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一切的开始 ...
“晓月,来,过来。”一名身著白色和服的少妇在一棵飘花的白梅树下对远处的儿子招手,美丽沈静的脸庞挂著淡淡的微笑,怀里抱著正
在熟睡的婴孩。
“妈妈。”4岁的晓月高兴的扑向母亲,清秀俊雅的脸挂满了笑容.“晓月,你看。”少妇微微向前倾,将怀中的婴孩反到晓月眼前,“是妹妹哦。”
晓月睁大天空蓝的双眸,细细打量著。小巧红润的嘴唇,是不是果冻啊?细致柔嫩的肌肤,摸一下会不会破掉?“妈妈,她好可爱。”
少妇直起身,对儿子微微一笑,“晓月,要好好保护妹妹哦。”
“好,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她的!”4岁的晓月信誓但但的对母亲保
证。
少妇爱怜的抚摸晓月的头,“晓月真是好孩子,去玩吧。”
“好。”
看著儿子远去的身影,花萤的眼里满是笑意,低下头,看著怀中的婴孩,流露出一抹透著淡淡无奈的神情:“希望我的选择没有错。
>>>>>>>>>>>>>>>>>>>>>>>>>>>>>>>>>>>>>>>
三年后
“小舞三岁了呢.”漩涡花萤半靠在窗边注视著窗外白梅树下的小小身影,“真快呢,你说是不是,海也?”
办公桌前的金发男子边看报告边点头,嘴里还直说:“是啊是啊.”
花萤红唇一撅,半是恼怒半是娇嗔地开口:“什麽嘛,你那是什麽态度啊?女儿明天就三岁了耶,一点都不高兴的样子。”
海也立刻抬起头来喊冤:“老婆大人,我正在为这忙啊~~!”一张俊逸的脸上满是委屈。
花萤撇开头再次看向窗外,这时一名金发男孩从远处跑到树下抱起小女孩让她坐到他的腿上。
“海也,你说我们这样做好吗?”花萤蹙起柳眉苦恼的开口:“我觉得这是个错误。”
海也一只手支著脑袋翻著手中的报告,“既然是他们的遗愿,我们也没办法,不要想那麽多了,自有天注定!”
“……但愿吧……”
窗外的白梅树下,小男孩俯身亲吻女孩的脸颊惹得小女孩“咯咯”直笑。
……
海也不知道,花萤忘记了,命运总是作弄人的。
翌日
及肩的莹蓝色秀发,小巧细致的柳眉,如梦似幻的莹蓝色双眸透著一中清灵的气质,俏挺的琼鼻下有一张樱桃般的小嘴,白嫩如雪般的肌肤好像一碰就会融化,一袭粉蓝色的和服和娃娃般精致。
花萤双手交握在胸前,美眸一闪一闪的最里还喃喃道:“太…太可爱了!怎麽小就祸国殃民长大了怎麽办啊!!”
“妈妈?”天…天籁啊。花萤几乎要流口水了,极品,祸水中的极品啊!!!
“妈--,初舞会被你吓哭的!”金发小男孩轻叹,走向已经发愣在那的妹妹轻轻抱住她,天空蓝的双眸盈满柔情。
花萤不满的瞪了自己儿子一眼,看著那张小小年纪就已经帅的一塌糊涂的俊脸更加肯定这小子长大後绝对是男性公敌女性神明。“我是她妈妈,妈妈看女儿没什麽不对,是吧,杏乃。”花萤不满的向一旁的管家──杏乃抗议。
美豔动人的漩涡杏乃勾勾唇角,恭敬地微微一鞠躬后开口道:“夫人,时间到了,走吧。”
漩涡晓月拉起妹妹的小手:“小舞,你要记住以後长大了千万别学妈妈啊!”
漩涡初舞眨巴著大眼乖巧的点头,“好。”
“漩─涡─晓─月─!!!”
“哇,快跑!”
火之国有三大家族:宇智波,日向以及漩涡。还有许多不大不小的家族:油女,鹿丸,秋道,犬冢,不知火,旗木等等。
木叶三大家族之首的漩涡家以封印,结界闻名五大国,传闻漩涡家还拥有大批从各国网罗的精英为之效命,传闻的真实性有待考之,但有一件绝对不能否认的事实:漩涡家的小姐──漩涡初舞是火之国最美丽的人,虽然只有三岁。
漩涡族族长,木叶暗部现任部长,几乎和三代火影平起平坐的忍者。
漩涡花萤:原姓雪缘,海也之妻,木叶医疗队现任总队长。
漩涡晓月:海也之子,7岁,中忍,木叶公认的天才,下任暗部部长的接班人。
漩涡初舞:海也之女,3岁,木叶第一美人。
今天是木叶三大家族漩涡家小姐的三岁诞辰,身为名门望族之後的她自然不会寒酸。
“海也前辈,你的女儿到底是怎麽生的啊?”自来也仔细地打量着初舞不禁感到疑惑,这是人类生的孩子吗?
“……”海也不语。
“真是漂亮到了过分的地步了。”
“……”依旧沈默,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我想我可以理解了,不过我又不懂了,为什麽花萤前辈会嫁给你啊?”
“……”
其实呢,女主角是谁大家是一目了然,对,就是初舞!!!
我为什麽会让初舞当四代的妹妹?因为我是个兄妹控(超萌宁雏的说)。
在後面的剧情里我会铺设大量的疑团(第二集开始),嘿嘿,希望大家会喜欢(我可是第一次写同人啊)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一切的开始
下一章
回目录
加入书签
看书评
回收藏
首页
[灌溉营养液]
昵称: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你的月石:
0
块 消耗
2
块月石
【月石说明】
打开/关闭本文嗑糖功能
内容: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