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t try to hard, the best things come when you least expect them to. 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
遇见他是在一个下雨的季节。我站在巷角,两指间的烟头若隐若现。 “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会出现群殴现象。”本以为如今已经腐朽到溃烂的社会盛行暗中投毒的风气,所以当看到如此正直的解决方式时还是让我不禁感概――― 果然,像我这种只和白纸黑字打交道的人已经和世界隔绝了。 正当我浮想联翩时,一记闷哼声传入了我耳畔。 看来,那人被打得不轻。也是,一个背着书包的家伙被十几个戴黑墨镜的大汉围攻,能撑到现在已经让我心生佩服。 疑?你问我什么时候抵达现场的?怎么不上前正义地阻止顺便将坏人绳之于法? 第一,从他们刚开始时我就到了。 第二,我不是警察,只是个路人,还是个准备交稿的路人。虽然不满这场殴打造成我迟到了近20分钟的事实,但是也没必要往枪口上撞。 雨下得越来越大,不过附近的气焰减弱了不少,大汉们纷纷畏罪潜逃,走之前还不忘在那倒霉家伙的背上补上两脚。 看了看表,已经迟到30分钟了,主编估计已经在喷火了。 我灭了手中最后一根烟,径直向前走去…… The past time so familiar But that's why you couldn't stay Too many ghosts, too many haunted dreams Beside you were built to find your own way... Now and then……这首歌就这么毫无预兆地响起。看了看脚边,原来是那倒霉家伙的手机铃声。 那家伙正向我的脚边匍匐前进。 我蹲了下来。我承认我不是个善良的人,所以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突然发现他浑身是伤,只除了那张脸。莫非现在□□奉行“打人不打脸”的原则?果然有职业道德。 我有个特殊的癖好,就是对人的脸特别感兴趣,尤其是与众不同的脸。 就比如这位的。狂野中带着不羁,琥珀色的眼眸中又透着未脱的稚气。 是的,之所以能发现他的眼眸是琥珀色的,是因为他已经成功爬到了我的面前,接了电话。 ………… 30秒后…… “你们TM巴不得我死吧?!行,我认输了!老子TM不会再回来了!” 我可怜这部手机,被振得可怜。 那家伙瞥了我一眼,随后很不幸的倒在了我的面前。 ………… 又想起了那首歌的旋律。看在这家伙还算有品味的份上,我发扬了一下人道主义精神,将他扛了回去。 什么?你问我怎么忽然扮起好人来了? 我是个作家,难得也会感性一回。
本章中的英语短句是摘自一首名位LOVE的小诗。
那首now and then是首很好听的歌,虽然到现在还不清楚歌手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