盈盈,正如天仙下凡。天仙却见我直奔而来也不躲闪,被我撞得倒退一步,手臂上挂着装满红果的篮子也蹦出了好多颗。就算如此,她还是腾出一只手,不紧不慢的在我扬起的头发上顺了过去,轻柔的力度似乎在抚摸麦田里一颗春苗。
“怎么啦,云笔?”清冽的声音,听闻此声者人人皆知说话人眼含笑意。——这个人,就是我的青梅青梅,苏云锦。打小,我娘严格要求我,书读百家,艺修八门。可惜我并没有一般书中女主那般冰雪聪明无师自通,又从来不肯真的肯下功夫,所以最终达成了“万物都知一点点”的尴尬局面。被扫把揍也是日常。
云锦就不同了,苏夫人是这一代圣言私塾的先生,渊博的多,也温柔的多——至此她教导出的云锦,虽说功课也不比我好上多少,但生生有一股认真的劲儿,让人总觉得她做什么都是那么美好。就比如在私塾我同她各执一卷中庸,事实上我们都倦的读不下去,云锦侧头盈盈的样子也会让旁人觉得她就是年少的什么晚屏居士。至于她那一首娟秀的小字就更不必说,同她比,我的一手草书。估摸着没见过云笔的人,都会觉得云笔就是一介莽夫。
眼下,娘追至眼前,云锦的手温柔的一转——连我都不得不佩服她怎样这样顺顺利利的做到的——她把我的头整个转到她身后,看起来却像我自己躲过去似的。“文伯母——”她抬起云袖,掩口一笑,眼睛直撞上我娘,却说不出的弱柳扶风:“这是我娘刚从内院摘的山楂,想这些天也开始热了,难免不舒服,给文伯母熬汤的。”说罢把篮子向前一送,还侧头对我一笑:“你就会给我添乱子呢,看洒了这么些,得怎么赔?干脆叫文伯母把你罚给我罢,反正还要再摘几篮子的,给笛月也送去些。”
娘接过篮子一愣,也笑了。道:“看看人家的女儿整日都做什么,张云笔,且看看你罢!跟云锦去,能帮个忙倒好,怕是吃了人一树果子才是!……也好,云锦你用得上这丫头,省得在我眼前添堵。除了惹祸怕是也没别的高明之处了。”“怎么会呢。”云锦上前一步,与娘在衣衫花样话题周旋一阵,我垂手,松了口气。
娘离去后,云锦回头看看我,她一语不发,一对眸子若含着两潭深水。我当时心下想着:我若是男儿,定一成年就去苏家提亲,踩断她家的门槛,献出我所有的大母鸡。
真的愿意!!
过了一会儿,云锦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突然就收敛了平日脸上的笑意,望了望自己空了的手臂沉思半晌。而后,她回头问我:“云笔,你的彩绫,可是戴在身上?”
喔,我忘了说,我还有一个很长的,关于师父的故事没有讲。
师父给过我一条叫做彩绫的白绫,它藏在一只手镯里。那是我是从不离身的。
我明白云锦的意思。每当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事儿,她都喜欢叫我陪去湖边的桃树上去坐着。
我的彩绫,是我的宝贝。小的时候我只知道不论它离我多远,只要我伸手凝聚内力,它总会旋转着向我飞奔而来。我小小的愉快,便是伸展它,钩住暮云村高高低低的枝叶,荡过湖水,飞上树梢。村子里的孩子一度很羡慕我这个本事。因为除了内力是天生的,那年岁一方彩绫也是非常稀有的宝贝。我非常珍惜它,几乎不会随便拿出来用。但对于云锦例外。
云锦心情不好的时候,总喜欢看远山和云。我觉得这就是我们的不同吧,一个静如处子,一个动如脱兔。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在湖里捞鱼,或是哪怕捞石头——也许我还会跑半个村落,在笛月哥哥的篱笆下喊他出来追兔子。
本来已经是心情不好,坐下怎么会更好呢?
我想不明白。但是云锦想看,我当然可以陪她。
自从有一次她从树下看到了我正在桃树尖上荡秋千的样子,就期待着上树看看。可是云锦哪有我一天到晚爬上爬下的灵活劲儿?
所以我会跳上湖边那棵最高的桃树,然后用彩绫把她一起拉上来。——第一次她坐在枝叶间望着湖水,不知怎的就深深着了迷。这种事我们总是悄悄的做,老桃树的树梢有些脆了,村里的老人们常说那很危险,会跌下来——但那是我和云锦的秘密基地,我们不在乎。
我并不知道,我羡慕着云锦的时候,云锦也对我的生活心生向往。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痛苦,正如每家都有每家难言的苦衷。只是那个年岁的我,并不知晓。正如我并不知晓此刻供我欢乐的彩绫,也有一天会绑住他人的头颈,一击毙命。
我并不知晓,我会踩着一地生生白骨,只为那个人,脸上带着泠泠冷笑,对我伸出他细长惨白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