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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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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醒来,萧北依旧八爪鱼一样抱着我,脸埋在我的肩窝处,刺猬样的短发直愣愣地扎着我的脸颊,平时里冷静自持的男子,喝醉了倒显出些小孩子的性子来。
已近拂晓,有熹微的晨光从窗帘缝隙中透进来,我轻轻推开萧北坐起来,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发丝也滚的乱七八糟,小心地脱了高跟鞋,赤脚走出卧室。
鞋柜了放了好几双不同款式的高跟鞋,萧北说过,高跟鞋是让每个女性变美的“玻璃鞋”,是从青涩到成熟的蜕变,所以我十八岁的时候,萧北送我的礼物就是一双水晶鞋,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淘来的,十几厘米高的鞋跟,透明的鞋身,璀璨的冰花,折射着七彩的光芒,美则美矣,却从没穿在脚上过。
我曾笑他,你是想做仙度瑞拉的仙女吗?
他回答,你既不是灰姑娘,我也不是仙女,我的小安,本来就是一个公主。
这许多年来,萧北确实是真把我当公主一样捧在手心里,但是他却从不知道,我真心想要的是什么。
昨夜那一吻,当真是乱了我的心,本来萧北远行的这两年我就已经清楚的知道他对我没有男女之情,可是昨天晚上他明知道是我还是吻了下来,他有感情洁癖,对感情的执着到了一个极端的程度,爱即是爱,不爱,便宁死都不会触碰。
反正也已经再睡不着了,换了衣服,顺便搜罗了萧北昨天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水盆里泡着,时间还早,去厨房煨上一锅白粥,萧北胃不好,宿醉之后还是吃些清淡的东西比较好。
早上七点,萧北准时起床,吃过早饭之后各自出门前往公司,好像昨夜的尴尬并不存在。
“安安姐!快点交代你和新任副总是什么关系!”才进办公司就被cherry揪住逼供。
“朋友。”
其实我和萧北的关系根本不能用朋友来定义,我离家千里留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留在萧北的故乡,不过是想他在外游荡累的时候能有一个停泊的港湾,他在开封念大学,几番辗转又回到苏州念研究生,我大学考去开封,才读了一年就追着他来了苏州,在这里一留就是六年的光阴,相比朋友或者恋人,大概我们更像亲人一些吧,那些相互依偎舔吮伤口的日子,是无法对外人言道的。
“鬼才信,朋友的话为什么是带回你家?我就知道你和总经理他们关系不一般。”cherry的语气愈发酸溜溜,好吧,这妹子对掉到金龟婿的同僚一向如此。
“对了,安安当年进公司好像根本没参加面试吧,我记得是总经理亲自关照进来的。”工作时间最长的张恬忽然插嘴,她推了推眼睛,笑的像只狐狸。
“总经理和萧北都是我大学时候的师兄,关系略好而已,萧北回来还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在我那借宿,你们这一群八卦女!”
职场就是这样,尤其是这样的大公司,每一个女人都不是省油的灯,这公司是任远之的家族企业,每一个职员都是削尖了脑袋才挤进来的,我学历一般,做人也毫无特色,不用面试就进来,恐怕有好多人恨得牙痒痒。
“许安安,人事部经理让你过去一趟。”办公室门口探进来一个脑袋,是会计主管,她面无表情地交代完这句话就出去了,冷冰冰的样子看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任远之不会真的要开除我吧……
当然,任远之不可能会开除我,但是他会找别的方法整我。
“啪!”我把档案摔在任远之的办公桌上,恶狠狠盯着他:“为什么是我?”
他好像毫不意外我出现在这里,嬉皮笑脸:“安安呀,萧北刚来公司,临时找的秘书他用起来也不顺,你先过去撑撑场子吧。”
“我的专业并不是文秘,秘书的工作我做不来。”
“做不来可以学嘛,你大学学的也不是会计啊,现在不也是做得很好。”他幸灾乐祸,任远之其人,恶劣无比,我大学读的中文系,他帮我安排工作的时候居然让我来他公司做会计!
那时候被任远之的激将法刺激的斗志昂扬,花了半年时间在会计课本上,总算是拿下了从业证书,从最简单的出纳做起,一做就是三年,现在会计工作完全上手了,他又要我去做秘书,苍天可鉴,我从来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
“你拿着我的工资,还不是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任远之语调凉薄。
“远之哥,为什么啊?为什么一定是我?”
