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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案(中) ...

  •   《时代》杂志形容奥黛丽赫本“宛如一颗精美切割的钻石”。

      史书上常常写“红颜薄命”,然而人们在为陈圆圆叹息的时候,同时也依旧觉得现世的美人就是过得比大多数人要好。

      宫裁佳韵指着她那本老杂志跟我说这段话的半小时前,那个最爱她的男人把他的东西打了个包,关上门走了。

      我总觉得她看起来很放荡不羁的样子,其实心里比谁都要傻逼。很多话谁都会说,谁都清楚,但是却又谁都很难做到。宫裁佳韵的美,不是那种微博上锥子脸中分加美瞳的美,而像是那种跳进视野里的一团火,烈烈的燃烧着,要烧尽所有的理智。这种艳色如此丰富而又精彩,但是又既具有生活色彩,不至于让人不敢接近。

      她点着支烟,翻着发黄的《Times》,浓密的大波浪衬着红唇。
      我和宫裁初中就认识了,那时候阿畅就在追她,愣头小子似的剪着板寸,牛仔裤很没品位地搭在鞋子上。彼时宫裁刚刚交了她的第一个男朋友,抽屉里一摞一摞的《昕薇》,高高的个子长长的腿,几乎所有衣服都是东京带回来的原单。

      那时候我剪着短发,天天顶着太阳苦练滑板,每天帮她收情书的唯一感受就是略烦。阿畅那个呆逼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檬姐”,以至于每次全班看着我扛着滑板进教室整齐地叫“檬姐”的时候我的冰块儿脸都要绷不住。

      我揪着阿畅的耳朵诅咒他一辈子追不到宫裁,他哎哟哎哟地叫着,檬姐檬姐,饶了我吧。
      我不知道暗恋的滋味,只是觉得这个猴子一样的家伙打我闺蜜的主义有点儿不要脸,怎么说呢,就是有点儿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们初中的时候,纽约的那个wonder boy还没有开始缔造他的神话,最潮最潮的潮牌不过是香港的几个本土牌子,再高端点儿的,日本的EVISU,Bathing Bape,再者就是那时候还没有衰落的Y-3了。

      完全对恋爱还没开窍的我那时候最宝贝的就是几件Y-3的衣服,黑漆漆的——按照我妈的话来说,周末回家就像是家里来了只乌鸦。家里的死老头子则直接叫我“黑旋风”,如此的简单粗暴以至于我们每次见面都要打一架。

      后来迷迷瞪瞪地上高中了,我依旧是黑旋风,而宫裁佳韵依旧是艳丽的玫瑰花,但是我们都升级了。

      宫裁高一一年就换了七个男朋友,个个都和她的初恋类型不一样。

      这时候她老人家体内那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以及其他乌七八糟的血统开始萌动了,让她整个人都骚包起来,于是,在我们都还不知道杰士邦和杜蕾斯有什么区别的时候,她就开始翻墙出去跟约炮。

      回想起来我也就是在这时候开始学着她穿破洞的小短裤和丝袜,学着带隐形眼镜,也开始避免出门晒太阳。

      宫裁佳韵最喜欢的香水是圣罗兰的那支鸦片,带着点呛人的烟味儿,还有点儿不明不白的妖娆。
      我还没爱上花园系列的甜味儿,简简单单的就是CK的那支the one。头发长了之后我也嫌麻烦,没烫没染,黑幽幽的就挂在脑后,只有骑着机车的时候才会随随便便地束起来。

      宫裁和我基本都是老师放弃了的学生,所以过的格外的自由。和她的第十一任bf分手之后,宫裁拉着我陪她去打脐钉。那家店子是宫裁的哥哥开的,可以打洞也可以纹身,昏暗的墙面上画满了纹身师自己设计的作品,我看着墙上的图案看入了迷,打完钉子的宫裁在背后龇牙咧嘴地叫我:
      “柠檬,我哥今天在。纹身么?”

