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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24章 蒲公英的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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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哪天开始,戴上眼镜的那一瞬间,总会看到一束鲜花。
每天都是不重样的,星期一是玫瑰,星期二是向日葵,……前天是满天星,昨天是百合。
今天又会是什么呢?
似乎因为有了期待,本已静如深潭的内心又起了一丝波澜。
“沈先生,又起这么早呀!”
“护士小姐,今天又是谁送的花呢?”
护士从小推车上取下来一朵荷花连带还有一个莲蓬,顺手放在床头柜上,一边扶起沈慕流,一边纳闷道,“也是怪了,今天是个报童,每天都是不一样的人,刚开始还以为是沈先生的朋友多呢……”
沈慕流尴尬的笑了笑,“说来惭愧,孤家寡人一个。”
护士小姐毕竟是年轻女孩儿,看着那斯文英俊的脸庞,不由自主的红了脸,颇有些不知所措,“怎么会呢,沈先生你人挺好的,我,那我就先出去了!”
……
拿起桌上的莲蓬,抚摸着一颗一颗密密麻麻的凸起,于是忆起小时候先生让背的一首诗。
“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突然手上用力,莲蓬裂成两半,一枚枚乌黑的莲蓬籽散在床上,随手拾起一颗,放进嘴里一嚼,却是苦涩难当。
眼前好似正播放着黑白片,镜头一下子就切换到老宅祠堂里。
父亲拿着藤条,对着自己怒目道,“不成器的东西,玩物丧志,不务正业!说完就是一顿猛抽。
沈吉不忍心,上前帮他挨了几下,“老爷,不关少爷的事儿,都是我那臭小子教唆少爷,赶明儿,我就让他妈把他带回乡下!”
“我不要,你打死我好了,我不许你让吉祥哥回乡下!”
“混账东西,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沈老爷感到家长权威受到了挑战,火气更甚,竟是往死里打他。
胳膊向来拧不过大腿,挨了一顿打,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只是后来,吉祥哥倒是真没再见到过了。
再后来,听吉叔说自己在英吉利的那些年里,吉祥成了亲,没几年就给家里添了大胖小子。媳妇也会持家,一家人在乡下,日子过得也挺好。
沈慕流又捡了一颗莲子送进嘴里。
白云与池塘,远处大雁成群,自己坐在船头,置身于荷叶飘摇中,微风习习,极尽悠闲。
苦涩过后齿颊留香,勾起馋虫而不能过瘾。沈慕流喃喃道,“可惜了,想来当时平白挨了顿打,然并没有体验到此等乐事,自己的确做了很多亏本买卖呀。”
已是白露时节,身在春城,俨然是不知索然秋意为何物的。
沈慕流的气色很好,白净的脸颊泛着健康的桃红,抬手隔着衣服按了按裹着纱布的胸口,想来自己是真的痊愈了罢。
其实应是明了既然从来没有过纯粹的爱情,那就只有纯粹的生活罢。
人的心都是会变硬的。
我能够不再爱你,那么我就解脱了。
一个月之后,沈先生准备出院了。
顾荻心里还是很重视自家表弟的,一大早就驱车到医院候着。只不过一贯口是心非,一路上不停地骂骂咧咧,“兔崽子一天到晚就只知道给老子找麻烦,我不是看他没爹没娘孤家寡人一个,老子才懒得搭理他呢!”
林岳坐在副座上,偷偷撇了撇嘴。
医院的人许是没见过这么大阵仗,只是接个病人回家,竟劳师动众一卡车士兵。
统共也没多少东西,一瞬间病房里就变得空空荡荡了。
沈慕流像是有什么心愿未了,迟迟不愿离开,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病床上。
“沈先生,顾将军再催了,您还有什么东西要收拾,我来帮您!”
“护士小姐,今天没有送花的?
护士被他问得一愣,突然反应过来,“哎呀,今天还真没有送花的呢!难道那个人知道您今天要出院!”
沈慕流一听,随即起身拿起外套走出门去。
好像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能收到鲜花。“昨天是西洋水仙呢。”
心中不免有一丝失落,眼底的光也渐渐黯淡。
顾荻今天的心情还是挺好的,直到一辆福特突兀的停到自己的车前,挡住了视野。
林岳一瞧这架势,赶紧先宽慰住顾荻,“奶奶个熊,狗日的咋这么不长眼,没看见后面一车当兵的么,少爷,你先等等,我去知会他一声!”