“我不能在和萧北日日相对了,我会管不住我自己的……”
“我不能再爱他了,我没有下一个十年了……我等不起了,真的,等不起了……”
眼泪毫无预兆地决堤而下,我撑在任远之红木的办公桌上,看着自己的泪水大颗大颗地砸在暗红色的桌面上,氤氲开一朵朵水花。
“安安,你要和萧北在一起,你们两个是最合适的,萧北也等不起了,再在努力一下好吗?”任远之从办公桌后绕过来,他和萧北很像,不论脸庞还是身形,只不过气质迥然,萧北像是翱翔九天的鹰,任远之就是蛰伏于暗地的蟒。
他伸手过来拥抱我,语重心长:“我想萧北幸福,安安,趁现在任家还是我独当一面,萧北还不用家族联姻,你再努力一下好吗,我的婚姻,就像是一场戏一样,我不想萧北也沦落至此。”
泪眼朦胧间我看到任远之身后的门被猛地推开,萧北冒冒失失冲进来:“哥,小安在不在你这?”
任远之一向把我当侄女辈的人看待,但是显然萧北并不这样认为,他狠狠地关上门,像只暴怒的狮子。
“小安,你先出去。”
他这样说,很冷静的样子,但是我知道这是他发怒的前兆。
“萧北哥哥,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你解释,你别生气好不好。”
我冲过去扑到萧北怀里,他下意识的拥抱我,但是依旧坚持:“小安,你出去。”
“安安,你先出去吧。”任远之淡笑,笑得我汗毛倒竖。
关门的瞬间我听见萧北暴怒地吼道:“你做了什么?她还是个孩子!”
我无奈一笑,萧北哥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今年已经26岁了。
你什么时候,才会觉得我不是孩子了。
不知道他们在办公室做了什么,萧北怒气冲冲地推门而出一把拽住我的手腕头也不回地向着电梯走去,匆忙间我转头,看见任远之眼角的淤青。
任远之贱兮兮地笑,像是只老谋深算的狐狸。
“我就知道不能把你托付给他照顾,小安,任远之他有没有欺负过你?”
欺负?我疑惑地看着萧北,任远之到底和他说了什么啊,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愧疚。
“唔……除了让我一个中文系毕业的学生做会计,没事去我那蹭饭不付饭钱,不按时发我工资,抓我给他儿子补习功课以外,好像就没有别的了……”
我低下头掰着手指嘟囔,但是萧北的脸色却逐渐变好,他一只手撑着额头,倏而笑出声来:“关心则乱,我胡思乱想什么,你和他一向都是不怎么对盘的,怎么会发生那种事……”
果然,任远之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
交接了工作,我抱着自己的东西搬进了萧北隔壁的办公室,cherry表情奇怪,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我就知道你和萧北有一腿!
但是秘书的工作我确实做不来,幸好萧北入职时间尚短,工作都还没步入正轨,给了我足够的时间应付那些杂乱无章的资料。
“叮铃铃!”内线电话响起,我抛下手中的资料抓起电话。
“你好,我是萧副总的秘书,请问你是哪位?”
“安安,是我。”是任远之。
“干嘛?”态度急转而下。
“父亲住院了,你今天晚上陪萧北去医院看看父亲吧,你好好劝劝他,下班我等你们哦~”
又是一个重任,我狼狈地摊在一桌子资料上。
晚上我挎着萧北的胳膊离开公司的时候,任远之正倚在他的新宝马上对我们笑的风骚:“我就知道安安最有办法了,我们走吧。”
钥匙环着食指转了一个圈,看得我吞了吞口水,我对车一向有很深的执念,无奈存款有限,离驾照考些来也还遥遥无期。
任远之伸手来挑我的下巴,他笑:“小安子,你要是考下驾照来哥哥就送你辆车。”
萧北拍开他的手,把我揽到自己的保护范围之内。
车在昂贵的私人医院停下来,我这辈子第一次踏进这种光住院,不看病也要日消费上万的地方,真心不是一般的医院可以比拟的,我等市井小民,生病了也就胡乱在药店买点药凑合凑合就过去了,这年头,看病难,看病贵。
阿门,请原谅我的仇富心理。
萧北大概是看出我在想什么,很无奈地瞅了我一眼,但事实如此,自从萧北不和我一起生活之后,我的生活水平直降解放前,再加上我要攒钱买车的伟大愿望,姐姐其实活的很是捉襟见肘,所以任远之利用起我来也很顺手——只要给钱,嘛都干!
