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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空间 ...

  •   程文喻知道哥哥是真心不想分家的,他从来都知道哥哥是疼自己的。只是越是这样,他越是坚定了要分家的心。程文喻打着分家的主意显然不是一两天了,他早就将前前后后的事儿都仔细想过了一遍。

      “大哥,我把那块玉当了二十两银子,阿爹阿妈养我这些年,这钱咱们平分。其他的,这新房子就留给大哥和嫂子吧,分了家我就搬到原来的旧屋去,大哥给我些旧家具和铺盖就行了……田地我种不了多少,都给大哥种着,其中四分之一的田你按当年的租子给我一些嚼用,多的我也不要。不过靠近旧屋的那几块菜地要给我,我平日里种些菜,养几只小鸡子,挺好的。”

      “要的要的,就这么办!”程阿大还想再说些什么,李氏已经抢着开口了,“这样吧,家里的那头耕牛也给你,这可是大物什,值不少银子呢,省得别人说我们阿大刻薄了。”

      程遥躺在屋子里,听着外面的说话声,他忽然想起了牛郎织女的故事,可怜的牛郎也是牵着一头牛被嫂子赶了出去的,这联想让他觉得炯炯有神。

      话说,程文喻这个嫂嫂算盘打得真够精的,说是把耕牛分给程文喻,但是小孩已经说了不要田地,那等到农忙的时候,这耕牛最后还不是他们哥哥嫂子借去用,而平时却又让程文喻养着!

      想尽办法占了便宜,最后还担着厚道的名声,有着这样的嫂嫂,尽管哥哥很实诚,也还是早点分家出去单过得好。

      过了好一会儿,程文喻才从外面回来,他手上端着一碗黑漆漆的药,即使隔着那么远,程遥就已经闻到了苦味儿。古代就是这点不好啊,现代一颗胶囊可以搞定的事情,到了古代就需要受这份罪。好在程遥这个人还是很识时务的,知道人家平白无故救了你,给你抓药算是对得起你了,所以即使再怎么讨厌这个味道,他还是一言不发地将药喝得一干二净。

      “你既然已经忘记了过去的事情,不如我给你取一个新的名字,可好?”小孩子眨了眨眼睛。外面的天色更亮了些,程遥能够清楚地看到小孩子长长的眼睫毛一扫一扫的。

      程遥犹豫了一下,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啊,他可不要叫什么芍药什么桃花的啊,于是讨好地看着程文喻,结结巴巴地说:“既、既然你说将户籍和你落在一处,那我跟着你姓吧……我、我隐约记得,有人管我叫遥儿的……”啊呸,哪个混蛋敢叫我这么女气的名字,看老子不揍死他!这都是为了暗示小孩子口下留情啊,两个字凑一块不刚好是“程遥”么?

      “啊,既然这样,不如你就叫程文遥吧!”小孩子手一拍,高兴地说。

      麻烦请去掉中间那个字,谢谢!

      程遥哼哼哧哧了半天,才扭捏着说:“三个字太麻烦了……”

      “那就叫程遥呗,遥远的遥,刚好你又是不知道从哪里远道而来的,挺好的。”程文喻倒也没有多想。于是,关于名字的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程遥顿时觉得松了一口气。

      在李氏兴致勃勃地张罗下,这家终究还是分了的,他们请了族里的老人过来,当面立下字据,从此这程家兄弟便算是两家人了。按手印的时候,程阿大搂着程文喻的肩膀,眼眶都急红了,只一个劲儿地说自己没用,让弟弟受委屈了。而李氏则欢天喜地地从程文喻的手里接过十两银子,将屋子里的破烂归置归置,就算是让程文喻带去旧屋的全部家当了。

      其实,程文喻和程阿大并不是一个爹妈生的,这事儿在村子里根本就不算是秘密。大伙儿都知道,程文喻是程家当年捡来的一个孩子——这也是程文喻咬着牙想要分家的原因之一,他身为程家的养子,李氏说话再难听,村子里的婆娘们可不会说是她李氏容不了人,反而会赞扬她会过日子,毕竟哪有新妇进门需要养着小叔子的道理啊,更何况那小叔子还不是亲的?!

      程文喻口中被当掉的玉其实就是当年压在他襁褓中的那一块,程老爹捡到他的时候,他身上就这么一个信物。玉上刻了一个“喻”字,程家又希望程文喻作个读书人,这就是他名字“程文喻”的由来。

      程家都是厚道人,当年程家的日子过得再艰难,程老爹也没舍得把养子的玉当掉,生怕他亲身父母找上门来之后失去了相认的凭证,就此耽误孩子一辈子。而这一次,还是因为程遥的病耗费良多,小气的李氏又不愿意掏出一分钱来,程文喻实在没办法了才把玉当掉的。

      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都把人背回家来了,总不能让他自生自灭吧?

