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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四十五章 未完,待旭
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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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矶睁开眼睛,那人从枪里取出一颗子弹,又从兜里掏出一盒火柴扔到杉矶面前,说了一句:“我没打你关节,好了之后你还能走路。”说完,几个人就走了……
不讲究,说以后有事帮忙,连电话都没留。不过杉矶以后绝对可以找到他,而且杉矶知道他也活不了多久了。因为杉矶已经想起来他是谁了,他就是找云龙□□的人。
杉矶把缠刀的衬衫解开,拧成麻花咬在嘴里。忍着剧痛,用刀把两颗弹头都挖了出来。然后勉强把掉在地上的麻花衬衫捡起来放回嘴里咬住,用最后的忍耐力捡起地上的子弹,拧开弹头,把里面的火药倒进腿上的两个枪眼。用火柴一烧 ,就算消毒了。不过就这一下疼的杉矶差点没晕过去,疼到心脏都揪到了一块,身上瞬间就出了一堆汗。可是似乎火药倒多了,枪眼有点烧焦了……
几个月之后,杉矶能一瘸一拐的走了。还有江湖传说,说那个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人死在外地了。
小鸟被几个区通缉跑路了。云龙从上次小野的事之后就消失了,再没出现过。
道上这些人进去的进去,跑路的跑路。
杉矶的女朋友八岁也背着杉矶跟了别人,后来被杉矶的手下看到了,告诉了杉矶,他们两个就分了。
八岁的哥哥苏磊还有紫龙他们因为吸粉被杉矶知道后暴打一顿,踢出社团。
当你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就是你开始得到的时候。
杉矶后来认识了一个在中国上学的韩国女孩,除了管理社团的事,还会每天带着手下去接那韩国女孩放学。杉矶在那女孩身上感受到了普通人的生活和温暖,也因为她改变了自己的一些生活方式。
人总是在不断的对比中改变自己的认知。
改变了认知之后,杉矶终于肯静下来想一想自己的事情了。这一想,一下就想到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非常矛盾的问题。我到底算是个职业混混?还是算是个JC?
如果说我是个社会人,那我做的事情很不讲究,算是出卖朋友的事。尽管那些人都是不熟悉的,也算不上朋友。何况那些人确实都该抓。虽然我也不耻他们做的那些坏事,但是对于道上叫我兄弟的,他们对我忠心,我对他们义气。我从来都没有让他们吃过亏。更不会出卖他们。只有别人亏欠我的,我从没亏欠过任何人,我问心无愧。
如果我算是个JC,为什么我不能像一个真正的JC那样光明正大的伸张正义?为什么JC要专门找一些人来出卖朋友?难倒说出卖朋友也算是伸张正义吗?除非说那些人不算是朋友。也许是我对叫我兄弟的人太认真了。也许我的性格真的不适合做这个工作。也许我一切的所作所为都不是一个JC应该做的。也许我不称职。
在道上,在我自己的小范围内,我可以说是呼风唤雨,尊重,地位,势力,兄弟的肝胆相照,女人的迷恋,可以说一个男人想拥有的都拥有了。
在JC界,我是一个最最底层、没人尊重、没人看得起你、没人相信你、更没人拿你当朋友的一个小小的编外职员。尽管这样,我还在坚持着,我是为了什么呢?正义感?使命感?
如果你没做过这一行,你是不会体会到这些的。更不会体会到身处这两者之间的纠结与痛苦。现在很多年轻人看《无间道》等等电影,以为这是个多么独特,多么神秘的职业,而且还有一个貌似神圣的名字“卧底”。其实现实生活中做这事的人并不叫卧底,也没有电影里那么光鲜。电影只是电影,传说只是传说。
哥早已不在江湖,江湖上确依然流传着哥的传说。
经历了这么多,我不想再活的那么挣扎了。没想到在正是确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年纪,我的生活、经历、成长环境却是这样的无奈。
人的成长要接受四个方面的教育:父母、老师、书籍、社会。有趣的是,后者似乎总是与前面三种背道而驰。而教育我最多的,居然是社会。
回忆过去,觉得往事历历在目,是因为活的精彩,最可悲是没的回忆。
虽然没有人敢相信我,我也不敢相信任何人。但是,我想我的人生,我有权自己选择。我决定抛弃现有的一切浮华、阴暗,无论走下去会成为一代枭雄,还是葬身于黑白之间。我都不再继续下去。我决定尘封这段往事,尽量忘记这段经历所带给我的伤疤、阴影。我决定换回自己的真名实姓——陈九日,离开这个城市,找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重新生活。从此做回真正的自己,活的纯粹的自己。
爱,也还是要割舍,是因为没有结果。
看破,放下,自在。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未完,待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