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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我叫古长风,是古不是顾,请不要念错了。
      是不是也很好奇,为什么不是顾呢?
      咆哮:我也想知道为什么啊!好吧,看你求知欲这么强烈,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好了。这全都要怪那个懒鬼作者,因为输入法打出来是古他就随便来了!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不是本文的主角!我居然不是主角!
      不是主角就算了,为什么要让我先出场!不知道这样会让读者们弃文的么?不知道现在的读者都喜欢上来就是花前月下、芙蓉帐暖、干柴烈火、噼里啪啦的吗?不知道还得外加包子一摞,可攻可受可卖萌的吗?
      算了,扯这些也没用,那个死没良心的既然安排我这个路人甲出场,我还是安静的做一个龙套吧。
      本书的主角叫轩辕传奇,没错,他就是传说中酷炫到没朋友的男主,轩辕传奇。
      故事的梗概是:我们的传奇主角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打倒爬起,再打倒再爬起,不停的打倒然后爬起的旅程之后,征服了全世界。其中笼盖了无数小弟,或忠犬,或腹黑,或冰山,或玛丽苏,以及等等;还收获了有无数的美女,要么倾国倾城,要么聪明绝顶;当然,最重要的反派怎么能少掉!
      可是,世风日下,随着网文界的迅猛发展,人类已经不满足于普通的种马爽文了,越来越多的作者开始寻求新出路。于是本书的反派先生,邪魅狂狷的楚紫禁公子,成功的被穿越了。
      (这一段话说得这么正经,大家一定能看出我是个严谨的人!)
      被穿越之后,我们的穿越人士会做什么呢?让我们拉进镜头,偷偷看一下。好了,镜头停在一面镜子上,穿越先生的手摸上了自己的脸,似乎正在感叹自己的新面孔,他发出一声惊呼,似乎对这张脸的好看程度有些吃惊。
      穿越先生恍然大雾,原来他这是穿越了。一直叫穿越先生会有人说我在凑字数的,所以我们来叫回他的本名。
      “穿越先森,请问你的本名叫什么呀?”
      “咳咳,其实……我是个姑娘。”穿越人士羞涩的眨了眨眼睛。
      ‘啪’的一巴掌被拍飞了,艾玛,糊我一脸血。妈蛋!你不知道现在雷女穿男的人很多吗?你不知道你这样是会被黑的吗?
      好了,来,我们切换频道,换一个穿越人士。
      为了避免发现雷同事件,我决定放弃问问题。至此,称呼穿越人士为……为什么呢?好了,就叫他什么吧!
      听他的名字就一定是个世外高人!
      高人先是疑惑的片刻,而后在某个随从那里得知了自己所处的世界,眼睛里闪过五花八门的不同情绪,抱歉他闪太快,瞎了我的狗眼。
      ——说好的什么呢?
      是的,你猜对了,高人是从现实世界里传过来的宅男,他追随网界多少年,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外表高冷,内心吐槽。然后高人顿悟这是某个作者手下的某本书。
      他兴奋了,又抑郁了。在脑海中小天使和小恶魔打了无数场架之后,果断决定抱主角大腿,成为主角的亲朋好友、基友情人,居家旅游必备品,这样主角一定不会舍得让他死翘翘的。
      经过一系列的悲欢离合,也就是传说的狗血,主角终于被这个死宅男掰弯了,忠犬变成病娇。再经过一系列的你追我赶,主角终于心满意足的将反派先森拆分入骨。从此他们终于永远的过上了幸福生活。
      好了,本书完结。
      哼,开玩笑,怎么可能!虽然我是个短小君,但本大爷还没出场故事怎么可能结束!
      以上是作者的基友YY出来的,我们高贵冷艳的作者君一定不会这么狗血。于是——有了我,古长风,传说的弟弟。
      是的,轩辕传说有个弟弟,虽然我两不同命也不同姓,但我是他弟弟。你不要误会,此弟弟非彼弟弟。什么?别装了,看了这么多耽美小说你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弟弟!算了,我也不知道我是那个弟弟了,反正最后都会是那个!白白( ^_^ )/~~
      本来已经死在第一章,促发主角金手指的道具本大爷,现在活了。因为作者某天脑洞大开,决定在网文界另辟新径。所以说,主角和反派怎么可能是真爱,他们明明是宿敌。
      那穿越先生有什么用咩?——不好意思,既然他穿成了反派,他还是在反派的路上一路狂奔吧。
      反派先生诧异,“他怎么还活着?”