      正因为如此,程阿大并不愿意拿这十两银子,他认为这都该是弟弟一个人的,他身为哥哥,什么忙没帮上弟弟,现在还由着自己媳妇把弟弟给撵走了,万万不能再占别的便宜。程文喻却认为,阿爹阿妈养他这么多年,这十两银子怎么比得上养育之恩,程阿大要是不收下,他也良心难安。

      程文喻的话说得漂亮极了,只说就算已经分了家,他对于程阿大这个哥哥还是很敬重的,阿大未来的孩子还不是要叫他程文喻一声叔叔?就凭这个,阿大也不该太生分了,理该收下这笔钱。程文喻是真的没有怨气,要不是他自己态度坚决,李氏再怎么嚣张,程阿大都不会松口要分家。

      分家的事情便就此成了定局。

      因为程遥的身体在早春的冰水中冻久了,虽然他如今已经清醒了过来,却还是在床上又躺了十多天,才勉强可以下地。而在他能走路的当天,李氏就迫不及待地将他们送到了老宅。两个半大的孩子由此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活。

      真的是半大的小鬼头啊,程文喻今年十二岁,而程遥现在的这具身体,他也只有十五岁啊!要是搁在现代,这两个都是背着书包进学堂的年纪!

      而就在这一天,程遥还发现了一个秘密。

      借尸还魂之前,用现代的话来说,程遥勉强算是一个富二代。他爸妈都是能人,白手起家,在程遥出生的时候就已经赚下了千万身家。结果一场飞机事故,他们在程遥十一岁的时候双双遇难,连尸骨都没有被找回来。

      家里的亲戚中不乏借机想要从他这个小孩身上占便宜的,但程遥人虽小,却很有自己的想法,在处理了他父母的后事之后,他直接将公司交给了职业经理人,然后独身去了江南。他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学会了一个人生活,读完中学,升高中,然后考大学,除了父母的忌日,再也没有回过那个生养他的城市。因此,对他知根知底的那些人中,总有人说他是个天性薄凉的。

      啊,话题绕远了,话说,程遥在出事之前正在他的笔记本电脑上玩植物大战僵尸。

      那其实是他同寝室的同学借他的电脑用后,下载后忘记删除的游戏。程遥点开游戏界面的时候,他同学已经将冒险模式通关过一轮了,但是玩玩小游戏、解密模式、生存模式都还没有玩过。得到的游戏金币都被他同学花在疯狂戴夫贩卖的花哨小玩意儿那里了,所以禅意花园中的蘑菇园、水族馆和智慧树都已经存在了,金币数则为零。

      程遥刚把整个游戏浏览了一遍,就听到砰的一声,不知道是邻居家里煤气爆炸,还是闪电劈中了什么奇怪的东西,总之短暂的剧痛之后,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已经进入现在的这具身体,成为了一个古人。

      这个秘密就和植物大战僵尸有关。

      程遥发现当自己精神好一点了之后,他就能够进入到一个空间中。本来,他一直昏昏沉沉的,空间什么的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但是,就好比今天,因为搬家,上午他被程文喻扶着从新屋走到了旧屋,中途晒了会太阳,觉得暖洋洋的,等他中午睡一觉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真的又进入那个空间里了!

      出现在程遥面前的页面和植物大战僵尸的游戏页面是一模一样的,当然仔细查看了之后又发现还是有差别的。原本的选项变成了一扇扇门,当程遥走进禅意花园那扇门的时候,这里不再是四个不同的场景,而是四合一了。中间是那棵才六英尺高的智慧树,以树为界限,左边阳光普照,右边月色朦胧。一个小池塘大半落在阳光中,还有一小部分落在阴影里。

      当走进冒险模式的时候,程文喻发现自己变身成了一朵向日葵。

      植物大战僵尸的第一关很好过,僵尸不多,也没有如铁桶僵尸、橄榄球僵尸那样的顽固份子存在,程遥觉得有趣,就决定身临其境地玩一局冒险模式。

      因为冒险模式在这之前已经被他同学通关一遍了,所以现在所有的植物都是可以被选择的,而图鉴也只有僵尸中还有一个是空白的(极少出现的雪人僵尸,通关了一遍也不一定会出现),其他的都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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