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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第一百三十七章 李沅芷VS霍青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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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转瞬即逝,李可秀得了个不好的消息。
上次中秋,他刚放了女儿出门耍,不知怎的就有些不安。果不其然,不到半天,出了门的李沅芷,就给他闯了个大祸回来——把宝亲王弘历踢下了水!
原来,中秋那日,正逢有户人家趁着节日抛绣球招亲,本是要招个上门女婿,谁知绣球竟然砸中了微服出来游玩的宝亲王。
弘历这人向来只爱美人,见那家小姐样貌平平,便道:“在下是娶不得的,不过我身边侍从正当婚龄,若是愿意,在下便做媒,如何?”
那小姐是商户人家,在弘历看来,他是亲王,他的侍从配这小姐,乃是她高攀。
可那小姐并不知情,只觉得受不得如此侮辱,当即要自尽。
恰巧,前来看热闹的李沅芷撞见这一幕,一气之下将弘历踹进了河里。幸好弘昼及时赶到,将他四哥捞了上来。
弘历这人当真有些毛病,不知道李沅芷是女子前,刚上岸就恨恨地要同她打一架,在弘昼调解下,得知了李沅芷是李可秀之女,又被其美貌和直率性格所吸引……
谁都知道,宝亲王一向风流多情,上辈子他成了皇帝,后宫那是莺莺燕燕不计其数啊!更兼几次下江南南巡,风流韵事广为流传……
果不其然,近来宝亲王时常借口商量国事到李府拜访。今早皇帝就在探李可秀口风,说是宝亲王有意求娶沅芷做侧福晋!李可秀只得借口女儿还小,舍不得女儿,将事情缓了下来。
“如何是好?”李可秀愁得头发都白了,弘历根本不是良配,更别说他这辈子已经站在和亲王弘昼这边,全力支持弘昼登基,绝不可能将女儿嫁给弘历。
和亲王弘昼也是为此事而来。
弘昼上辈子本是个荒唐王爷,行事可笑,蛮横无理,更兼有个怪癖,喜欢在府上给自己办丧事,还要逼着妻妾哭丧……可这样荒唐的弘昼,却极得乾隆帝弘历的宠爱,弘历对他一向纵容。事实上,明白人都清楚,那大概是弘昼保命的法子,他越是荒唐可笑,就越衬得弘历越是英明神武。
弘昼此人,本就不简单,甚至可以说是大智若愚,上辈子,在祖父和父亲都看好弘历的时候,他选择了荒唐。
这辈子在李可秀的教导和支持下,弘昼得到了雍正的重视,自然不再荒唐,他甚至比弘历更加优秀,在幼时,就比弘历更得圣祖爷青眼。如今,圣上隐约打算在弘昼和弘历之间做选择,定下储君之位!
“上次是我没看住沅芷,让她跑到了河边,否则也不会那么刚好,遇见四哥……”弘昼蹙起俊秀的眉,叹气道。
一旁李有兰连忙道:“与王爷何干,是沅芷这丫头太跳脱!下次我可不带她出门去了!”
李可秀也道:“如今推了圣上一回,难保宝亲王不会再提起。宝亲王近两年办差也甚得圣上喜欢,说不准圣上下次就同意,直接赐婚了……”
突然,李可秀看向弘昼,双眼放光道:“不如,请和亲王,收了小女?”
不知道怎么回事,这辈子弘昼眼见二十出头了,居然一直未娶亲,真是奇了怪了,明明上辈子早早就有了一个嫡福晋和两个侧福晋,也早早有了嫡子。雍正几次要给弘昼指婚,都被弘昼极力推脱了,为此父子俩吵过数次,要不是雍正宠着他,早就把他贬去宗人府了!
雍正甚至一度怀疑弘昼身体是不是有毛病,然而派过去的太医都说五阿哥身强体壮,力能扛鼎,并无毛病。雍正只好先赐了两个低份位的格格,送到弘昼房里。
回宫复命的嬷嬷也说帕子上见了红,可见那门子事是正常的,他这个优秀的儿子并不是不(咳咳)举。
唉,雍正这个当爹的,可谓是替弘昼操碎了心!于是对着李可秀这个心腹,也吐槽过数次。说是男儿成家方能立业,若不是弘昼迟迟未婚,没有嫡子,他或许早已选定了储君!
人家宝亲王的儿子,现在都能在雍正面前叫“皇玛法”了!
李可秀也不止一次劝过弘昼,偏偏弘昼是半点儿不着急,说不娶就不娶!
果然,弘昼一听李可秀想将李沅芷嫁给他,立刻摆手,连连道:“不可不可不可!我将沅芷视若亲妹,怎可娶亲妹为妻!”
李可秀心下便知没戏,也就不提了,只是照样唉声叹气。
倒是弘昼见状有些不好意思了,思虑片刻便道:“秀叔,近两年江南省总有水患之忧,堤坝修了垮,垮了修,皇阿玛怀疑乃是官员贪污……眼见雨季将至,皇阿玛欲派我微服前往巡视洪泽湖大堤,不如,让沅芷一同前去,避避风头?”