萧北的父亲已经年逾花甲,老人得了一身的富贵病,用任远之的话来说真是时日无多了。
在病房里我见到了任远之口中的林姨,的确是很美丽的女子,眼角眉梢皆是风情,到了这个年纪的女子身材多少会走样,但是并不妨碍她的气韵,她的美丽是从骨子里往外渗透的,让人心旷神怡的美丽。
她淡淡和任远之寒暄,眼神在掠过我的时候却微微停顿了一下,随即转到萧北身上,大概是和萧北关系尴尬,只是点了点头算是招呼。
中年美人的身后跟着一个男孩子,二十出头的样子,皮肤白皙,凤眼微扬,这大概就是萧北和任远之的弟弟了,他们的父亲估计有一双很好看的凤眼,我们来的不是时候,老人睡的正熟,说是下午心脏突然绞痛,送来医院检查却没什么大事,准备留院观察几天。
现在正是展示孝心的时候,萧北铁青着脸被任远之留下来陪床,所谓陪床,大概就是在隔壁病房住下,让老人醒来的时候可以看到儿子在身边,伺候病人什么的,几个娇生惯养的少爷也做不来。
告别了萧北,我踏着夜色走出医院。
“小姑娘,等一等。”
身后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我转过头,看到的是萧北的继母,那个雍容华贵的女子正缓缓行来。
“夫人。”我停下脚步。
“小姑娘是萧北的朋友?以前没见过呢。”她盯着我的脸看,又像是透过我的脸在看着别的什么,这样盯着别人看是很不礼貌的事情,但是面前的夫人却好像完全没注意到。
“我只是萧副总的秘书,不知夫人有什么事?”
“没什么别的事,我看小姐很是面善,这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权当是见面礼吧。”说着,她从手腕上退下只镯子递给我,墨玉镯子,一看就知不是凡品。
“夫人,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萧北一向不喜欢这个继母,我当然不能收了。
“萧北不会介意的,你收着就是了,这还是他母亲送我的呢,你好好对萧北,这孩子不容易……”
最后一声叹息消散在空气中,她把镯子塞在我的手里就转身离开,那妖娆的身段闪进车里,在我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借着路灯的光我低头看手中的玉镯,是碧玉底的墨玉,大概是戴的久了,玉质莹润,摸起来手感也很好,大抵是和田玉的墨玉,果然是任家的夫人,出手不凡,这和田玉的墨玉,即使不是上品也价格不菲。
但是,她说这镯子是萧北母亲送给她的,提到萧北母亲的时候她目色悲哀,当年的事,大概并没有任远之讲给我的那么简单。
把镯子小心地收进手包里,等着明天给萧北看看,若真是萧北母亲的遗物,我也好物归原主,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再说,任家的那些陈年旧事,我还真没兴趣插上一脚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去早市买了新鲜蔬菜,我要做了早饭送到医院后再赶到公司上班,不起大早是不行的,萧北其人,看起来亲切随和,对生活也没什么要求,但是骨子里其实挑剔的很,如果没有喜欢吃的东西,宁可选择不吃,他胃又不好,折腾坏了身体还是我伺候。
用油、盐和水腌制过的大米熬上粥,新鲜的猪肉洗净切丝过沸水去腥,菠菜切碎,待粥沸腾后把肉丝和姜末放进去,临出锅的时候再撒上菠菜,一锅粥尽数装进保温桶里,我深刻地意识到自从萧北回来我已经沦为任劳任怨的老妈子了。
打车去了医院,这家医院在郊区,环境好的和疗养院差不多,但是交通实在不便,其实来往的都是富人,私家车停满了医院前的小型停车场,谁会像我打车来这种医院。
到住院区的时候出了一个小插曲,护士拦着我非要我说是哪位病人的家属,我又不是病人家属,没办法,只能打电话让萧北下来接我,我本意是不和萧北上去了,只是送饭而已么,更何况我要赶回去上班,但是萧北说任远之一会也回公司,可是顺我回去,有免费的车可以蹭,何乐而不为呢,我就乐颠颠跟着萧北上去了。
老人隔壁的病房被任远之霸占下来,他先是盛了一碗粥指挥我:“去,给老爷子端过去。”
我反唇相讥:“那是你爹,为什么我去?”
