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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   我拎着一只桔红色画着小丑鱼的小型行李箱,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仍然找不到开门的钥匙。

      有些佯怒地看着行李箱上活灵活现的尼莫。尼莫瞪着它那双喜悦大眼睛,摆出一个张开怀抱的姿势,似乎在说:“欢迎回家。” 可是此时此地,似乎也变成了兴高采烈的嘲笑一般。

      九月的上海,气温已经不算太高,深夜的温度更是凉意渗骨。

      布鲁克林那廉价服装店的老板果然靠不住,戴着宽宽的金项链,一身横肉却表现得像个娘炮,赌咒发誓地说这15美元的棉裙比梅西百货的精品更好,连带控诉了资本家们是如何如何善于从人们口袋里捞金,最后心头滴血一般,10美元将这条及膝中袖裙卖给了我。

      我逃得匆忙,刚开始身上还穿着护工的蓝色制服,手足无措地站在大街上。

      阳光刺得我有些恍惚,让一向引以为傲的冷静都被冲得丁点而不散。街上已不断有人对我侧目,我匆匆越过曼哈顿岛汹涌的人潮,挤进地铁站,旁边的黑人小哥戴着一顶破旧的毛线帽子对我一边弹着破木吉他一边冲着我奸笑。

      我已经没什么空间去思考这件衣服究竟是不是保暖,或者是不是好看。反正能穿就行,只要不看起来不是太奇怪。

      当然价也是要还上一还的。那老板大吐资本家的无良之时,我心里琢磨着,他大约也把我骂了进去。我诚恳地觉得,不做些资本家的姿态,实在有愧他的一片真心期盼。

      换好衣服后,我又速度极快地去法拉盛的百货超市里扫荡了一圈,买了双运动鞋,一只眼罩和头枕,一套内衣裤,一些允许上机的干粮,一些创可贴和消炎药,30ml装的免洗洗手液,还有一本名为《绯闻前线》的八卦周刊。

      最后剩下的钱,只够在儿童用品区买一只最大号的行李箱。

      若是早几个月,我是断不会想到,自己会提着一只童心未泯的行李箱,穿着一身御寒能力为0的花衣裳,狼狈地蹲在自己家门前瑟瑟发抖的。这委实和我历来的“精英”形象不大匹配。

      人生第一次挑战逃跑这个技术活儿,竟然忘记了带上足够的现金。好在钱包里还有一张半年前因为一个客户的大力推荐而办的信用卡,从未用过,额度却刚好够买一张纽约到上海的机票。

      已经是凌晨4点了,这个时辰指望物业公司过来帮我开门恐怕不太现实。

      说来惭愧,下飞机之时,我便将那飞机上的毛毯给顺手牵羊了。如今我穷得只剩下几块钱,航空公司财大气粗,自然不会与我斤斤计较。本来嘛,国际航班的毛毯都是当做纪念品的,怪只怪这两年竞争激烈,航空公司不得不削尖了脑袋降低成本,连带对毛毯也开始抠门起来。

      如今这个决定在我看来简直太英明,想到这一层,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箱子翻找起来。

      褐色的毯子打开,一只钥匙掉了出来,闪烁着金属的光泽。

      我几乎是欢呼着捡起来。钥匙大约是在飞行结束起身之时,从口袋中滑落被毯子接住,匆忙之下被卷进了行李之中。真是幸运,若是一不小心落在了飞机上,我今夜就得露宿街头了。

      我胡乱地把东西塞进箱子合上,把钥匙望那锁孔送去。

      就在此时,我听见门内一声不轻不重的重物落地声,在寂静的夜里分外突兀。

      紧接着,又传来一声微弱不已,如男人喃喃低语的声音。

      我触电般地缩回手。

      什么东西,莫不是遭了贼

      都说人品消耗到一定程度,就会变成负数,大约一连串的逃跑计划实施得分外顺利,此刻人品值也直线下降。

      这里是上海静安区治安最好的地段,不单单是因为这里高昂的房价,更因为这些高层公寓都配备了极为完善的安保措施,从小区门口到公寓大厅都有层层门禁,公寓的电梯更是需要特殊的密码才能到达指定的楼层,寻常人若是在小区门口多晃悠几下,保安便会盘问,而小区里也能看到身穿制服巡夜的保卫人员。

      我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回到上海,买下了当时还是售楼处一个模型的这套公寓。

      那时开发商大多苦信贷紧缩,都在干空手套白狼的活,漂亮的售楼小姐将这楼盘吹得天花乱坠,什么私密性全上海都找不出更好的,一层一户的结构稀世难寻,买顶层还附送天台之类,便将我诓了进去。2011年交房的时候,这套房子的身价俨然已翻了几番。因为面积颇大,当我把这套公寓交给从小跟我穿一个裤子长大的死党尹进飞,请他帮我照看时,进飞兄极为激动地叹了口气,道:“小璇,和你认识这么多年,没想到你竟然是个土豪。”

