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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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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一段时间以后,我才知道那个男孩叫顾乔歌。跟我一个姓。
心理课还在继续,我听得也是昏昏入睡。我趴在桌子上,中途还问坐在左边的李知雪借餐巾纸可惜她也没有。
桌洞里的手机震了一下,我拿出来是室友范范的的短信:
“我旁边的男生问你要手机号!给还是不给!”
我眼睛一亮,睡意全无,急忙摸索范范的身影。
哦,去你大爷。是个半胖子。
“朕有男朋友你忘了么。”
匆匆回了消息我便继续睡了。
陆晨音是我的第一任男朋友,我与他微博相识。说来也是巧,我与他同一天开的微博,在做新手任务的时候屡屡碰到。
当时他的头像只有半张脸,我他妈不知道怎么想的看成了个女的!
我看到他的微博发了一条“想要写小说,应该写什么类型的呢。”
下面的评论回复中有提及到他想开一本玄幻小说。我一看就来劲了呀,最近也是想写本玄幻的,可是我知道我这个人懒的不得了,根本不可能有耐性写完一本。
我便在他下面评论道:“我我我!我最近也想写玄幻的!一起写!”
没想到他马上就回复了我,我们乐此不疲的探讨自己的小说。然后我们发现无论是主角的数量还是主角的技能本领我们都构思的一样,就连小说里连接世界的道具都是选用了某种奇怪的石头。到最后干脆聊起了家乡年龄,虽然他比我大很多,但我们都在上海。
都是那时候太年轻了呀!几句一聊就相见恨晚一拍即合,加上我那颗蠢蠢欲动的少女心作怪,聊着聊着尼玛就谈起朋友来了。
我要用实际案例向广大女性证明:谈朋友这种事情,要等。
比如现在站在我面前的顾乔歌。
在五楼楼梯的转角处,我碰到了他。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的看一个人。
他的眉毛有些粗,眼睛却十分大。衬着修长分明的睫毛,在迷人流光的眼眸里竟闪烁颤抖。
我已经忘记那时候顾乔歌具体的样子了,好吧其实多半是我文笔干渴,找不到什么惊天动地的词去修饰他。想当年我也是文笔优美写作的一把手啊,曾经我深度迷恋古诗词,描写什么的不是信手拈来啊!
只可惜时间是把杀猪刀,上了高中之后我沉迷于游戏,当年痴情的古诗词书本都被我用来给家里的小八当暖被了。
小八十家里一只十分可爱肉嘟嘟的——中华田园犬。
有时候我在想,我应该姓方——方缺木。
我记得顾乔歌的皮肤很白,个子也很高。因为他离我两个阶梯我也才刚刚跟他持平。
哎,真想优雅的骂句脏话,为什么妈妈要把我生的这么矮。
我想他应该是来找丁子的,丁子长的漂亮人际也广。我还记得她的那句代表性名言:“妈的,走路到哪里都是前男友。”
我拾取的看了一眼丁子,竟然跑回来教室。
中途还撞到了班级里唯一的男生,我们叫他独苗。
丁子回来后我才知道顾乔歌是来找我的,哦对对对就像所有言情小说一样,这么柔和阳光的男孩要和可爱美丽的妹子——我表白啦。
但是我跑了。
我承认是有点心动啦,可是我已经有男朋友啦,谈了快一个月啦。
“我跟他讲你有男朋友了。”
我点了点头,我去这太不像丁子作风了,她可是那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丁子哎!是那个走到哪里都有前男友的丁子哎!
“不过我把你□□号给他啦。”
......我说吧,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