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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NO2.常胜 说完了文臣 ...


  •   在前面我就说过,随着自己对三国的不断深入了解,我所崇拜的人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不过相对来说依旧是蜀汉占了主流,毕竟一个小孩子不可能有超脱于书外的理解,而尊刘抑曹的根深蒂固也就造成了现下的状况。
      赵云这个白袍银甲的的将军,带着一身浩然正气大补跨进我的视野,牢牢地吸住了我的视线。
      我对曹魏当初除了恨意还有惧怕,就是那当阳长坂坡的尸横遍野给了我终生的震撼。三十万的军队浩浩荡荡地杀过来的时候一切都成了虚无的幻象。在实实在在的实力面前,仁义道德,大义正统,这些到底是什么?
      在人绝望的时候什么才能挽救呢。
      赵云给了我这个答案。他一杆银枪一把宝剑,白马上飒爽的身姿牢牢地坚守了我一度认为不可靠的忠义仁德。当身遭已经没有了助手的时候我依旧没有见到他又后退的意思,只因为他觉得自己身上肩负着的是主公家小的性命,就算是拼死也不能放弃。
      一个人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能够在八十三万人中杀出血路,能够让怀中的婴儿坦然安睡,他稳若磐石,怀抱幼主,□□剑砍,毫不停歇。
      人为鱼肉的乱世,就这样,活下来。
      我不敢说他没有败绩,不敢说他没有伤痛,但是常胜的意义其实并不在此。对于我这样一个小孩子来说,一切在坚持面前都是浮云,我只相信我看到的,只愿意去钦佩精神上永远不倒的人。
      精神上的一种常胜,我相信比不让自己受伤更难做到,因为在整部三国演义中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完全没有瑕疵。
      当刘备为了收买人心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扔在脚下的时候,是赵云最先反应过来将他接过。
      如果真的不重要的话,怎么还会有这样的欲盖弥彰?孩子不重要的话也没有被摔的必要了。可是小小的我也没有想过,这样的作为是怎样的心狠手辣。我只还沉浸在方才将军的舍生忘死中,甚至理所当然地认为刘备摔孩子是应该的——不然你拿什么来答谢他?
      可是现在想想,我只觉得一阵子的心惊肉跳。一位能够将自己的孩子摔在地上的父亲,不管是真是假,他的心可以说是坚如铁石。孩子都可以轻易抛掷,还有谁会被他在乎?
      相比之下赵云的忠勇就更是可贵了。
      穷途末路始见真心。
      然后就是可患难也可以同富贵的赵子龙,依旧是在危急关头将阿斗就回。纵身一跃,飞身在长江。
      很纯粹的,袒露了自己的心。他没有因为自己救驾有功就居功自傲,依旧安安静静地做着自己手头的事情。始终都犹如磐石的坚定,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这样的人,你可以讲任何的事情放心大胆地交付给他。
      汉水一战,街亭一退,他做的当之无愧出色二字。一身都是胆,于是拒守险要,救助黄忠;体恤下属,才会将自己的旗号借给邓芝,只是为了将自己的人安安全全地带回家乡。
      顺平,一生并不是一帆风顺,却能够平平淡淡地站在所有人的身后,只要你需要他,就能找到他。
      那么,不需要多说什么,好似恒星从来不会告诉你它有多亮,却一直闪耀在长空万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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