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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吃货的自尊心 他的眼睛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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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友俊在楼下一直等着许禅出门,后者从电梯里出来,一脸菜色——她昨晚吃的太多、太杂,拉肚子了。
这个时候,许禅对陆云霏的认知,又生了一个高度,感情,也带着一种神奇的微妙。
她扶着墙,心想下次一定不会让他吃那么多,太过分了!!!
“我送你去公司吧!”章友俊忙迎上来,“身体不舒服?”
许禅扶额,心道,昨天不是已经和你说清楚了吗?
她抬手做了一个制止对方过来的姿势,“我昨天没有说清楚吗?”
“我喜欢你,我愿意一厢情愿。”
接下来的几天,许禅几乎都不敢回家,不论什么时候,似乎总能看见章友俊,连上班,也能每天收到章送的一大束的玫瑰。
许禅最近催稿连遭不顺,看见花就烦,几乎要破口大骂了!你妹啊!劳资不喜欢你啊有什么办法,我就喜欢人家的野菊|花了能怎么样啊!要是能被你这样打动,大学的时候早就嫁人了好吗?!!总之一句,我喜欢的人是陆云霏啊!!不是你啊!
“我有喜欢的人了,章友俊,你能不能不要再打扰我了。”许禅提着花,塞到他车里跟他对峙。
“谁啊!”章友俊满不在乎,“只要没和你在一起,我就有机会。”
许禅转身就走,在出租车里,狠狠心定了家酒店,决定不回家了。
她一脸愤懑的登记号个人信息,取了房牌。
苏然跟着她进去,“你狠点心呗,当时你就不应该把花放到他车里,就应该当着他的面把话扔到地上,踩几脚,估计当时他就由爱生恨,想把你分尸了。”
“我怎么好意思啊!”许禅解释说,“毕竟刚开始,他给我的印象挺好,应该是被我给逼的。”
苏然呵呵一笑,“他就看准你心软好欺负这一点了,现在男的不久想找个善良温柔最好又漂亮妩媚女人生孩子看家吗?”
“你这不把天泽也骂进去了吗?!”
张天泽是苏然的秀气男友,这么些日子下来,许禅还是不喜欢他。
“他能一样吗?!”苏然森森一笑,“他和我一样。都是绝世奇葩,就是奔着恶心人去的。”
“你先在这住几天,我把那个不要脸的男人解决了!!”
许禅把她拉住,苏然显然比她还生气,明显的激动过头了,“诶,你别瞎忙活了了,我能处理好的。”
“指望你,你个逗逼。”
许禅往床上一趟,精疲力尽,喃喃道,“我又怎么惹了你了。”
苏然却已经踩着十几公分的高跟鞋跑远了。
她怒气冲冲的跑出电梯,下楼梯的时候脚下一软,直挺挺的栽下去,要五体投地了。
大门口,可真是够丢人的。
陆云霏眼疾手快,把她拉住,苏然松了口气,惊道,“是你。”陆云霏轻轻点了点头,比了个手势,便和一边西装革履的几个中年男人走出去。
苏然突然很想让许禅换一个酒店住,但明显的,章友俊才是燃眉之急,第一要处理的人物。
约好地点依旧是万年不变的南禅寺,时间是晚八点,陆云霏总是像刚刚忙完下了班的样子。
许禅和陆云霏的交流,现在已经演化成许禅拿着触控笔,写给陆云霏看了。
“那边的章鱼烧好吃。”许禅写道,然后把手机上的字抹掉,放回口袋,接着说,“走吧!”
陆云霏就跟在后面,眼睛亮晶晶的,露出很垂涎的神色。
但许禅觉得他这种神色仍旧是充满魅力的,大概在他眼里,陆云霏永远高高大大,是没有缺点的——其实细想想贪也实在是该是无伤大雅的小事。
“我吃饱了。”陆云霏放下碗筷,食指蹭了蹭鼻尖,一脸满足。
许禅两眼发晕,好萌,要流口水了。
她学着他的样子,把东西摆好,“走吗?”
“等等,我有话要跟你说。”陆云霏阻止她,“我要走了。”
许禅心中一滞,“为什么?工··工作原因么?”
“是的。”陆云霏神奇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明天是你的生日是吗?”他把东西推倒许禅面前,“生日快乐,谢谢你这几天的陪伴。”
许禅强颜欢笑,心里却快急哭了,“谢谢。”她急急忙忙的在手机上写,“到哪里去?还会回来吗?”
“这个要保密。”陆云霏很耐心的回答,“我这段工作结束之后,还是会回来的。”
“那就好了,一定要注意,吃太多对身体不好,你不觉得自己都胖了一圈吗?”
她把手机给他看,陆云霏在她手机上写,“你不觉得这么直白的指出来,很伤害云云的自尊心吗?”
许禅心情一起一伏,跌跌荡荡的,快被他吓死了。
还以为他去执行很神秘的任务,有生命危险,或者是从此以后,两个人就不再联系了呢!
许禅偷偷地把陆云霏留的字截图,随后刮掉,“知道了,能留个号码吗?”
陆云霏想了想,把自己不大常用的手机号给她,并且很严肃的跟她说,“手机经常关机或者无人接听,不要管,我事后会联系你的。”
许禅记下来,和原来的号码一样,于是便很放心很听话的点头。
陆云霏送她回家,“你也住在这个酒店吗?”一脸诧异,“我在这里呆了一周,怎么没看到你!”
许禅:“!!!”
“不过我今天把你送到这就要走了,哈哈——”
许禅和他再见,在手机上写,“一路顺风,=3=”胆子一下子大了不少。
许禅找出来自己一直带在身边的笔记本,翻了几页到空面,勾了一个吃章鱼丸子的陆云霏的简笔画,他边吃边挥手再见。衣袂飞扬,夏风将他柔软的发丝吹得飘散,一副十八九岁,高中毕业的样子,很是青春。
六月二十三日晴
他的眼睛温暖深邃,蓝蜻蜓般在半空中跳跃,飞越过千山万水,飞跃春夏秋冬,仍旧一如往昔,不变初衷。
但见到吃的的时候,便变得亮晶晶的,如果眼睛会放电,他简直要发出十万伏特的电流来击中食物,十分可爱。
这几天晚上带他去了很多吃的地方,穆家的素食面和唐乙的章鱼烧还有小萌家的煲鸡汤,他吃的没有以前那么多啦,但还是不少,我也知道了不少关于他的事。
最神奇的是他竟然已经二十八了。比我大三岁。
他弯腰在古玩街磨菩提子的时候,我偷偷地摸了摸他的头发,好软啊!想咬一口!
就像是在约会一样,感觉很暖很暖很暖。即使是要把我热化的夏天,因为他也变的可爱动人起来。
我终于明白了这就话:重要的不是到哪里去,而是和谁去。我是真的喜欢他。
明天他就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聚会赶不上啦,不过送了萌萌哒水晶兔子项链,外面套了一圈白银,里面是可以旋转的镂空水晶兔形状,我旋转的时候,兔子里面还有光在流转,是粉白的,看起来很贵重的样子,漂亮极了。
这是我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了。
哦,对了,他在我手机上写的字还留着,为了防止误删,我还是在这里再写一遍,“你不觉得这么直白的指出来,很伤云云的自尊心吗?”好像是在卖萌,但是我知道他其实是在调节气氛啦!我当时听到他要走脸色肯定不大好,现在想想好丢人。还有云云是他的小名吧,这么说我离他是不是又亲近了不少。
他的字漂亮极了,即使在屏幕上写,嗯,比他的人好看。
下次再见啦,陆云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