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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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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书在方恪家里住下了。
那天锦书身体无碍了以后,方恪本想送他回家。
“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
“我没有家。”
“怎么会呢?没有家你住在哪?”
“城外有片树林。”
“天呐你不会住那吧,那你吃什么,怎么睡?”方恪实在难以想象。
“风餐露宿,习惯便好。”
“那.....你现在要回那个深山老林吗。”
“无处可去的话,便也只能这样。”
方恪挠挠头:“那,那这样吧,你住我家,每天给我一点点小房租就行。”
“我身无分文。”
“我去,你不会是野人吧。
沉默半晌之后,“我会做饭。”锦书突然蹦出这么一句话。
“啊?”方恪一时没反应过来,十秒后,他终于理解了锦书的意思。正好自己也不会做饭,每天都靠外卖,面条,和学校食堂过活,而且正好家里也总空着一间房,便一口答应:“好吧,那你就留在这每天做饭吧。”
以上便是事情的经过。
事后,方恪再次想起这段对话时,自己都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让锦书住下来。
锦书这个人,绝对不一般啊。原本隐居在深山老林里的人,在雨夜突然出现在他门前,还身无分文?
等一下!怎么看这都不现实啊喂!
他一看就是在撒谎,而自己那时居然还相信了这么荒谬的话。
方恪觉得,自己似乎一直在被锦书牵着走。从初次见到他时不由自主地向他靠近,到不顾危险地把他带回家,再到现在,自己居然让锦书在他家住下。
生平第一次,他做了让自己都不能理解的事。
锦书,锦书你到底是谁呢?为什么....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要接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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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有了锦书的陪伴,方恪的生活终于也不再那么孤单。虽然,相处模式有那么一点点奇怪.....
如果方恪没有理解错的话,“做饭”应该包含了买菜,炒菜,洗碗这三个步骤。可是锦书的做饭,为什么只有炒菜这一个步骤!买菜和洗碗都是方恪自己在做啊喂!
第一天中午,方恪摸着肚子来到客厅:“锦书,饭做好没,我肚子饿了。”
话刚说完,他已经看到了回答——桌上空无一物....而锦书,人也不在客厅。
“锦书!你还没做饭吗?”难道出去了?
“没有菜。”锦书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方恪身后。
“吓死我了!你从哪冒出来的?”
锦书用手一指。
方恪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原来是阳台啊.....跟个鬼一样的。
“我饿了。你没去买菜吗?”
“.....”锦书沉默。
应该是不知道菜市场在哪吧。
“家里还有点面,你先煮了吧。下午我带你去菜市场。”
方恪把冰箱里的面拿出来递给锦书。锦书抱着这一捆面,盯着灶炉发呆。
“看什么呢?我肚子已经快饿死了。”
“没有生火的地方。”
“.........你真的会做饭吗?”方恪怀疑他捡回来了一个白吃白住的大麻烦。
“会做。”
“那你就去做啊。”
“没有火。”
kao!这完全沟通不了啊!
方恪走上前,将灶台上的开关拧住,顺时针旋转九十度。“哄”的一声,蓝色的火焰燃烧起来,在锅底跳着绚烂的舞蹈。他又将灶台关上:“看见没,火。”
锦书看着这从未见过的一幕,感叹奇异的同时,也走上前,把面又放回方恪怀中:“你今天先做,明天我便会了。”
方恪看着手中的面,只觉得超级无语。
他本来打算跟锦书好好“谈一谈”,无奈他的肚子实在闹的太欢,于是秉着“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的原则,他亲自煮起了面。
锦书站在一边,仔细地看着他手中的动作,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工具的用法,他都认真地记在心中。
面很快便做好,方恪端着两碗面,把面放在餐桌上,嘴里还不忘念叨:“今天是小爷大发慈悲,给你做了一次饭,啊不,面,以后就轮到你了,要是你明天不好好地做出让小爷满意的饭菜,那小爷可养不起你的啊。”
锦书看着自己面前的那碗清汤面,眼中泛着微光:“嗯。”
到了第二天,方恪打算带锦书去菜市场,特地起了个大早。
“锦书,我们走吧。”
“.......去哪?”
“菜市场啊,不去菜市场怎么买菜。”
“.......人很多吗!”
“废话,菜市场人肯定多啊。”
“.......”
方恪看见锦书的一脸不情愿,“你......不会是怕生人吧......”
“只是有些不适应罢了。”
方恪心想你这不就是怕生人吗,还说什么不适应。
“那你说好的做饭的事?”
“我会做。”
“没菜你用什么做?”
锦书看着他,不解他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不是你买菜吗?”
方恪无奈,看来自己真的是捡回了一个大麻烦啊......
于是买菜这个任务就交到了方恪手中。但是不得不说,锦书做的东西,那味道简直可以和五星级饭店的名牌大厨媲美了。
不过,锦书做饭从来都只做方恪的那一份,他自己很少吃,或者根本不吃。
刚开始的几天方恪还以为他是水土不服没食欲还是什么的,可是一连几天他都不吃饭,只是喝水,而且好像也不会饿不会不适,这实在是超过的方恪的理解范围之内。
终于方恪忍不住好奇问了他:“锦书啊....你都不吃饭的吗?”
“喝水就够了。”
“人是铁饭是钢啊,你不吃饭不会饿吗?”
“喝水就够了。”
“..........”这家伙实在太可疑了吧....
“我是不需要吃饭。”锦书看方恪一脸的怀疑,尝试着解释。虽然什么也没解释清楚.......
方恪只好安慰自己: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奇怪的癖好....这不算什么的.......吧.......
锦书就是有这样的魔力,无论他有多奇怪,方恪都只是相信他,或是试着去相信他。相信他,似乎是一种本能。
方恪从来都不会想过哪天将他赶走,也从不会担心锦书是否会对他不利。
锦书手中紧紧地握着一根线,这线的另一段,正系着方恪的心脏。方恪只能一步,一步地朝他走去,身不由己,无法逃离。
或许,这就叫命运。
从方恪朝锦书走去的那一刻起,他们就被卷入了名为命运的漩涡,他们只能朝着注定好的方向走去。一旦背道而驰,便是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