      宫裁的哥哥叼着烟走过来,捞起袖子,给我看他的花臂。
      他左边手臂上的图案是个古巴人设计的,说是在迈阿密认识的朋友。那副纹身是只鲨鱼的图案,和他手臂肌肉的线条契合得非常完美,一动一静就像是鲨鱼在游动。经过长期的日晒雨淋,这只本来是黑色的鲨鱼有些褪了色,挺好看的。

      他举着左臂让我看了,放下袖子,给我看他的右臂,这次纹的就是有些西藏色彩的图案了,具体是个什么宫裁哥哥说他也解释不清楚,但是蛮好看的就是了。宫裁佳韵在手术床上看着手机,长腿一晃一晃,灯光下她的宝石脐钉闪着点儿妖媚的光。

      我走过去把她赶下来,跟她哥哥说,要不我就纹一个吧。
      哥哥笑起来,说,想清楚了啊,纹上去可就是一辈子。
      我耸耸肩,纹吧。

      哥哥他们家不用纹身机,就用手工纹,炭笔勾形,排针定形,最后上色,就是小小的一个蜥蜴,一只蜘蛛也要纹两个多小时。
      他低头整理着工具,问我想纹什么。

      我想了想,你看着办吧。要那种看不出来是什么的。
      我胡打海摔惯了,也不觉得针刺着疼,就坐在那里看他运着针在我肩膀上来来回回勾啊勾的,看到后来也有些乏了。宫裁挤过来抖着嘴唇帮我喊疼,喊够了也就又开始看手机了。

      “在西大街又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她突然抬起头念道,“那不是学校附近么?我们待会去看看?”
      哥哥一边继续稳稳地帮我纹着图案,一边接话。
      “别把命看没了。”

      我看着肩膀上发红的皮肤:“你去么?”
      纹身师专注于自己的工作,等了半晌才回答我:
      “晚上要排练,下个月演出。”

      虽然晃眼儿看去,这两兄妹并不是特别的相像,但是宫裁的哥哥和她有着很相似的眉眼。这种眼在女人脸上叫凤眼,说是命途高贵,加上宫裁眼角的泪痣,生气勃勃,流转生姿,但是在她哥哥脸上这就是细长眼,颇有点艺术家特有的孤傲冷清的气质。

      因为我们学校为了让大家更好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所以选址是在城郊结合部,案发的地点平时除了宫裁们这些尤达大师级别的翻墙高手,别人说了都不会知道。

      我和宫裁从初二开始就热衷于到各种地方闲玩儿游荡,凶案现场不说上百,几十个是妥妥的参观过的。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她就带着我晚上在学校据说闹鬼的男厕所里面埋伏,整得来第二天早上我们上课的时候全身都是奇怪的味道。后来她超脱三界外,口味晋级了,就非要让我陪着她去盗墓寻宝,我们两个还花了两节数学课专门研究学校周围那些传说中可能埋着宝贝的地方,然后等同学都走完了提着扫把去土堆边上刨啊刨的。

      话说回来,提到凶杀案,我们看到的第一个案发现场是一个不知道是自杀还是他杀的现场,说白了就是一个红衣服的女人漂在护城河上。我提着竹竿说想把她捞上来,宫裁和我争了半天才把我拉走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看起来无法无天的小丫头片子内心总是那么焦躁不安。
      “据说这次的凶手特别残忍,”宫裁神秘兮兮地跟我说,“警方对外都没有发布正式消息。”
      我没说话,知道她会继续解释。

      “都市报上说,死者是我们学校高二的学姐,整个脑袋都没有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脑袋里跳出来的第一个画面就是Hannibal围着小围脖坐在餐桌前品尝人脑料理的场面。这个场面让我有些饿,也有些兴奋——毕竟从小我就最喜欢食用动物的内脏和大脑。吃鳕鱼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觉得受不了那股子腥味儿,想方设法地要去腥,但是我偏生就喜欢吃清蒸的鱼,最多蘸着点儿酱油,因为鱼和内脏的那种腥都能让我沉睡状态的神经系统兴奋起来。
      不知道人脑好不好吃啊……

      那天我们到底还是没去看凶杀现场。宫裁哥哥给当警察的哥们儿去了个电,那边说,尸体什么早就在停尸房摆着了,去了也屁都看不见。

      于是我们聊着周杰伦的情史就聊了一下午。

      应该就是在宫裁开始抽烟,我们高二的这一年,李安臣转到了我们学校。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一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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