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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在上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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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眼泪能够变成大海,那我一定是深海中那条哭泣的鱼。
我叫叶思瞳,是个没有太多特点的人,如果非要说出一点的话,我只好向你透露,在我的左眼眼角处,藏着颗细小的泪孔,而大部分人都是长在下眼皮内侧的,为此我觉得很特异也很懊恼,就在那细小的泪孔里,时不时地会冒出泪滴。我妈告诉我说这是小时候患上麻疹,期间吹了风造成的,然后开始埋怨奶奶照顾小孩子不细心。
我长得并不是特别好看,一张不够圆不够方的脸型,五官扁平,眉毛稀疏杂乱,眼睛也总像是蒙了层灰似的,显得分外迷离。其实并不喜欢镜子里的自己,可却老爱照镜子,就像是安徒生童话里美丽恶毒的王后,拥有一面神奇的魔镜,对着它呼唤: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但我的镜子却总是沉默不语,无声地否认了我的样貌。
在上小学的时候,我就知道男女是有区别的,除了明白小解姿势各不同外,一定还藏着些其它的秘密,直到上了初中才恍悟:那是不同性别所分泌的肾上腺素不同的气味,或许在那个时候我就是早熟的了!仿似树上还没长好的水果,酸溜且干涩。
(一)
如今我已是二十三岁的年轻女子,经历过一些人情世事,不再有虚渺的幻想,不再有任性的冲动,我的情绪也似乎很好地被大脑掌控着。每天的7点16分闹钟会定时地把我叫醒,然后在同一个站台,等同一辆公交,工作、吃饭、睡觉周而复始,这样的生活好似被上了发条的古钟,偶然间停摆,维修过后,分秒不差。
像我这样寄生在都市的年轻男女,一定随处可见,有迷茫失措的、有坚定逆袭的、有痛苦不堪的、也有肆意挥霍的、、、、、总之在这座繁华喧嚣的大都市,上演着各种戏码,不分昼夜,从未落幕。
每当夜深人静,辗转反侧到彻底失眠的时候,我的脑袋就成了投影机,不间歇地跳闪出片段,我是个有秘密的人,然而夜成为了无声的代言人,把那些难以启齿的过往毫无保留地泄露了。
(二)
我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爸妈在我上小学二年纪的时候就离婚了,法院把我判给了我爸,可我却是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像我这样的家庭并不是幸福的,破碎残缺,然后又开始重新组合,我妈很快找到比她大十多岁的男人嫁了,而我爸却最终和姓秦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我妈曾经无数次地告诉过我,就是因为那个女人,我们这个家庭才完蛋的!
小时候,我是个抑郁的孩子,不爱说话,不喜欢见陌生人,甚至很少出门玩。爷爷奶奶非常疼我,当然也摻杂着愧疚,他们总认为在我爸妈失败的婚姻中,受到严重打击伤害的人是我,一个可怜无辜的小孩,他们不在意我爸妈心里是否痛苦,惟一在乎的是我的感受,也正是由于他们无私给予的溺爱,我才渐渐拭去了童年灰色的雾霭。
我妈刚再婚那会儿,有段时间会经常来看我,把我接到姥爷家,抱着我坐进大院的槐树下,抚摸着我的额头,又捏了捏小手,说她对不起我,没有为我留下任何东西,然后开始嘤嘤地哭。之后见到我妈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直到有一天,奶奶告诉我说,我妈给人家老男人生下了个小妹妹,不会有时间再过来看我了。我没有见过那位同母异父的妹妹,可一直认为她是幸运的,拥有了本该属于我的全部的母爱。
我的爸爸,自从和我妈离婚后,就变得异常忙碌,他在不同的城市间穿梭,像个无牵无挂的隐形人,我一度认为他是没有责任感不合格的父亲,但每次他往我卡上打来巨额的数字和那些寄来的信件,又让人感到欣喜热泪盈框,他就是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关心爱护着他唯一的女儿的,尽管他的脾气不是很好。
(三)
上到初中的时候,我就进了所寄宿学校,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我可以像其它的学生一样,每天开心地学习,大声地说笑。