      我也觉得奇怪,我一个土豪,怎么就混到这般不济。

      回来的路上,路过复兴中路一带的夜店,进出之人无不光鲜妖娆,比之曼哈顿有过之而无不及。

      门口黑色反光玻璃的镜面让我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行头:一头黑色长发因为长途旅行有些打结,发梢的微卷还依稀可辨,脚上套着飘洋过海的阿迪王高仿,一身杏色小碎花的中袖过膝裙,领口上还镶着白色的廉价蕾丝。

      门卫嫌弃地看了我一眼,爱搭不理地避开我。这身打扮说不上土,但和天天挤地铁上下学的学生妹没什么分别。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做过这样的装束,一时有些恍惚。

      我收敛思绪,凝神静气地贴着门又听了会儿门内的动静。

      良久,门内气息全无,似乎刚刚的一切只是我的幻觉。

      但我知道那不是幻觉,门内确实有人。

      思考了一下,我决定开门看看。

      家中进贼的可能性不大,这房子简装之后就没有住过人,连家具都没几样,有什么好偷的呢,什么样的小偷会在这里发现没东西可偷,还执着地赖着不走?更何况这里是27层,直达的电梯需要有密码才能上来,小偷是不可能到达这一层的。最有可能大约是尹进飞把房子私自借给朋友用了。

      想通这一层,我便谨慎地打开门,用最快的速度闪身进屋,摸黑找到玄关墙壁上的开关,“啪嗒”按下。满屋灯火通明。

      做完这一切,我出了一身薄汗。

      要是门后有人躲着给我来一棍子,我今天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虽然没有被隐藏在暗处的黑手算计,但等我抬起眼来时,眼前的景象着实让我惊住了。

      除了玄关还和我记忆中有些相似,整个房子没有一处和我当初的那间有相似之处。

      当初因不喜繁琐,又不可能在此久居,基础装修做完后,我只将自己睡的那间卧室好好打理了一番。因为房子面积太大,我在宜家买了些简单的原木家具和卫浴充数,请工人精简优化了电路后,便撒手不管了。

      如今的这个房子哪里还有当初的半点影子,房顶被做成了白色洛可可风格的浮雕,甚至中间还嵌上了一块玻璃彩绘,水晶镂空的吊灯垂下来,将整个屋子照得纤毫毕现。原先的两个客厅被打通成了一个,中间用极具现代感的黑色雕刻隔断,地面上铺着极浅近白的原木色地板,正中间铺着深灰的羊绒地毯,将这个客厅衬得更为开阔。

      客厅的尽头是一个超大的衣帽间,步入式的设计和客厅连为一体,昂贵的白色梣木打造成的隔间里有序地放满了男式衣物,或休闲或商务或时尚,分类条理清晰。隔间的下方还有若干大大小小的抽屉,大约是摆放领带、墨镜一类的地方。整个房子的设计以黑白灰为主,点缀着一些柔和的米色,硬朗的雕刻和柔和的地毯交相辉映,显得古典而前卫。

      但这些都不足以让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在客厅通往阳台的路上,一路上摔着大大小小数不胜数的啤酒罐、红酒木栓和威士忌方瓶,有些已经被捏的变形,若干红酒瓶被摔得粉碎,少量红色的酒液洒落在乳白色的地板上,玻璃渣在强光下折射着熠熠生辉的光。

      房产证上还端端正正地印着我的名字,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把房子卖了。

      有些惊疑不定地走过去,走过那片残片废墟的时候,很是担心自己脚上的高仿阿迪王会不会撑不住。被那些残渣穿了过去,伤了脚就太麻烦了,我可没有钱付医药费。

      好在一路有惊无险,高仿阿迪王实乃我民族之精华。

      在阳台上我见到了一个男人。

      从背面看过去,他穿着一身藏青色的格纹居家服,身形高挑劲瘦,神志不清地斜坐在阳台的护栏上,双手抱着一只水滴型白兰地瓶子,里面空空如也。他的身影摇摇晃晃,双脚悬空,27楼的高空夜风很强烈,我担心他飘忽的背影一不小心就会从那上面摔下去,转瞬间变成一滩肉饼加血浆。

      他该不会是想找死吧?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我见他醉得神志不清,心里憋了一肚子的话要问,也毫无办法。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极危险,若是贸贸然上前搭话,不知他会不会出意外。

