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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   太子长琴在那长吁短叹的时候,含光从他背后太平探出脑袋,迷蒙着问:“你弹完了,我也该回去了。”

      太子长琴拨了一个高音,满腹不悦。“你又睡着了,我的琴音就让你如此好眠吗?”

      太子长琴是个文艺青年,他有满腹心情,可看遍世情,觉得只有琴音才能体现他的心中忧思。

      于是除了吃饭睡觉,他日也弹琴,夜也弹琴,高兴时弹琴,愤怒时弹琴,欢乐时弹琴,悲伤时弹琴,有感时弹琴,无感时也弹琴……

      终于有一天,天上飞来一只金红大鸟含光和人面龙身的鼓。

      含光和鼓自我介绍后,表示很喜欢太子长琴的琴声。

      因为太子长琴的琴声,能让他感觉到沉沉睡意,他诞生已不知几万会年,从来没有睡过觉,失眠症非常严重。

      他希望太子长琴能用琴音治疗他的失眠症。

      太子长琴先是发懵,然后发怒。

      他“铮铮”拨动琴弦,声如雷鸣电闪,顿时山河变色,飓风过境,大地崩裂,万兽齐哭。

      大子长琴说:“只有最粗鄙的人,才会在聆听乐声中睡着。”

      即使羽毛被风吹乱露出了鸟皮疙瘩,含光也稳稳的站着为身后蜷成一团的鼓挡风。他平静的对太子长琴说:“你无需生气,我于乐一道也小有领悟,我也了解对牛弹琴的痛苦,但今日所求,我也无可奈何。”

      太子长琴挑眉,大感兴趣。

      在太子长琴看来,洪荒上的乐声,除了风过松涛,雨打树叶,虫鸟鸣唱……这些自然所创之声,其余的根本不足为听,他诞生时初弹曲,便有五色彩鸟随之翩翩起舞。含光本是鸟类,叫声清越,就是听了他的曲子便会睡着这点可恶。

      含光说:“不若我哼唱一段,予你点评。”他轻声哼唱一段。

      太子长琴先是冷笑,再是惊愕,后是欣赏,他听着含光的歌声,竟觉若置身一处宁静山水之间,树长青,花绽放,雀鸟鸣跃,兔鹿竞走,无人打扰,自然也无争斗,烦恼、苦闷、惆怅、不甘……尽皆散去,只余宁静祥和,安神。他感受着感受着,单手支额,睡着了……

      含光一调哼完,发现榣山上的生灵们都睡得一派宁静美好,连太子长琴和鼓都睡熟了,深觉无奈。

      ——为什么我的歌声能助人安眠,就不能催眠自己呢?

      太子长琴醒来后,完全不敢置信。

      于是他拨动琴弦,鼓闻乐而舞,含光睡着了。

      琴声止,含光便醒了,他应太子长琴之邀哼唱一段,大家都睡着了。

      如此循环往复几回,鼓表示他睡得好饱,他不想再睡了,辞别含光与太子长琴便去别处玩了。

      太子长琴发现,除开他的曲子和含光的歌声能把彼此催眠以外,从学识、休养、见解……上来讲,含光简直能算是他的知音人。

      太子长琴满面内牛,他也知道人无完人,世无十全十美,但当那唯一的缺陷,却是听不了他弹琴时,总让他心理别扭。

      太子长琴创兴大发,他在短短数年内就谱出了许多曲子,但没一首曲子能让含光从头听到尾并发表点评的。

      后来人世几番新,这些曲谱都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无人得知。

      太子长琴愤愤之下,决定教含光弹琴,他就不相信含光能自己把自己给弹睡着。

      榣山上的日子很平静,洪荒上却闹得天翻地覆。

      祖龙、元凤、始麒麟三大混沌神兽在洪荒上各自繁衍,分别诞生出统领鳞甲、执掌海洋的龙族;统领飞禽、执掌天空的凤族;统领走兽、执掌大地的麒麟族。

      相比较大能们平均万年才以极低的成功率生出一个孩子,人族一年生万个孩子但成活率很低而且人族寿命极短,那么,龙、凤、麒麟三族就该被授予多生多育、优生优育光荣勋章了。

      可是大地的面积是无法跟生孩子的进度数量一块涨得呀,洪荒就那么大。

      于是,无数大能们一觉醒来或出门归来时,发现自己划分好的地盘被抢了。

      无数洪荒异兽们发现自己的口粮被抢了,他们居然尝到了饿肚子的滋味,这不科学。

      无数食物链的低端们亡种灭族。

      至于一片叶子都能伤到的人族,女娲撒手不管后,他们就成了最弱小的种族,连树上的青虫、溪里的游鱼……都能吃了他们。因为经历得多了,早已看淡了生死,对于族人被三族吃了这件事,他们到是看得很开,最多惋惜一下族里又少了劳动力,最近大家要更辛苦了。