我的成绩一直很好,在学校的报刊一栏,总会出现我发表的散文,于是很快引来别人的关注,那时经常有小男生把纸条夹进我的语文课本里,翻开的时候,会惊喜地发现还未干透的好看的文字:
我一直很喜欢你,请你和我做朋友。
二3班绍明
我用我爸寄来的漂亮鞋盒收藏着这些炙热且稚嫩的文字,包括后来我写给暗恋的那个男生的情书,整整有一鞋盒,后来在搬家的时候,遗失在老房子里了,回去反复寻找,都没有找到,为此伤心了很久。
我暗恋的男生,是在我第一次尝试写小说的时候认识的。他叫饶梓沫,白皙俊秀,一头乌黑柔软的短发,微风轻轻一吹,仿佛能闻到清新的洗发水的味道,他穿一套浅灰色的运动服,在夏天傍晚落日余晖亲吻大地的时候,彻底把我迷住了。
我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初中那会儿还有些胖,但这些都没有阻止爱意的小嫩芽在心底萌发。我那时候就不是个自卑的人,相反还有些得意忘形,继而意乱情迷,如果语文老师从没夸赞过我文笔好,也没有任何男生送情书给我,那我或许是个胆小且怯懦的人,一定像墙角的老鼠,见到人类就惊慌失措。
我是在经过一番调查之后,才对饶梓沫发出信号的。同班的有个女生是他的邻居,关系很要好,于是我先接近她,给她抄作业本,替她跑八百米,把一半的零食分她,她也知恩图报,为我送一封又一封的情书给他,但大多数都如石沉大海,一片死寂。
我曾怀疑那女生是否送出过那些信件,还是真像她说的那样,他见着没有丝毫反应,甚至随手扔掉过一封。我那时候第一次体会到被情所伤的疼痛,针扎似的,想起那个名叫绍明的男生,在被我用不屑的言语刺激到哭泣的时候,会不会也有针扎似的痛?被拒绝本身就是赤裸裸,血淋淋的。
于是我将所有的委屈失落,以及花季萌发在心底的小嫩芽一起写进了小说,整本整本出现在我的小抽屉里,随后出现在同学的课桌上,最后在各个年级间相互传阅,我惊讶地被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浪尖上的驰骋者。
后来同班的那位女生告诉我,说饶梓沫看了我写的小说,夸赞我有才情,那时候在想:去他妈才情!最饱满的情感都写在被你扔掉的情书里。
我是个痴情的女子,在第一次败北的暗恋中我就知道,只要那个人俘虏了我的心,我就会发疯地想念。喜欢饶梓沫整整三年,在中考结束那会儿,还在想着策划一场林中漫步,告诉他:不一定非要做男女朋友,只要静静地呆在他身边,像个邻家妹妹一样,就心满意足。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的自己,只想给个拥抱,告诉她:你很可爱,很真挚,很勇敢!而许多年后,这些最初的东西,将一一被取缔,剩下的只有遗憾。
(四)
我不是个很喜欢吃回头草的人,尽管有些草依然新鲜多汁,依然期盼被同一匹马啃食。我始终坚信,一段感情结束了,必定是存在着这种或那种问题,走远了,就不该回头,就算回头了,还会有原来的悸动吗?如果我的心不再为你狂热,那么我的情感就不会上把枷锁。
当魏杰几乎快要跪在地上恳求我原谅他的时候,我就是这么冷冰冰地告诉他的。人的情感有时候就是这么吝啬,狂放过后,就懂得了收敛,难道会真想在同一个坑里栽第二回?哪怕是软绵绵的床垫,我也会害怕它无法承载伤痛的重量。
记得分手那天,雨下得特别大,我像是从海里捞出来的一样,浑身湿透了,任雨点强有力地拍打着脸颊,这就是一次次无声的耳光。感觉身体火烧似地难耐,脚步也随之凌乱踉跄,如果这是在拍电影,此时真该出现一辆疾驰的豪车,呼啸着从身边飞奔而过,再溅你一脸的污水。
不知道那天是怎样回到宿舍的,只记得影子拿着毛巾帮我擦干身上的积水,然后我就抱着她浑浑噩噩地睡去了。她后来告诉我,那天晚上我讲了许多梦话,哭了很多次,她说当时就知道我和魏杰彻底玩完了。
魏杰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在被分到同一个班级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他。他不同于我暗恋过的饶梓沫,饶梓沫的英俊是健康的,能带给人无限美好的幻想,就像是清晨的雨露,晶莹剔透,不摻一丁杂质。而见过魏杰的人,都觉得他有种忧郁坏坏的特质,长发微卷,倾斜的刘海遮住了半边脸颊,额头饱满白皙,一字型剑眉,浓密的睫毛下的眼神却稍显迷离。
饶梓沫让我情窦初开,而真正使我产生占有欲望的却是魏杰。高一整个学期,我对他都处在观望的状态,欣赏着他每天换穿不同的时装,偶尔用发带将刘海卷起,一并扎在脑后,倒像是个街拍达人,而所有的风格全都是我喜爱的。迷恋魏杰的人,远远不止我一个,这是我早就知晓的,我没有任何优势,难道就凭着会写几行酸溜溜的文字?一个自卑的人是不会闪烁的。如果你爱上了月亮,就要努力地变成那颗启明星,虽然隔着遥远的距离,但最终会注意到你的光芒!