“别凶神恶煞的把人吓住了,毕竟在云南,小心为上!”
林岳点头应着,心里却十分委屈,“还不是你凶神恶煞惯了,我怕你一个不高兴要去毙了人家。我可向来都是文明人,今儿个还提醒我,还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呀!”
不等林岳上前知会,福特车开门冒出了一个金灿灿的脑袋。
沈慕流刚一走到医院门口就看到了。
“乔治。”语气里有一种豁然的意味。
金发先生手捧一束雏菊,径直朝着沈慕流走来。
“沈!surprise!”
林岳见势不对,急忙掉转头跑向顾狄,弯腰扒在车窗上,“少爷,您还是自己下来看看,来了一洋鬼子!”
顾荻一听,猛地推开车门,脸色也沉了几分。林岳仗着灵敏的身手,倒也及时躲开了车门的袭击。
走近一瞧,见他们二人谈笑风生,很是熟稔的样子。于是也收起几分戒心,上前拍了下沈慕流的肩膀,眼睛却一直打量着金发先生。
沈慕流无端感到有些许尴尬,慌忙介绍道,“表哥,这位是我在英国的同学乔治。”
乔治礼貌性的伸出手,“你好!”
顾荻见他样貌不凡,一双冰湖般的眼睛水光粼粼,嘴角又勾着一抹和善的笑容,随即摘下白手套颇为正式的与之握手,“你好!”
林岳在一旁也不禁暗暗多看了乔治几眼。
攀谈几句后,众人也就各自打道回府。临走之际,顾荻客套的对乔治说了句以后经常联系。
不想乔治却是以此为借口,隔三差五就去拜访沈慕流。这都是后话。
沈慕流坐在车里,心里却不怎么痛快,或许是因为想象有违于现实,此时的他倒是宁愿永远都不知道送花的那个人是谁。
医院又恢复了一贯的安宁,汽车带起的一地尘土也静静飘散到各个角落。
不知从哪儿飘来的蒲公英,随遇而安的跟着尘土掉落在角落里,或许来年又会有一棵新的蒲公英吧。
“艹,该下下雨了,这么多灰!”角落里走出来一个人影,逆着光慢慢走远,孤独的有些可怜。
阿虹在租界里经营着一家花店,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她是没有那么好的记性一一记住的。
可凡事都有例外,比如一个平头青年。
记得从那天开始,每个早晨他都会在店门口等着自己开门营业。从最初的玫瑰,向日癸……到后来他根本就喊不出名字的花。每天他都会买上一束,仔细嘱咐要包的漂漂亮亮的。
因为他要拿去送人,送给一个重要的人。因为他觉得自己对那个人做了过分的事情,希望能得到他的原谅。
可是阿虹分明看见他拿着自己用心包装的鲜花,走出店门,随手就交给了一个报童,一个车夫,一个女学生……
“我不卖你花啦!”阿虹拿着剪刀修剪着手里的芍药。
“你这丫头片子说什么呢!老子又不是没给你钱!”
“我明明看到你把我的花随随便便就给了别人,你还编故事说是要送人乞求原谅的呢!”
平头青年黑着一张脸,扭头就走出花店。阿虹被那架势吓得手一抖,可惜了一朵芍药。
“慢走,欢迎下次光临!”阿虹热情的招呼着客人。
“嘿,我不买你的花,你帮我包装一下总可以吧!”
“你怎么又来了!”阿虹看着青年裤腿全是泥,手里拿着一朵大荷花,扑哧一笑,“你这个年纪当善财童子怕是老了点!”
青年也憨憨的笑起来,“你误会了,其实我是托他们帮我去送花的。”
阿虹了然道,“男人大丈夫,真不明白你怕什么!”
青年暗暗道,“我怕他讨厌我,我怕他恨我。”
……
今天是最后一次和他见面了。青年抱着一束蒲公英,带着坚定道,“今天那个人要出院了,我就勉为其难,亲自去送花,哈哈!”
阿虹不屑道,“早干嘛去了,行了行了,你快走,我还要做生意呢!”
“谢谢你,阿虹!再见!”
青年这日看起来格外周正,阿虹发现他明显精心捯饬了一番,西装笔挺,皮鞋锃亮,面容也白净些许,原来是那满脸青黑的胡渣不见了踪影。
“还要找零呢!”阿虹手里攥着一枚硬币,急急追了出来。
汽车已经开远,只留下一地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