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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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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那一晚,过去了好几天。
10月18日,吴桐去参加婚礼。
婚礼的主角是补习学校的同事,平时只有点头之交,接到电话时,吴桐颇感诧异。到了婚礼现场,她才知道缘由。原来,新郎是厉氏的部门经理,请她来,权当提前投资。那顿喜酒,让人食不下咽。
部门经理的婚礼,厉氏总裁不会出席,伟大的林特助再次代表老板前来道喜,新郎见他对吴桐颇为熟识,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英明的,于是连连跟吴桐敬酒,新娘子也在一旁帮腔,大谈平日和吴桐的“交情”。吴桐有些恼了,给自己斟了满满一杯白酒,足有四两,“恭祝二位百年好合,我酒量不行,就这一杯”,当着新人的面一口干了,“家里有事,不扫大家的兴了”,转身就走,那666的份子钱,给得真不值!还不如给厉仲谋那个大奸商……
“这……”新人傻了眼,这也太不给面子了。
林特助心中竖起大拇指,不愧跟毒舌老板是两口子,都懒得给人面子!赶紧给自己的小助理递了个颜色,“来,来,来,敬新郎官,早生贵子阿”,烂摊子,还得他收拾,这酒的味道……不对。
林特助的小助理人称“小贾”,神似他的直属上司,同样混过街头,高中辍学后又被厉氏塞进学校回炉,虽然也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但那气质,怎么都带着几分不着调。
小贾跑出酒店,手上拿着酒席上顺出来的矿泉水,心中乐开了花:新郎新娘子不地道,除去主桌,别的桌都拿青花瓷二锅头的瓶子装超市卖6块7一瓶的普通二锅头,他当年可是在二锅头酒厂干过的,一发现就把两桌的酒瓶子对调,他能品得出来,林建东也一定能喝出来。小贾素来瞧部门经理不顺眼,可逮着机会上眼药!哼,小样,不信这次不成功!
酒店外就是街心花园,对面,厉氏大楼。
吴桐,窝在长椅上,垂着眼帘,抱着皮包,和报抱枕的姿势,如出一辙。
10月中的帝都,树叶泛黄,中午时分,阳光正好,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小贾走上前,“那个,吴小姐,你,还好吧?”这位,分明是喝多了。
果然,吴桐缓缓抬起头,目光没有焦距,“你是谁?”
“我师傅让我来的”。
“师傅?”
“噢,林建东”。
“林特助?”吴桐歪着脑袋,忽咯咯笑了起来,“我认识,厉仲谋的好基友”。
小贾额头开始冒汗,喝醉的人绝对不讲理的,“吴小姐,喝口水”,刚要开矿泉水瓶盖,传来铃声,吴桐去翻皮包,手脚迟钝,手机掏出来啪又掉在地上,屏幕上一串电话号码:138……1030。吴桐俯身去捡,一头栽进小贾怀里,不省人事。
林建东从酒席脱身,一进街心花园,就见厉仲谋坐在长椅上,吴桐枕着他肩头,睡着。厉BOSS一手握着人家的手,一手翻看本书:《万历十五年》,老板的品味,又升华了。
林特助回想起刚才接到老板那通奇怪的电话:
“贾树青酒量不错?”
“我徒弟嘛,白酒八两起步”。
“青岛建办事处,让他去,明天报道”。
“喂,厉总,为什么阿?我好不容易才找……”
“你也想去青岛?”咣,电话挂断。
林特助感慨:乖徒儿,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吴桐是渴醒的,胃里火烧火燎。面前就摆着一杯茶,她最爱的碧潭飘雪,温的,忙喝了多半杯,才顾得上环看四周。
怎么是厉氏26楼的休息室?
她记得出了酒店,坐在街心花园里,后来,似乎看到一个很像林建东的人。打开手机,一个未接来电——厉仲谋。
沙发前的茶几上立着一个礼品盒,旁边整齐叠放着包装纸,样子有些熟悉,那晚在公寓看到的那个?
盒子里,处女座黄金圣斗士的圣衣,需要自己动手安装。
送给自己的?吴桐自问,手却伸向黄金圣衣,她超迷处女座的沙加,佛陀转世,圣斗士中最接近神的人。
夕阳西下,吴桐靠着沙发、盘腿坐在茶几旁,动手组装黄金圣衣,林建东推门,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你可算醒了”,林特助不知该怎么称呼她,“吴小姐”、“厉太太”或是“童童的妈”?“茶水我都换了三四杯了”。
吴桐停下手里的活儿,起身,“真不好意思,中午喝多了”。
“你继续,你继续”,林建东坐到对面的沙发上,“真瞧不出,你酒量可以阿,有潜力”。
“哪里”,吴桐,坐回沙发,有人在时,她总是规规矩矩的,“你送我上来的?”
林建东赶紧摇头,真要是他抱上来的,估计早发配非洲了。
“那,这个玩具……”
林特助手指楼上。
“噢”,吴桐将头发顺到耳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建东拿起接近完成的黄金圣衣,沙加双手合什,处女座的绝技——天舞宝轮,“你爱好挺特别的,我还以为女孩都喜欢衣服化妆品什么的,你小时候不看白雪公主跟灰姑娘吗?”
“看啊”,吴桐抱过个抱枕,“可是,童话只是童话”,她也向往童话里的爱情,但她比同龄人更早明白,现实,不会有童话。
“不愧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说话就是有哲理”,林建东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厉总让我问问你想吃什么,他那有个会,一时半会儿完不了”。
“不用了,我待会就走”。
“哎呦喂,你中午喝酒那会不是挺豪爽的吗”,林建东越瞅他俩,越觉得像一家子,都够别扭的,“厉总呢,一有空就下来一趟,刚才要不是开会,这会儿进来的就是他,不是我。吴桐,我跟他十年,没见过他对哪个人,花这么多心思”。
“那还,真荣幸”,吴桐端起茶杯,水凉了,茶叶也变得苦涩,厉仲谋,大概有点喜欢她,哪种喜欢?“喝粥吧”。
晚上九点,厉仲谋送吴桐回家。童童接去老宅住,吴桐就会回自己的家,没有童童,他们似乎也没有在同一屋檐下的必要。
吴桐手上拿着组装好的处女座黄金圣衣,她最喜欢的沙加,上大学时,在西单77街看到这款圣衣玩具,老板开价588,她没舍得。现在,她有了一款更精美的,却是厉仲谋送的。多年前觉得遥不可及的人,就坐在她旁边,期盼的幸福,仿佛触手可及。
“为什么喜欢,这个”,前方红灯,厉仲谋压低车载音乐的音量。初中时,学校风靡这部日本动漫,可他没时间,自己永远有上不完的课程、念不完的书,他和同学的关系,很疏远。唯一能放肆的时间就是在球场上和陆岳峰一较高低,还有他很讨厌的那个人。
“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又不是写论文”,吴桐仍盯着黄金圣衣,沙加舍身进入冥界那集,她看哭了。
车左侧驶来一辆白色玛莎拉蒂,够招摇的。车窗落下,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鬼子六,好久不见”。
厉仲谋只扫了对方一眼,眼里满满的不屑。右边的吴桐正要侧身,红灯转绿灯,玛莎拉蒂飞奔出去,马达声轰鸣,“怎么了?”
“一个不相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