      终于似乎清醒了一些,听到我的脚步声,他转过头来。

      他满脸的乌青胡茬,五官却生的极好,远远望去颇有眉目如画之感。长年在国外看惯了高鼻梁大眼睛的帅哥,总觉得亚洲人的眉眼之间天生模糊,只能靠“东方韵味”来搏一搏,猛然看见一个五官比欧洲人还清晰的亚洲人,有一种买了彩票中奖的感觉。只可惜配上他现在的颓废神态和不修边幅的样子,十成的美也给掩盖得只剩三成。男人生得秀美本会带着一丝女性才有的阴柔,这人却长了一只我梦寐以求的管鼻,又高直又挺,生生将一脸的女相掰成了男子才有的阳刚之气。

      但他的年纪应当不小了,虽然他的五官生得年轻而俊美,可是眉宇之间的细纹和皮肤的暗淡无光是骗不了人的,我听晟锦说,要看一个人的年龄,不能看这个人的五官,要看他的皮肤状态,除非去做些手术,不然很难瞒得过去,就是做手术,也得时常修修补补、后患无穷,因为青春是一种一去不回的奢侈品。

      我心里觉得他似乎有些面熟,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里见到过他。

      “你……” 他眯着眼睛,似乎想努力看清来人的长相。身体摇摇晃晃,似乎就要从栏杆上摔下去!
      我心中一急:“你别做傻事!你先从那上面下来。”

      只见他的脸色似乎有些惊讶,眼神迷离。

      他似乎嗤笑了一声,嗫嚅着说道:“……我喝得好像有点多……”

      “你这么喝下去要出人命的!你先从那上面下来!”看他一直坐在边缘摇摇晃晃,随时就能被夜风吹下去的萧索身影,我不禁着急万分。

      他醉得不清,自顾自地说道:“你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是看着我年纪已大,靠着一张脸吃饭混不了多久了,想要多趁这几年捞个够本,劝我多炒些绯闻而已。呵,他以为我是什么人?他恐怕连这剩下的一点价值也捞不到了。”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他眼角泛红,又语无伦次起来:“干这行,今天说爱你的人,明天就能把你往死里整。这些年,我放弃了那么多,爬到今天的位置,不知道多少人等着把我往下踩,让我死无葬身之地。能牺牲的我都牺牲了,可是既然当初选了这条路,我就一定要走下去。”

      他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我也听不明白,不过要跟一个醉酒的人讲道理,就跟对着3岁小孩聊微积分差不多,只能说:“好好好,我都明白的,你先下来我们慢慢谈。”

      “谈什么谈!还有,还有……我跟她,也不过,不过是逢场作戏,难道这些事情还要我来说?还有谁能说一句真话?我还能怎么样呢,我也不是我自己,我谁也不是,那些口口声声说着爱我的人……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他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双目赤红,左手将那玻璃酒瓶狠狠地砸在地面上!一地玻璃碎片闪着冷寒的光。

      话音未落,撑在护栏上的手劲一松,身体骤然失去了平衡,眼见就要往后倒去!

      我心下大急,一个箭步冲上前,眼明手快地勒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掐住他软绵绵的手腕,一个狠力把他从阳台上掀了下来。他猝不及防,跪趴在地面上剧烈地咳嗽起来。

      “你……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他咳得满面通红,半天直不起腰来。

      我琢磨着自己大概心急,所以用力过度了些。

      他一边咳一边扫了我一眼,迷醉的眼底露出了一丝震惊和慌乱,可他的刘海遮住了视线,加之他的表情掩藏得太好,我竟然毫无察觉。

      他飞快地站起身子,一把抱住我,把头埋在我的发间深深地呼吸,力气大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莫名其妙被一个陌生男人抱住,我心中羞恼,醉酒的人力气太大挣脱不开,只得用力在他腰眼处掐了一起掐。

      他疼得立刻松开了臂膀,我一面在心里大喊“活该你个登徒子!”一面离开他三丈远。

      等他稍微平静了一点,我开口问道:“外面那些酒,都是你一个人喝的?”

      男人蹲坐在地上,背靠着阳台的护栏,垂着头,并未搭话。

      我又问道:“喂,你和尹进飞是什么关系?住这儿多久了?这儿是我家。”

      他这才抬眼看了看我。

      “……是我自作多情了。”他僵硬地笑笑,眼睛似乎清明了几分,带着几丝歉疚道:“对不起,把姑娘错认成我的女朋友了,今日……和她约好了在这里相见,没想到……”

      “你和今天的事情没关系,也没有必要救我。既然她都已经这样狠心,我还有什么可留恋的,留在这里真是自取其辱。”

      他自嘲地轻笑,又失神地喃喃道:“这个时候,我竟然以为她会来管我的死活。”

      男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露出一张苍白灰败的神态。我以为他要朝我走过来,没想到他转了个身,长腿一抬,就要从阳台上跳下去。俨然是不想活的架势!

