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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二十一章 逛街 ...

  •   冯定尧提议说:“出去走走吗?”
      涂晓本来打算出去走走的,但是和冯定尧,她又有些犹豫了。冯定尧说:“明天要走很多路,你这鞋子有点不大合适,要去买双运动鞋。”
      涂晓低头看了一下脚上的皮鞋:“我带鞋子了。”
      “那就随便走走,这地方虽然落后了点,但每个地方都有各自的特色,值得看一看。”冯定尧说。

      涂晓刚想拒绝,同事小王正好出来了:“涂总,你们要出去吗?带上我吧。”
      涂晓看有第三个人在场,便点头答应了:“好,一起去走走吧。老张呢?”
      张亮在后面摆手说:“你们去吧,我要去看看我们发过来的东西。”
      冯定尧笑着说:“那就辛苦你了。我们走吧,涂晓。”

      J城是个山城,准确来说是四面环山,像是躺在大山的摇篮里,城内有河流蜿蜒流过,景色十分灵秀。有山有水的地方,总是风景如画的,这是优点,也是缺点,山多,交通就不便利,因为太过偏远,又没有鲜明的特色,旅游业也发展不起来。经济发展也就自然滞后,连带文化教育事业也落后。

      这是个闲适的小城,又是春光烂漫的季节,贵州的春天比G市的来得晚,此刻正是春意正浓的时节,空气中弥漫着分辨不出来的甜香,不知道是哪种植物的花香,醉人心脾。
      三人漫步在街头,小王跟只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一个劲地跟两个人说话。她是公司里最年轻的职员,24岁,据她自己说胸无大志,又比较热心公益事业,所以就进了基金会。

      小城不大,又是多民族混居,所以很多特色小店。小王看见什么都觉得新奇,都要过去看一看,尝一尝。涂晓有些羡慕她,青春热情,自己的青春似乎是22岁那年戛然而止了。
      小王拉着涂晓进了一个彝族手工小店,彝人尚红尚黑,色彩浓重,那些手工服饰、包包都不太符合大众审美。小饰品做工倒是十分精致,以金银为主,小王兴致勃勃:“你看,这耳环怎么样?做工好精致啊,涂总,你买一对吧。戴着肯定好看。”
      “算了吧,我也不喜欢戴耳环。你戴好看,你买吧。”涂晓摸了一下自己耳垂上的茶叶梗,她的耳洞是很小的时候穿的,为了不长起来,就插了两个茶叶梗,很少戴耳环,因为戴着不太方便。

      冯定尧端着相机,一路走一路拍,一晃一晃地跟在两个女生后面,听着她们叽叽喳喳的谈话声,有种远离尘嚣的宁静,他享受这片刻的闲适,看着涂晓就在眼前,巧笑倩兮,觉得自己的世界像这四月天,一切都鲜活起来了。

      小王是个十分外向大胆的女孩,出了办公室,她也就无所谓上司老板了,说话也没那么拘谨,她开玩笑似的扭头跟正在拍照的冯定尧说:“冯总,你来帮我们参谋一下,看看哪个好。”
      冯定尧被点了名,走过去,站在涂晓身边,看了一圈,然后指着一对耳环说:“这个红色珠子的漂亮。”那对耳环是白色细绳串着几颗红色的陶瓷珠子,像相思红豆一样明艳,很简约,也很漂亮。

      小王说:“冯总的眼光真好。可惜我不能戴这个,我皮肤偏黄,涂总你很白,戴这个试试?”
      涂晓摇头:“不、不,我不戴耳环的。”
      “你戴一个试试嘛,给我看看好不好?”小王软磨硬泡,终于缠得涂晓将耳环戴上了,还别说,确实挺漂亮的,冯定尧举起相机,给她拍了个侧影,小王拍手,“不错,挺好看的。买了,涂总。”

      这款耳环充满了异域风情,也略显夸张,不是涂晓这种中规中矩的人能够戴出去的,所以她摘下来挂回去,笑着摇头:“不用,买了我也只是放家里收着了。”
      小王一脸可惜的样子,冯定尧也没有劝她。小王最后买了一对银耳钉,试了半天,总不能什么都不买,店家也会不高兴的。两个女生出去后,冯定尧将那对耳环取下来,叫老板包装好,然后揣进了自己兜里。

      逛了个把小时,觉得累了,三人进了一个小茶馆里喝茶。小王兴致勃勃:“原来出差这么好玩啊。”
      涂晓笑起来:“明天你别叫苦就好了。”
      小王端着茶杯,吐舌头:“不会一整天都要走路吧?”
      “我估计要走几个小时。”涂晓说。
      冯定尧没做声,到时候估计不是走几个小时,起码是好几个小时,否则也用不着早上五点就出发。

      茶馆门口种了很多花草,一条黄色的土狗趴在花草前的水泥地上晒太阳,一只黄白相间的猫蹑手蹑脚地过来,挠了黄狗一下,黄狗猛地一惊,跳起来,接下来猫飞狗跳,立刻热闹起来。涂晓托着下巴,饶有趣味地看着猫狗大战。冯定尧已经拿着相机去外面拍照了。

      小王突然说:“我一直想养一条狗,但是自己都养不活呢,唉。”
      涂晓看着门口蹲着拍照的冯定尧,突然想起那年他们打算养一只猫来着,后来一切都变了,养猫的计划也搁浅了,就如同小王说的,自己都养不活,还养猫呢。她试过养鱼,结果没到半个月就没了,养乌龟也没超过三个月。倒是那些花花草草,只需要浇点水、给点阳光就能活,倒是照料得还不错。不过搬家的时候几乎都留给表弟了,自己只带了两盆最爱的花草过来。

      冯定尧拍了一会儿猫狗,隔着玻璃墙看着涂晓,忍不住举起相机给她拍照,被小王发现了,拖了拖涂晓的衣袖,示意她看往冯定尧,然后还冲着冯定尧的方向比起了剪刀手,涂晓则有些无奈地笑了一下。冯定尧见小王那么热忱,只好将她也放进镜头里,不过一直对焦在涂晓身上。

      涂晓以手抚了一下刘海,站起身:“我们回去休息吧,明天任务相当艰巨,需要好好养精蓄锐。”
      小王点头,跑去跟冯定尧说话:“冯总,拍的照片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冯定尧将照片调出来给她看,小王一直在惊呼:“哇,冯总你拍照的技术真好啊,涂总这个表情抓得特别好。涂总你来看。”

      涂晓有些僵硬,但是也不好不看,她凑过来看了一下,那张照片是她托着腮看猫狗打架时拍的,神态恬静,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容,阳光落在她的下巴上,整张脸半明半晦,光影交织,眼睛因此格外明亮,似有一种叫幸福的感觉从中流淌出来,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动人美感。
      小王叽叽喳喳:“我觉得这照片都能送去参加摄影大赛了。冯总,你是专业的吧?”

      冯定尧笑了一下:“学了一点。等我回去了,将照片发给你们。”
      “好,谢谢冯总。”小王高兴地说。
      涂晓淡淡地说:“谢了,回去吧。”早知道冯定尧的摄影水平不差,没想到还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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