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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盗贼和祖母绿 ...

  •   在这样耀目的阳光下,她忽然感到一阵寒意,她转过头去,身后的那道门,不知何时,已经悄无声息合拢了。

      “糟糕,我的东西还在那里!”

      奥尔瑟雅拼命敲门,可是一点回应也没有,仿佛那后面不是一间屋子,而是一堵无法击穿的石墙。
      她敲得手都痛了,终于还是无力的坐倒在门口,他的心中百感交集,实在是说不清,逃出升天的喜悦,痛失家财的苦楚,究竟哪一点占得比例更高。

      她拦住脚步匆匆,手中提着篮子的中年女性,尽量保持和善的笑容“请问,这里究竟归属哪一郡,又是那一领呢?”

      她暗暗期待着这里离自己的目的地不远,这样仅凭着两条腿,大概也不至于陷入万分凄惨的境地。
      令人绝望地,她说出了一个闻所未闻的地名“卡尔文郡,至于领地……姑且算是索恩领吧,不过我们更习惯称这里——贼城”
      “贼城!”

      奥尔瑟雅的脸色大概更难看了。

      “你怎么连这也不知道?”她说完,狐疑的看了一眼穿着睡衣的小公主“我还有事要办,你自己小心点。”
      话音未落,立即提着篮子急匆匆的离开了,看着篮子上残存的几根菜叶,奥尔瑟雅知道自己大概是被当成了行乞者,抑或是精神有点问题的奇怪家伙。
      真是的,实在是把这个世界想得太简单了啊。

      事到如此,都是我咎由自取,怨不了别人,既然如此,所有的苦果也只能有自己一人品尝。
      她默默地蹲在角落里,尽可能不引人瞩目,看着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惊觉自己的恐男症已经消失,可是对与现在的她来说,实在是个无法改变现状的好消息。

      怎么办呢?既然病症已经消失了,回去成婚也并非不可以接受,王国上下的所有女性,虽然名义上拥有择偶权,实际上仍然被家族控制,为维系家族间的利益做出牺牲,她不想要这样,即使对方是各方面都看起来不错的王子。

      想到这里,奥尔瑟雅不由觉得可笑,现在的自己,就连街上任何一个平民姑娘都不如,至少她们有亲人可以依靠,有可以回去的家,有热腾腾的饭菜等着,而自己呢?
      即使历经千辛万苦回到祖国,公主之名大概已经被废除,既然做好打算离开,就不要做出悔恨的可怜相。

      虽然这样安慰自己,泪水还是一颗一颗的留下来,无论如何也无法止住。
      受不了这样软弱的自己,她用袖子拼命擦干眼泪,手腕上的宝石不经意间划拨了脸颊。
      轻微的疼痛勾起了一根引线,奥尔瑟雅张大眼睛,惊喜的看着手腕上的祖母绿链子。
      这件首饰是奥尔瑟雅出生时,由摄政王太后赐下,由于戴在手上的时间太长,几乎要忘记还有它的存在。
      真的要卖掉吗?

      到了这个时候,她又开始犹豫,毕竟是身上最后一件从宫里带回来的东西,必要时,还可以作为身份印鉴存在,毕竟,所有的王家首饰,都被刻印了长长的族名,以及持有人的名字缩写。

      曾有人称赞过,这块宝石就像自己的眼睛一样美丽。
      真的要卖掉吗?
      就在奥尔瑟雅犹豫的时候,一伙不怀好意的家伙已经悄悄的盯上了她。
      —————————————————————————
      “老大,这一票,您看?”
      作为贼城中,统领了三分之一街区的□□老大,格里姆在这里拥有绝对的权威。

      “你确定那女孩手上的是绿柱石?”
      曾经担任鉴定师的约翰生知道是自己说话的时候了,他向前一步,用沉静的语气道“大人,这一点我不会看错的,那就是祖母绿,而且,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也能够辨别出,不但体积相当大,成色也很好,你知道的,这种宝石中,天然就含有大量杂质,要想做到完美几乎是不可能的……”说起自己的老本行,约翰生滔滔不绝,就连与自己一同加入帮派的朋友拼命使眼色,也没有看见。

      格里姆不耐烦的摆手“这些东西我不想知道,你只要告诉我,那东西值多少钱就好了。”
      约翰生终于知道自己失言,将功补过似的低头飞快计算,爆出一个保守估计的数字“至少八千金币。”
      盗群中响起倒抽一口冷气的声音。

      格里姆瞪了那几个没出息的家伙一眼,其实心中也充满了惊奇,缺乏美学鉴赏力的他,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为了这么一件小东西,付出这样昂贵的代价。
      “你”他指了指畏畏缩缩的呆在最后的小盗贼“你看见她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情形?”

      初入组织的小盗贼,本来是没有资格列位于此,只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发觉奥尔瑟雅的人,才被特地叫来,他挤出一个混杂着惶恐的笑容“老,老大,我第第一次见到她,她就蹲在那间十多年都没开过门的鬼屋门前,疯疯癫癫的,我看不会有什么背景。”

      “蠢货。”格里姆随口骂道“一个单身年轻女人,带着这么贵重的东西忽然出现,这其中必有蹊跷啊!”
      站在他身边的副手迟疑了一下“那,这笔生意我们就不做了吗?”

      “蠢货蠢货!”格里姆猛地站起来,用手上拿来装模做养的书刊狠狠的砸向他的头“我是说,我们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是,是,是。”

      副手抱着头向后退。
      “这一次,我要亲自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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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不远不近的缀在女孩身后,和帮派里的人不同,相比价值连城的祖母绿,更让他关心的,是那个在墙角哭泣的女孩。因此,在和同伴一起发现这头肥羊的时候,才会把回去报信的差事交给对方。
      她是谁呢?
      她为什么一个人出现在这里?
      她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好像失去了全世界?

      阿尔长到二十岁,从来不知道自己有作诗人的天赋,然而这个女孩子,却好像轻易勾起了心底柔软的一面。
      他知道格里姆一伙人心狠手辣,抢夺了宝物之后,一定会妥善的把原主人“处理掉”。这时候,他不忍了。

      如果把她放掉,上面一定会怪罪下来,到时候,就连自己也难保周全,那么,如果只把东西拿过来,放走女孩,看重钱财的□□们大概也不会过于怪罪。
      那就这样好了。
      他逐渐缩短两人的距离,再一次不经意的碰撞中,指尖搭上了奥尔瑟雅的手腕,阿尔是个杰出的盗贼,对这些手艺,自然不能生疏。

      勾,勾!
      竟然勾不下来!
      最后一下忽然弄疼了奥尔瑟雅,她疑惑的朝左手边望去,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冲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大概是不小心碰到了吧,奥尔瑟雅也报以笑容。

      她没有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仍然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游荡,而这简单地一笑,却如同丘比特的箭矢,深深地钻进了阿尔的心脏。

      其实人生最悲伤,莫过于波澜壮阔的伟大情感,在平凡的身躯中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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