      “你干什么!!!你不要命了!!!!”

      身体比大脑先做出反应,我冲过去用手臂勾住他的脖子。一只手环过他的腰部,他的身高太高,肩膀太宽,脖子是上半身唯一有效的着力点,尽管如此,因为重量的缘故,他还是带着我往阳台边缘滑去!

      我只好用一只脚绞紧他还在阳台里的一条腿,心里默念一二三,将其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到一瞬,终于是把他从阳台边缘捞了回来。

      我摔倒在地上,手肘被一块玻璃碎片划得鲜血淋漓。他的背重重地压在我胸口,我觉得自己肺里的空气都被挤了出来,肋骨都快断了。使尽吃奶的力气将他推开,他滚到一边又开始剧烈地咳嗽,这一下可比刚刚那一下的力气还要大。

      这一下力气用得太过头,我急促地喘气着,恨不得将他掐死。

      忍着疼站起来,怒道:“你这个疯子神经病,哪儿有你这么不负责任的,说死就死,还喝了这么多酒,不死算你命大。你瞧着也是个三十出头的成年人了,有什么事儿非要闹到这般地步?”

      他趴在地上一边咳一边强硬地说:“我没有让你救!”

      手臂上火辣辣的刺痛让我无端的烦躁起来。

      “且不说你喝了这么多酒对自己有没有一丁点责任心,在女人面前去寻死,真是懦夫。若是真想死,也得问问生养你的父母,问问你的爱人,你这般自私,死也只想着自己解脱,也不想想你的亲友要对你的死要多么伤心难过?!”

      我越说越怒。

      这男人长成这副模样,一看就是个招桃花的大妖,心心念念等着他的女朋友,爱得死去活来,也当真是个痴情的。

      我一向对这种轰轰烈烈的痴情戏码不怎么感冒,唯一一个男朋友,还是追了我三年才追到,一见钟情生死相随的桥段,对我来说没什么可信度。为了情情爱爱就上演生离死别,更是和脑残没有什么分别,又不是拍电视剧。

      这些年看了不知多少人间的恩怨,有被人陷害还不起债务携老婆孩子一起自杀的,也有被□□逼得走投无路而吞药的,还为了国家牺牲一切的理想主义者。什么样的死法理由都见过,唯独为情自杀这种事儿,是最让我觉得没有智商的一种自杀理由。

      若我还是十年前的小女孩,每天沉浸在白日幻梦里,说不定还会为这痴心掉两滴眼泪。

      世间之人多学不会珍惜,我生平最恨得就是懦弱无能,自私任性的之人,他这般几次三番求死,靠喝酒来折磨自己的面貌,让我有点反感。

      他仍在剧烈地咳嗽着。

      我说道:“我只救你这两次,你再去求死也和我没什么瓜葛,但按道理我总要避一避嫌。你大概好奇我是如何进来的。这房子是我的,尹进飞是我的老同学,受我所托打理一二,不管是不是他擅自把房子租给了你,看这光景,你应该不缺钱。”

      他倔强地抿着嘴。

      顿了顿,又说道:“我瞧着你也没什么病痛,身体又结实。你一无病痛二不缺金钱,口口声声嚷着别人的名字,说些什么‘逢场作戏’‘不管你死活’之类的话,想来原因只有感情纠葛了。不论是什么让你想不开,你若真想死,便应先把钱财散给穷苦之人,签下器官捐赠协议,再死不迟!省得老天爷给你这般恩赐,父母养育你到这么大,让你白活这么些年,你却毫无建树地就自我了断了!”

      他愣在地上,翻过身来,面容僵硬地看着上方,眼睛里水光闪烁。

      我虽然口上说不管他的死活,可心里仍怕他再去自杀,便蹲坐在一边。

      慢慢情绪平复下来后,手臂上的伤口便开始火辣辣地疼。这一道伤说深不深说浅不浅,血流了一阵后便慢慢地止住了,除了有些头昏,倒也并无大碍,到底身体不比从前。我不敢离开他,亦不敢用手把伤口里的玻璃渣抠出来,伤口未用清水冲洗便一直刺痛着。

      过了不知多久,久到那灼热的痛感都不太强烈了。那男人终于有了动静。

      他转头看了看阳台对面的公寓,然后看了看我。

      迷迷糊糊的脑海里,仿佛听见一声长长的叹息。

      最后闭上眼睡着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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