我就是这么按捺住狂乱的激情,装成正襟危坐的样子,聆听每一次他从我的座位旁经过时发出的脚步声。女生们永远讨论着关于他的话题:他的服饰、他的球赛、他的恋情、他的背景、、、、、、突然觉得他真是个完美的人,如果能走进他的心里,会不会幸福得可以死掉?
我疯狂地吞咽起那些讨厌的数理化,课桌上也堆满了各类题库书本,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火焰,可能不足以引起他的关注,也照亮不了前程,那么就让我一次烧成个灰烬!爱情就像是泥沼,要么温柔地沉溺,要么挣扎着逃亡,而我是两种行为皆具备的人,此时甘愿深陷其中,管它是泥沼深潭还是囹圄高墙?!
很快我就站上了学校的颁奖台,在飘扬的五星红旗下,我的心情也随着悠然自得,那时候在想:五星红旗就应该抠掉一颗星星,把我这颗启明星安进去,现在回忆起来,会觉得当时的想法很幼稚、很好笑!
事情往往不是按人预想的那样发生,只有烂透了的剧本,看了开头就能猜想到结尾,生活中多得是惊诧而非惊喜。
当听说魏杰有可能会降到普通班,甚至会被劝退的时候,我的心分明咯噔了一下,像是舒坦地在水底自由潜泳的人儿,猛地撞到了大岩石一般,眩晕震痛。我到现在都无法接受那个原因:邻班的一个迷恋他的女孩,成天跑到他的家,彻夜不归,她的爸妈只好找学校算账,质问怎么管教学生的,早恋到这种地步了?!那么学校只好找魏杰算帐,好学生也不像话,干出事情来让学校抹黑?!
最终魏杰还是留在了我们班,经过这次事件后,他变得更加沉默了,再也没见过他和女生说话,也极少和同班男生聊天。他就像个孤独症患者,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有段时间也是抑郁的。突然很想去抱抱他,告诉他我愿意相信故事是有另一版本的,就算全世界都戴着有色眼镜审视他,那么我会闭上眼,捂住耳朵,跟随我的心去认知,而我的心早在见到他的那刻,就被莫名地俘虏了。
不知道那些潜伏的日子是怎么度过的,我像是只泄了气的气球,沮丧地等待着活命的氧气,他真实地在我身边存在着,可却无法进入到我干瘪的身体,所以我只能是只泄了气的气球。
往往在你最想要放弃的那一刻,新的契机就会随之孕育而生。那年是高二的下学期,异常忙碌,永远有做不完的题型,考不完的试卷,发不完的牢骚,解不完的愁闷,我已经无暇去幻想些不可能的事情了,爱的小火焰也越来越微弱,眼看着就要熄灭。一次英语语音课彻底打破了这盘死局,那天被安排在多媒体教室上课,魏杰就在我身边的位置坐下,我那将要熄灭的小火焰啊!“嗖”地一下复燃了,心中有只小鹿,失去了方向,四处乱撞,每撞到一处,就瞬间盛开出一朵朵绚烂的小花儿,或许这就是生命的怒放!
我能清晰地看到他的脸,精致微扬的下颚,性感诱人的双唇,线条直挺的鼻梁,在洁白圆鼓的鼻翼上有颗细小的痣,点缀而富有生气,睫毛浓密微卷,眼皮自然翻褶出迷人的弧度,神色慵懒而孤寂,时而趴在桌子上发呆,时而无聊地转动手中的铅笔,我注意到他的手背上有个明显的伤疤。
“你的手受过伤”我开口对他说的第一句话,竟是这句!
他抬起头,侧过身子,面对着我,说:“在我身上还有几处伤疤,这算是最浅的。”他说得那么自然,毫无掩饰,仿佛我们早已是最亲近的朋友。
“你是个很容易受伤的人,会痛吗?”我傻傻地问,更像是自言自语,因为我的心突然疼了那么一下。
“习惯了,它们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也是我年少冲动的印痕,呵,谁的青春不受伤,不疼痛?”他注视着我,温柔而又忧伤。
心仿似被一双大手紧紧地揪住了,呼吸有些困难,鼻子一阵发酸,眼泪随时能泉涌而出,我心疼的不仅仅是他的过去,还有我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