“我是你老板,老板的爹就是你爹。”
“要不我去吧。”萧北忽然说道,惹得我和任远之纷纷侧目。
他站起来准备接下我手里的粥碗,却被任远之拦了下来:“你想一大早就和老爷子吵架?让安安去吧,她性子好,讨老人喜欢。”
这下我倒是心甘情愿地去了隔壁病房,轻轻敲了几下门,里面应声的是年轻男子的声音。我推开门进去,老人正坐在床上看着窗外的风景,萧北的那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弟弟坐在床边的凳子上小声读着报纸,病床旁边的柜子上放着一个花瓶,花瓶里养着几枝百合。
“任老先生,这是刚熬得粥,您尝尝?”我用的是疑问的语气,任家家大业大,生活奢侈,谁知道人家老人看不看得上我的手艺。
“好香啊,是你做的吗?”
老人还未说话,旁边的年轻男子倒是放下东西凑过来了,一双和萧北相似的眼睛水雾迷蒙,像是丛林里未见过生人的小兽,很……可爱,他大概是比我小一些,个子不高,一米七多一点,和穿着高跟鞋的我齐平,白上衣,牛仔裤,像是还在读大学的孩子。
这孩子一脸垂涎地盯着我的手里,我微笑:“隔壁还有。”
他小心地瞅了自己的父亲一眼,任老现在应该心情不错,挥了挥手放他出去,随即又指了一下病床旁边的小凳子,说:“坐。”
老人虽然身体不好,但是远没到生活不能自理的地步,他接过粥碗慢条斯理地喝完,随手把碗递给我,我接过碗,再递上纸巾,老人擦过嘴才和我寒暄:“小丫头手艺不错,现在会做饭的女孩儿不多了。”
“谢谢任老先生夸奖。”我中规中矩地回答。
“你是在远之手底下上班的?”
“是,以前在财务部,最近调到副总手下当秘书。”
我没有提萧北的名字,毕竟萧北改名可是大逆不道的事。
“是在北北手底下吧,那孩子性子不好,也忒挑剔人。”
北北?我扑哧一下笑出来没想到萧北居然会有这样的小名,但是老人看起来很疼萧北啊,怎么萧北那么叛逆。
大概是看出我的疑惑,老人解释:“你和北北认识很久了吧,那孩子一直因为他母亲的事对我有成见,我也不指望他原谅,他过的开心就好。”
我却不知道怎么回答,气氛一时尴尬下来,直到任远之过来敲门:“安安,该去上班了。”
我起身告辞,老人大概也累了,只嘱咐了一句路上小心,我出去之后关门的一瞬间,他突然又说:“你这身衣服不好,以后别穿了,小姑娘家家的打扮的这么老气做什么。”
我低头看自己的衣服,深紫色的职业套装,上衣是小西服的样式,下面是一步裙,肉色丝袜和一双七厘米的高跟鞋,是有些老气,但是我已经26岁的高龄了,这样的打扮也不为过啊。
不等我反映过来病房的门已经随着惯性关严,再冒失开门太失礼了,随即想到我和这位老人大概也不会有什么见面的机会了,便也就释然了。
但是晚上下班的时候任远之却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任老很喜欢我,让我时不时去陪王伴驾,我抗议,任远之以工资相要挟,抗议无效。
最后他扔下报销车费,能讨老人欢心的话年终奖加倍就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倒是让我很欣慰。
晚上的时候萧北回来,带着一身疲惫,我把任远之让我去陪他父亲的事说了,萧北没有什么其他反映,但是在我拿出那只墨玉镯子时他却变了脸色:“谁给你的?”
声音冷清,但是却让我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林姨,她说是你母亲的遗物,非要我收下,我就想拿给你看看,萧北哥哥,你要是不高兴我就还回去。”
“不用了,是我母亲的东西,我见她带过几次。”萧北拿起那只镯子,眼里是淡淡的怀念。
“那就算物归原主了。”我微笑。
我以为他会难受很久,但是他只是盯着那个镯子看了几秒钟就拉过我的手,把那只镯子套在我的手腕上:“她既然给你了,你就好好收着吧。”
“可是这是你母亲的遗物啊。”
我惊讶,这么重要的东西……
“所以你更要替我好好保管啊。”他轻笑,眼角竟带了一丝调皮的邪气,完全不同于他平时温和的笑容,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笑容狠狠撞进我的眼里,心脏的跳动的频率骤然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