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基努斯之枪,圣经中有这样的一段记载,耶稣在钉死在十字架的这天十三号星期五,犹太人要求将他的身体搬离十字架,因为他们说不应在安息日之前的星期六处决犯人。
其中一名士兵拿着他的□□入了他的身体,圣经记述的这段已耳熟能详,但对这名士兵与他所用的那把枪而言,故事才刚要开始。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那个年代,正是犹太人们反抗罗马帝国压迫之时,犹太人民和罗马军队之间除了仇恨还是仇恨,这之间的来龙去脉,在圣经中还有多数未被提及,不过在罗马圣徒传中,不但留有这名士兵的名字,还记述了他在耶稣被钉死于十字架之后的故事。这名士兵名叫朗基奴斯Longinus,在罗马军中服役了几年(正式记载有罗马军队的役期是十二年),只要能够活到退役,之后生活将享有各种政府补助。记载中朗基奴斯几乎近全盲的,很明显的这一定会影响他未来的军旅生涯,在他扎刺耶稣之时,耶稣的血水沾到了他的双眼,使其双眼不再瞎盲,他大喊这人真的是神的儿子,见马可福音第15章39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