次日,一队扮作商队的人马,浩浩荡荡出了京。
“哥,你说到了地方,可有什么好玩、好吃的?”
“哥,我的马儿不够漂亮,你的白马儿好看,跟我换换……”
“哥,我饿了……”
李有兰这次出差,带着一只女扮男装的一路上叽叽喳喳个不停的妹妹,脑瓜子都快被吵晕了。
“对了哥,阿玛这次为什么愿意让我跟你出来?”
李有兰白了她一眼:“还能为什么?怪你长得太漂亮了!”为了不让你嫁给宝亲王,决定把你往外丢一阵子,避避风头,让那个见一个爱一个的宝亲王尽快忘了有你这么个存在。
李沅芷对弘历求亲之事毫不知情,听到李有兰这么讲,瞪大了眼:“哥哥你说什么呢!咱俩不是长得一样吗,你……你竟如此自恋?”
李有兰:“……”
队伍行了两日,李沅芷从兴奋渐渐转为了无趣。
“哥,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到啊?”
“哪有那么快,总得几日,过两天咱们走水路……”李有兰一句话还没说话,就见李沅芷看着前方,好奇地问道:“咦,那是什么?”
只见前方也有一队人马,从另一条路汇入了官道。那队伍中的人,个个人高马大,齐声喊着“我武——维扬——”“我武——维扬——”……
李有兰也好奇地睁大了眼,毕竟还是个少年郎,从未出过京城,他转头看向身后的一名长者。
不错,为了保证兄妹俩的安全,李可秀让他们俩的师父,也就是化名陆高正的陆菲青,一同前来。
陆菲青笑道:“这是京城最大的镖局——镇远镖局的人在走镖,喊这口号,是通知绿林道和同道朋友。镖局走镖,七分靠交情,三分靠本领。绿林道的一听名号,知是某人的镖,本想动手劫镖的,碍于面子也只好放他过去。”
原来如此,兄妹俩纷纷点头。
那镖局行路极快,不一会就不见了人影。没多久,后头竟传来一阵阵驼铃。
只见尘上飞扬,一大队沙漠商队赶了上来,数十匹骆驼夹着二三十匹马,乘者都是回人,高鼻深目,满脸浓须,头缠白布,腰悬弯刀。
回族商人从回疆到关内做生意,是常有的事,李有兰在京城办差时,也见过不少。
突然间,众人眼前一亮,但见一个黄衫少女骑了一匹青马,纵骑小跑,轻驰而过。那少女大约十七八岁,腰插匕首,长辫垂肩,一身鹅黄衫,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了一根长长的翠绿羽毛,面容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旖旎如画。
李有兰见那回族少女人才出众,不过多看了一眼,转头一看,却见妹妹李沅芷竟然瞧得呆了。
李沅芷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美人,竟情不自禁的催马跟去,走在商队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
黄衫少女见一个美貌的汉人少年跟在身旁痴痴相望,脸一红,放慢了骑马的速度,向着身旁男子喊了一声:“爹!”
那身材高大、满颊浓须的回人男子拍马过来,在李沅芷肩上轻轻一拍,说道:“喂,小兄弟,回神?”
李沅芷“唔”了一声,疑惑地看了男人一眼,转头又继续望向了黄衫少女。
李有兰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扶额,失礼,真是太失礼了,妹妹啊,你现在是女扮男装,怎可这般轻浮地呆望人家闺女,人家可都来提醒你了!
李有兰正要上前拉开妹妹的马。然而,那回族少女却以为李沅芷在爹爹提醒之后依旧故意看她,乃是心存轻薄,便挥动马鞭,扯下李沅芷身下白马一大片毛来。那白马痛得乱跳乱纵,险些把李沅芷颠下马来。
李沅芷心头火起,大小姐脾气上来,从腰间摸出一枚钢镖,向黄衫少女掷去,可也没存心伤她,镖一出手,就喊了一声:“喂,小姑娘,镖来啦!”
那黄衫少女身子向左一偏,竟用长鞭一卷,就把钢镖甩了回去,喊道:“喂,小伙子,镖还给你!”
一股劲风将钢镖打到李沅芷胸前,李沅芷惊然,连忙伸手接住。
沙漠商队众人见了黄衫少女这手马鞭绝技,都大声喝彩。随即,少女不再理会李沅芷,商队绝尘而去。而李沅芷还呆在原地未回神。
李有兰等人跟了上来,却见陆菲青朝着李沅芷笑道:“这个黄衫女子年纪跟你差不多,功夫却比你好得多。”
李沅芷回过神,听到师父打趣她,更觉得方才没发挥好,气得脸都红了,瞪了一眼自己秃了毛的白马道:
“下次叫我瞧见她,必要比上一比,看谁功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