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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养植物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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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很喜欢养小植物小动物什么的,但是多年实践证明,自己就是养个石头,那个石头都会挂掉的那种人,传说中的万物杀手。记得幼儿园的时候吧,一言看见表姐家里的几条小金鱼养得好漂亮,心里也想养,胆小的一言不好意思向妈妈提出要求,担心妈妈不愿意买,一直等到了儿童节,才到花鸟鱼虫市场央求妈妈买两条给她养。没想到妈妈居然真的买了两条给她,完全没有不乐意的样子,给鱼儿买了一个漂亮的圆形透明玻璃鱼缸,还让一言挑几颗她喜欢的鹅卵石。一言选择困难症地挑了几颗七彩斑斓形状各异的石头,心里高兴得不得了。
现在的一言都长大了,当然知道这世上哪有什么选择困难症,还不都是因为“穷”!没有经济独立,和经济独立之后仍然有选择困难症,不同点只是钱是谁的,相同点都是钱是几乎没有的。
回家自然是对金鱼大人小心伺候啊,一天三顿准点准刻大鱼大肉啊,天天给他们换水洗澡啊,经常跑去贴着鱼缸跟他们聊天啊。殊不知,某一天一早,一言像之前那样,一起床就马上跑去鱼缸旁边和小金鱼道早安,却看见原本两条活泼好动的金鱼直挺挺地在水面上一动不动,肚子朝上,眼睛还是炯炯有神的。一言已经不记得当时什么心情了,但是那种生命在一转眼间、一个昼夜之间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印象,就牢牢地印在了幼小的一言的脑海里。
后来一言还养过一只小兔子,兔子白白的毛茸茸的多可爱呀,虽然养在笼子里也不怎么会跳,虽然兔子不是像传说中那样吃胡萝卜和草,而是吃嫩小白菜叶和苹果导致一言一家经常吃白菜茎和苹果芯,虽然这兔子经常在吃东西和偷懒睡觉,可是一言还是很喜欢它,它是她除了父母之外知道得最多她的心事的生物了。一言这回养得很耐心,还经常向兔子店主讨教经验。可是最终兔子还是因为拉肚子救治不及时,还是驾鹤归去了。
两次饲养小动物的失败经历,让一言把目光投向植物中的战斗机——仙人掌。据说是怎么都养不死的植物?正合我意!一言从路边小贩里5块钱买了一小盆仙人掌,放在阳台上给它享受天赐的阳光雨露。一开始仙人掌就没有什么变化,就跟一开始买回来的样子一样。虽然没有变化,没有消息意味着好消息知不知道,没有枯萎已经是最好的消息了,一言根本不求它开花结果了。结果这种事情怎么是一言这种万物杀手能求得到的呢,小仙还是在该成仙的时候成仙了,真是仙人掌无疑了。
自此之后,一言比较确定自己是连石头都会养死的那种人了,看到有趣的植物和动物都不敢搬回家了。后来一言的死党林元元强烈推荐一言养时下非常流行的多肉植物,因为这些多肉植物小巧可爱,比较容易养活而深得各路杀手喜爱。林元元也是一个杀手,战斗力跟一言的水平差不多,也是仙人掌也养死的高攻人才。既然是来自同类林元元的推荐,一言自然也很有兴趣试一下。
所以现在,林彦儒就被一言牵着在花草店里看多肉植物了。
林彦儒对植物类不敏感,而且男生也永远不像女生那样对小巧可爱的东西没有抵挡力,当然除了小巧可爱的妹纸之外。林彦儒在一旁玩飞机大战,时不时被一言拉着问“可不可爱”,然后他一抬头,说一句“好可爱”或者“好有趣”,飞机就死了。他叹了叹气,点再来一局,重新开始。一言也毫不在意林彦儒的漫不经心,他玩他的,不过需要接受她时不时的骚扰而已,简单得很!
一言问老板娘有没有哪些更容易养呀?也是身材小巧的老板娘一二三四地介绍得头头是道,一言听得头晕。
正在玩游戏的林彦儒忽然收到一条信息,他顺手点开来看,一看整个人都定住了。
“这个可不可爱?”一言突然像兔子一样跳到他面前,手里握着一盆不知名小植物,问他的意见。林彦儒即时回过神来,给出万用的标准答案“好可爱”,待一言满意地蹦蹦跳跳走开继续挑,他又想到刚才的信息,思绪不知道飘到哪里。
那边一言千挑百选纠结再三,终于挑了两盆小小的肉植,一盆绿叶紫边的观音莲,一盆饱满葱郁的鹿角海棠。其实她好想多买几盆啊,可是又害怕买回来又一次见证他们是如何在杀手手下命赴黄泉的血泪故事,只好忍痛在老板娘的推荐下挑了这两盆。因为老板娘说鹿角海棠缺水会起皱,看到起皱就浇水就可以了。
听起来好像很简单的样子,也有可见的浇水时间,再加上林元元的墙裂推荐,一言决定试试看。最终也没有忍住买了一盆佛珠给林彦儒让他也一起玩。
兴高采烈的一言完全没有来得及发现林彦儒的异常,他便神色如常地替一言付钱,一言一向不习惯让男生付钱,无奈林彦儒动作实在是快,只好拿着包好的小盆栽,想着林彦儒自己也给自己买了一盆,哈哈。兴致勃勃地一言恨不得赶紧回家养起来,马上看到它们开花结果最好。
林彦儒自是不知道一言的生活技能加成是×0%的属性,鼓励一言好好养,养出一个小鹿角北鼻给他。一言满嘴答应,心里呵呵想着过了这个月看看它们还是不是活着再说吧。你也看好你的佛珠哦!
林彦儒囧囧地拿着一小盆佛珠,没想到连他也有一份。
他晚上要参加同学聚会,因此在地铁站,送了一言上车道别后,就提着他的新礼物到饭店了。一进门就受到旧时同学的热烈欢迎,从进门到真正坐下喝杯茶,大概花了十多二十分钟了。等他好容易坐下,发现少了个人。他当然不动声色,傻瓜才会提起这个人。
不管他傻不傻,房间门打开,服务员后面跟着一个美女进来了。匀称苗条又前凸后翘的身材,身穿白色修身低胸连衣短裙,把身材线条勾勒得一清二楚,胸口的项链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大长波浪卷发,漂亮明艳的五官,再加上乔装,啊不对,让你看黄子华,让你看,是化妆——再加上化妆技能高超,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大明星走红毯一样,请脑补背后好像有不铃不铃的蔷薇绽放背景和脑残男粉丝的尖叫谢谢。
整个房间的人都被震飞了,原本热热闹闹的气氛瞬间静谧,向美女行注目礼。
良久才有人大喊一声,“哇陈昕璐,好久不见!欢迎欢迎!”
大家仿佛被惊醒一般,都纷纷打招呼。陈昕璐也笑着回应,活生生向明星搞粉丝见面会一样。同学们还像做贼那样偷偷摸摸地瞄了林彦儒一下,被他发现后又一脸若无其事的样子移开视线,让林彦儒哭笑不得。
林彦儒心里想,到底是哪只人把叫她来的。他现在真有点想掉头出门了。
来者何人?陈昕璐,不是什么真正地大明星,却是林彦儒的初恋女友,两人曾经合力制造过一次年级大轰动的一对旧情人,在同学们的眼里,也像明星一样的话题制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