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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

  •   推开门的一霎那儿间,顾轩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恐惧像潮水一样涌来,几乎将他淹没。

      上辈子柳絮发了癔症,寻死腻活的要去找江清暮,他求之不得的爱,江清暮轻而易得,他不甘心。那年冬天,他去乡下看江清暮,傍晚十分,落日洒在硕黄的玉米粒上,金灿灿的。

      脏兮兮的小饭馆内,江清暮和林曦并肩坐在一排,嘴角挂着像玉米粒般金灿灿的笑,两人互相喂食着同一碗粥。他垂下睫毛掩饰住心底的酸涩,哪个冷清的女人,他以为他不在乎她,可她走后,他偶尔会想起她的一举一动,望着她用过的东西发呆。

      小饭馆内,林曦和江清暮十指交缠着相携而出,他坐在车内,看着夕阳下林曦停下脚步,余辉将她的影子拉的又细又长,江清暮朝着他的方向走来,脑袋一晕,他踩了油门,车就像失去缰绳的野马朝着江清暮碾压而去。

      血喷了车玻璃一身,黏糊糊的,眼只能看到血色在看不到其他,而脑海内却像放电影般一遍又一遍的来回播放着林曦倒下的那一瞬间,她的额头像破了个洞,咕噜噜的往外冒血,黑葡萄似的眼睛静静的看着他。

      上辈子他做了太多的坏事,横尸街头的悲惨结局可谓罪有应得。当他从死亡的深渊睁看眼的那一刻儿,他就知道,不是因他死的太冤而重活,只是因为他欠了林曦的,要还给她。

      他和她相处了几月,弥补的心不知何时变了味,他舍不得她离开,看不得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憧憬着有一天她也能像上辈子为江清暮挡车那样奋不顾身的推开他,原来再冷血的人,也需要别人的温暖。

      凌厉的黑眸上挑,万千思绪归于平静,顾轩走到仪态朦胧,半睡半醒的林曦面前,蹲下身子,轻轻的将林曦抱起,“我们回家。”

      林曦缓过神儿,神色淡淡的,不说话,也不挣扎。

      顾轩前进的步子被人挡住,江清暮那双温暖的眸子倘着水波,萦绕着林曦,“过几日,我会去看你。”

      唇角紧抿,透出凌厉的弧度,顾轩那双让人看不到底的眸子,射向江清暮,“江□□,你忙,不用特意看望林曦,她是我的妻子,我会照顾好她。”

      江清暮抬眼望向顾轩,眸中溢满嘲讽,“你口中所谓的妻子,就是让你心爱的人肆意践踏的吗?清暮虽然来A市不久,顾总宠妹妹的风流韵事到听了不少。”

      感受到怀中人的颤抖,顾轩胸口填满悔恨,他欠林曦的,他用一辈子去还。双臂用力,让林曦贴近他剧烈跳动的胸膛,“以后不会了。”

      他做错了就是做错了,但这不代表他会让江清暮再次从他手里夺走林曦,一百多个日日夜夜的相守,他知道了她的好,好到值得他用命去爱。

      江清暮后退一步,侧开身,温润如黑玉的眸子,点缀着冷意,“不要让我看到林曦不高兴。否则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情。”她若安好,他就在她身边守着,让她为难,他会心痛。

      擦身而过的瞬间,林曦伸出纤细的手,拽住江清暮衣衫的一角,力道很轻,江清暮只要微微一动,就能甩开林曦的手,“有时间欢迎你来看我。”声音很低,细若蚊蝇,带着一点点祈求。

      她对顾轩除了厌恶就是反感,偌大的一个城市,她没有一个朋友,没有可倾诉的人,也没有可依仗的人,独立艰难的行走在社会上。

      手指一根一根松开,背影越来越远,江清暮抬起左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圆,这是他们小时候的约定,意寓我们在一个守护。

      沉浸在思绪中的林曦,没有发现,顾轩的手颤抖的厉害。

      四季在不停的变换,叶落叶又生,夏季正是青葱好时节,绿茫茫一片望不到尽头。

      顾轩合上窗,从二楼拿出医药箱,推高林曦紫色的裙摆,小心翼翼的擦拭林曦腿上的伤口,神色专注又认真。

      粉色的皮肉向上翻卷,顾轩拿着棉签的手抖了抖,他低下头,冲着伤口,吹了吹,英俊的脸上带着紧张,“有点疼,你忍忍。”黑眸中是满满的疼惜。

      林曦俯身,望着半跪在她面前的顾轩,绒长的睫毛遮住他的黑眸,淡化了他的煞气,高挺的鼻子,淡淡的薄唇,从侧面望去,俊颜美好的像Ps过的美图,冷峻高贵的气质,彰显着他的傲气,将一群凡人远远甩在身后。