      传奇主角高贵冷艳的瞥一眼,“他不活着应该在哪儿?”
      不对,说好的忠厚主角呢?这个人这么霸气侧漏,一定是我眨眼的方式不对!我眨我眨我再眨……
      “长风,你怎么了?眼睛疼吗?”轩辕注意到古长风不停的眨眼,低下头问道。
      “啊?好像进沙子了。”古长风顶着一张包子脸,又眨了眨眼,睫毛长长的挠过轩辕传奇的心里,掀起一片波澜。
      果然,还是我的长风弟弟最可爱。轩辕传奇一改高贵冷艳,蹲下身温柔的吹了吹古长风的眼睛,果然忠犬属性还是在的。
      好吧,被你发现了,主角其实也是穿越的。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后,他领悟到原来好人是没有好报的,而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好的弟弟还早逝。他没砍死反派先生已经很不错了,指望他给个好脸色,呵呵,做梦去吧。
      这一次他重新回来,一定要将金手指发挥到最大极限。
      反派先生:“……”这剧本不对啊!主角弟弟为什么没死?主角为什么这么狂拽?主角为什么没对我一见钟情?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呢?
      不好意思,少年,是你进错了剧本,你应该去十万个为什么,路口左转,不用谢。
      古长风:作者君,不是说好由我来讲故事的吗?你出来,我要和你谈谈人生。出来呀,我保证不打死你!
      好了,作者已经被我打死,现在我要开始说话了。
      传奇主角因为是穿越的,所以他已经打破这个世界的规则了,换句话说,他已经超神了。超神之后干嘛,我觉得他一定很厌世,要不就是很厌食。不然他总是用喂猪的办法喂我要怎么解释。主角我说你不爱吃饭也不要逼我把你吃不掉全吃光。你是想撑死我,再带我一起升天吗?你真是太恶毒了!
      不过,这个水晶猪蹄怎么这么好吃,还有这个烂顿肘子、双味明虾、咖喱鱼头、拔丝山药、熏斑鸠、八宝榛子……我不行了,我的嘴一定是吃了炫迈,根本停不下来。
      古长风,“好好,好好吃,传奇你不吃吗?”
      轩辕宠溺的揉揉偶的头,笑得那叫一个春风拂过大地,万物复苏,“你吃就好。”
      古长风赞同的点点头,主角你已经超神了,就不要吃凡人的五谷杂粮了。我知道像你们这种习惯吸灵气的神(经病),这些在你眼里一定是猪食。
      哈哈,猪食都吃得这么开心的我真的是没救了。
      所以我早就被主角带坏了!
      #所以作者你还不出来拯救崩坏的世界吗?这个贱人大晚上说这么多好吃的,他是在找死,你还不赶快去成全他!#
      #作者君:不好意思,正吃着,没空#
      读者:“……”
      轩辕传奇一记飞刀飘过,“怎么?你有意见?”
      读者:“= =……没有。”QAQ,麻麻,我要回家,好怕怕。
      反派先生义正言辞的站出来,“轩辕,你怎么可以这么无礼。读者可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轩辕:“收起你那幅假好人面孔,衣冠禽兽!”
      反派先生武力值为零,飘走。
      在各派势力的不懈劝说下(你确定真的有人看?),作者终于让古长风成功哑了,现在换作者讲话。
      恩恩,大家好,我是这篇短小君的作者。
      你们不要骂我,也不要对接下来的事保佑期望了。其实这就是一个不安分的酱油逼着作者君写下的屈辱史,现在作者的手废了,古长风哑了。所以,故事还有谁来说?
      轩辕传奇是不可能的,你看他那么高冷,除了对古长风脸色少好一点,作者还要看他脸色——所以他的戏份才那么少,作者在给他穿小鞋呐。
      至于穿越先生,额,他是个意。因为时空之门被无情打开,他又被冷酷无情的传奇主角打击得五体投地,对这个世界生无可恋,重新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所以接下来的事,你们就脑补去吧。
      其实这就是一个小白甜文的说~
      偷偷告诉你,古长风被轩辕传奇养肥偷偷吃掉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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