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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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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变成好哥们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就像别的竹马竹马一样,同样的幼儿园,同样的小学,同样的高中,然后是大学。因为两个人都很优秀,就连班级也是一样的。他们没有决裂的争吵,没有搬家的离别,只是静静地陪伴着对方,日子就这样过来了。何煜看着言清从走路还摔跟头的软萌长成了听话可人的少年,接着成了五官精致的青年。再然后,何煜发现自己的目光早就离不开那个满眼含笑的人了。
何煜看得很开,发现自己的感情后,他冷静地分析了一番:首先,言清和他一同长大,彼此熟知,不需要再费时间互相了解、磨合。其二,自家父母和言清妈妈早成了好友,这为以后出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哦,为什么单独提出言妈妈呢,因为何煜很小时就发现言清家里一直只有妈妈。虽然言清不说,何煜也了然了,于是愈发地想保护他。其三,班上有些女生不是也悄悄地说过他们俩很配吗,不过他好似忽略了这些妹子们神奇的配对方式。所以说,利远远大于弊啊。就这样,不消一天,何煜内心里插着红角举着黑叉的小恶魔不费吹灰之力完胜了戴着光环扑着翅膀的小天使。
其实生活没有什么变化,因为他们一直是形影不离的,你看,就连老天也为他们创造了绝佳的前提。再加上何煜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长歪,变成了外冷内热,寡言面瘫,看似高冷实则闷(逗)骚(逼)的少年,连伪装都不需要了。
何煜也很乐观,因为他觉得在二十一世纪这个风气开放的背景下,一切新兴事物都易于被接受。而且言清从小到大都和自己在一起,就是冤家也有了感情。由此可证,拐回家也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为了达到新三好男人,何煜在追媳妇的路上越走越远。笨手笨脚的他学会了做菜,虽然一开始烫红了手臂,切伤了手指,但看着言清捧着饭盒,满脸崇拜,万分感激的小媳妇样时(我们就不揭穿何小攻的脑补了),何煜觉得心里瞬间满满的了,连带着觉得那天痛苦的音乐课也有意思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