      酒精相遇伤口,刹那的疼痛,使得林曦的腿条件反射的弹了弹,她紧咬着下唇,道,“好。”便低下了头,不在发一言。

      顾轩周身清冷的气质瞬间消弭,被无尽温柔所取代。他的大手轻柔而细致的为林曦包好伤口,细仔的结束后,顾轩直起腰,凑近去看低着头的林曦的眼眸,淡如水的黑瞳仁,就直直的撞进了顾轩眼内。
      顾轩闭了闭眼,将手中的棉签放到一旁,一把抱住林曦,扶着她的胳膊,让她抱住他的脖颈,扑在他的怀中,他轻轻的在林曦毛绒绒的头顶落了一个吻,“天晚了,我们上楼睡?觉。”

      林曦绷着身体,拧着眉,开口,“身上有伤。”话音未落,恼意就涌了出来。顾轩总是能让她心底刚升起的感动瞬间烟消云散。

      顾轩向上抱了抱林曦,腾出一只手,英俊的脸上带着不解,仿佛在说,“睡/觉,跟你的伤有什么关系。”

      黑暗里,躺在床上的两个人看不清彼此的脸,徐缓的带着潮湿气息的呼吸萦绕在两人间,林曦两眼瞪着天花板,她和顾轩虽不是第一次躺在同一张床上,比这更亲密的事她们也做过不少,可她还是适应不了,别扭从心底涌起,林曦烦躁的翻了个身,将身子蜷缩成团,留给顾轩一个后背。

      翻动的太厉害,碰到了伤口,身下的被褥虽够软够绵,林曦还是吃痛了一声。旁边的顾轩立马紧张的坐起身,打开床头的壁灯,“是不是弄到了伤口,我看看。”

      “没事。”林曦将头蒙在被子里,手指紧拽住被角,不让顾轩看。

      顾轩掀开被子,从外面哪儿了跌打伤药,俯下将林曦连人带被抱了起来,“碰到了伤口会痛,再重新包扎一下。”

      林曦干脆装死,闭着眼也不动,任由顾轩‘为所欲为’,力道很轻,药膏贴在伤口上,不在刺痛,一股凉爽从林曦的膝盖传到胸口,带着她的睫毛颤抖了下。

      顾轩为林曦掖好被角,伸手关了灯,他从身后抱住蜷缩成团的林曦,姿势呈环绕状,温热的气息,骚的林曦耳朵痒痒的,“睡吧,夜间要是腿痛,就叫醒我,我给你重新上药。”轻轻的语气中既喊着卑微,又喊着祈求,他怕林曦会忍着痛,不叫醒她。

      林曦身体一动不动,只一双空洞的大眼内默默的淌着泪,打湿了尚好的羽绒被。顾轩习惯睡床里侧,他有恐慌心里,睡里面他会心安,现在,他主动睡外面,不外乎就是方便照顾过,怕她晚上腿会疼。

      时间淌淌流过,期间,顾轩每次都陪着林曦去医院看林焕,小家伙跟顾轩混熟了,倒将她这个姐姐放到了一边,每次去,小家伙就欢喜着伸着头望顾轩的背后看,一叠声的叫着,姐夫,姐夫……。

      顾轩就会从背后拿出小家伙爱吃的蛋挞,一边用手揉着林焕的头,一边像个狡猾的狼诱哄着道:“多喊几声姐夫,下次给你带含奶油的巧克力。”也不知道林焕一个大男孩为什么怎么喜欢吃甜食。

      林焕经了那次车祸,身体底子差了很多,不能吃太多甜食,顾轩就变着法子用不同的食材做出甜食的味道,那些东西看着简单,却着实费力,每一样食材都不知道要找多少天。也亏的顾轩上心,肯这样费力的去找。

      闻言,林焕两眼发光,“真的吗?”拽着顾轩的衣服,大声的喊,“姐夫,姐夫……”
      顾轩的脸上便染了笑意,眉梢眼角都是笑,仿佛比吃了甜食的林焕心里还美。

      回去的路上,有一商家正在搞活动,顾轩让司机停了车,牵着林曦的手走向人群走去,“今天天好,我们也去凑凑热闹。”林曦望着两人交握的手,顾轩的手很大,将她的小手完全拢住,按算命的说,嫁给这样的男人有安全感,他能保护你。

      人太多,林曦被人撞了一下,顾轩便将林曦护在怀中,防止有人会再次撞到林曦。

      舞台上的节目很精彩,大约半个小时过后,到了节目的最高潮,舞龙狮。两人一组,爬到五米高的柱子上抢红灯笼,冠军的奖品是一朵玫瑰,一朵经过普陀寺开光的玫瑰,据说将这朵玫瑰送给自己的爱人,能使爱人幸福健康一生。