      于是在人族用发现新大陆的惊叹赞美“哇塞!好大只!”“哇塞!好长条!”“哇塞!他飞了!”中,龙、凤、麒麟不客气的以数量和质量的优势占据了洪荒。

      洪荒上的高手们在继“公平对自己很重要(对别人一点也不重要)”的感悟后,又明白了一条至理名言。

      ——混蛋,懂不懂先来后到,尊敬前辈啊摔!

      至于低手们,他们从没有发言权。

      一时间,洪荒上怨声载道。

      伏羲等人表示:等着,迟早要你们明白,比我们还要拽是不对的!

      罗喉看着这场面,冷酷的脸上扯出一抹阴狠的笑。

      “嘿嘿嘿嘿……哼!”

      旁边身材魁梧一身麦灰色皮肤,身上挂满了各种玉石、牙齿、骨骼装饰的魔龙诛天也嘿嘿一笑,说:“喉喉你笑得真好看!”

      经过一番剧烈的争斗,魔龙诛天,成了归墟之地魔神族中的老大,他和另外三魔杀戮七煞、狂力予强、时间持恒并称归墟四大土豪和四大帅男。

      故名思议,他们们就是打败了所有魔,因为彼此不分上下所以不得不共列魔神族最有钱和最帅排行榜。

      但在洪荒出生的罗喉看来,什么最有钱最帅,根本是一群乞丐煤渣。

      如果在一群衣不蔽体的魔中,多块破布当衣服,多把骨头做武器就是有钱;牙齿白些就是最帅,那他罗喉岂不是魔族中的圣男!

      罗喉不止一次的后悔。

      ——当年我离家出走……不地!当年我去找寻手下,为什么要去归墟之地?

      ——我如果不去归墟之地就不会被魔族缠上,他们个个又黑又脏又丑又穷得要死,哪个是配得上我这个高富帅的。

      ——尤其是这个诛天更是烦人中的烦人。

      罗喉眉一拧,眼一瞪,嘴一拉,胸一挺,脚一蹬,指着诛天的鼻子就骂,“你敢再乱叫一句,我就杀了你!”

      诛天一脸的憨厚,“喉喉你不要生气,我错了,我马上改,老婆!”

      “谁是你老婆!”罗喉狂怒。

      诛天很无辜,“你啊,你可是我打败了七煞他们才抢到手的,当然就是我老婆。”

      罗喉暴跳如雷,“滚,再胡言乱语我就杀了你!”

      诛天却说,“老婆你别害羞了,我们的事整个归墟都知道了,你忘了我们还办过结婚酒的吗?”

      罗喉含着一口血,“那难道不是认我为主的仪式吗?”

      诛天一脸无奈,“老婆你太调皮了,那明明是我们的结婚仪式。”

      罗喉指控,“可你们明明是喊我为魔祖的!”

      诛天说:“是呀!我是归墟第一个结婚的魔,你将是第一个诞生下一代的,不是得称‘祖’吗?”

      罗喉气笑,他握紧拳头,紫黑闪电狂乱舞动。“难道真的是这个意思吗?”

      诛天一脸理所当然,“难道不是吗?”

      罗喉:“……”

      ——我真傻,真的,我竟然相信了魔的话,这要是被鸿钧知道了,一定会笑死的。

      ——该死的为什么归墟就不能内部消耗呢?说什么大家都是盘古生的,相处太久了全是兄弟做不了夫妻,狗屁,全是狗屁!难道我就不是盘古生的!

      ——等等,我应该算是鸿钧生的……

      ——我当年就不该离家出走,嘤嘤嘤……

      罗喉强忍住杀魔的冲动撇开头,“我不想看到你!”

      诛天一脸严肃,“那不行,我得把你看好了,不然七煞他们反悔把你抢走怎么办?”

      罗喉一边默默的冷笑“七煞他们打得过我吗”,一边安慰自己“好歹诛天的武力值还能看,我占领洪荒还用得到他”,说“你特么是听不懂人话是嘛?”

      诛天反驳,“我是魔又不是人,你也不是人呀!”

      罗喉再次无力,看到洪荒大敌自己能趁机摸鱼的喜悦都消失得一干二净。

      ——你特么是在玩我吧!

      ——等着,利用完你我就把你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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