      开发商找了三组专业舞狮子的,另在找三对群众舞狮子的,带着女朋友的男士,望着五米高的柱子,都纷纷摇着头,往后退,面对女朋友的怒火,苍白无力的解释,奖品不贵重,赢了也没啥意思。

      那朵被开过光的玫瑰,价值几何先不论,但说寓意,就值得男人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冲一冲。

      经过二十多分钟的拉扯,也没有一个观众演员,开发商脸上有些失落。

      顾轩握了握林曦的手,侧身望向林曦,“你等我会儿。”林曦想拉顾轩的手落了空,面色怔怔的望着顾轩高大的背影。
      开发商脸色有些难看,对着顾轩说道:“先生,就您一个人,舞动不起来。”说着,抬手示意地上的舞狮子服饰。
      顾轩直接拎起地上的服装,套在身上,“开始吧。”尽管顾轩收敛了气势,开发商还是被顾轩吼了一跳,下命令道:“开始。”

      柱子很高,中间还设了很多障碍,顾轩好几次都险些掉了下来,下面的小姑娘们一个个带着崇敬的眼神望着顾轩,顾轩脚滑了一下,她们就紧张

      的“呀。”顾轩越过了其他舞狮子的人,小姑娘们就握着拳头,大声的喊,“先生你真棒,我们爱你。”间或声嘶胁里的喊着,“加油,我们爱

      你,么么哒。”

      当沁满了汗水,弄乱了头发,满身狼狈的站在林曦面前,摊开那双带着血痕的手,露出里面娇艳欲滴的玫瑰,顾轩嘴角的笑容有些恍惚,仿佛完成了一件大事,心里舒了口气,他说,“老婆,你要幸福健康一生。”我会守候着你,不会让你再将你抢走,最后一句话他留在了心中,这句话不用说,只用做。江清暮的出现给了顾轩很大危机,他的人生词典里第一次出现了害怕。

      旁边的人都大声喊着:“接受,接受,……”林曦却忽然抬起手,将那多玫瑰打在地上,转身跑出了人群,留下满是诧异的人。

      林曦最近越来越不安,顾轩不再去公司上班,他每天都守着她,公司出了事他也不理,经常能看到李助理,小王,段之蔚带着满脸的焦急来找他

      ,林曦知道顾轩的公司出了事,她晚上起夜的时候会看到顾轩书房的灯还亮着,有时候直到天亮。

      这天,林曦对顾轩说,“我想吃何记的肘子了,你能去给我买一份吗?”不是很柔和的声音里带了一点期盼,“我会乖乖在家等医院。”
      只从那日回来后,林曦的脸色就变的一直不好,有时候看到东西就呕吐,有时候有无缘无故的发火,面色蜡黄,顾轩一直想带林曦去看病,林曦却排斥医生,不愿看病,他试了好多法子都不管用,今天林曦答应他,到让一向不喜怒与色的顾轩有些高兴的想要手舞足蹈,“好,我去给你买肘子,你在家好好看病。”

      顾轩走到门口,就碰到了看诊的医生,林曦看顾轩脚步迟疑,似有想要留下来,等待诊断接过的征兆,林曦连忙道:“顾轩我想现在吃肘子,你赶紧给我买。”

      原本迟疑的顾轩,听了这话,拿起外套就走,“很快我就回来。”

      诊断完,林曦对家里的帮佣王妈说,“有点累,去二楼休息下。”
      到了房间,林曦换了一身简单舒适易运动的衣服,打开窗户,沿着事先探好的路径,避开王妈,爬着管道滑了下去,昨晚,消失好久不见的柳絮给林曦打了个电话,她说,“林曦你想不想知道顾轩当初为什么会娶你,想知道,就来东方大酒店找我。”

      林曦扑哧嗤笑了一声,“顾轩现在待我很好,我知道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
      那头的柳絮似是很生气,压低着声音喊道,“你……”却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沉默了片刻儿,林曦说,“想要见我也可以,但是你说的地方我不同意,我们要换个地方见。”

      顾轩拎着肘子回来后,就让王妈上楼去喊林曦,肘子热的时候吃好,凉了就不好吃了。

      这次来的张医生,身边带了个小护士,小护士看着顾轩英俊不凡的脸,红了脸颊,她们医院知道这次要来顾宅,好多小护士挤破了头想要跟着张医院来,就想亲眼见见A市的传奇人物,他果然很好看,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帅气逼人,这会儿张医生去了卫生间,小护士就羞红着一张脸,心扑通扑通跳着迎上了顾轩,不得不说顾轩那张脸招女人喜爱。“顾先生,您的太太……”
      话还未说完,就被慌慌张张冲进来的王妈打断了,“顾先生不好了,太太刚刚趁着你不再的时候,开车走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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