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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来芙来福 谁说我叫来 ...

  •   夕阳的盛宴已全部拉下帷幕,剩余一些残羹剩饭随意地泼洒在洛都上空。这段时间是天暗得最快的时候,可能数个手指头的时间就看不见手指头了。

      洛河边,粼粼的水光流转在着两岸的垂柳上,垂柳的浮动也完全倒映在水里,风一来,水里的柳树也摇了摇枝条。

      “真是个怪人!”我唏嘘道,跑得手脚乏力。

      “那很怪吗?”藏归不以为然。

      我哭笑不得,“前一秒还春风和煦的,下一秒就转面无情!这不是怪人是什么?”

      藏归沉思道:“喜欢便是喜欢,厌恶便是厌恶,本王倒觉得他是真性情,做不出一点虚假。”
      “所以就能变化地这么明显?”

      “正所谓见人说人话,见过说鬼话。”

      我仔细揣摩这个正所谓,不确定道:“话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是形容人很会说话么?很会曲意逢迎么?你看他那样子,很会说话?”

      藏归楞看着我,“原来这词儿,是这个意思啊!”

      “……”

      我忽然考虑起藏归的文化课的事儿了,不知道他父母是怎么教育藏归的。

      “藏归,你们妖怪都是长大后自己去闯出一片天地的吗?”我疑问道 。

      藏归摇摇头,“大部分都会和家人在一起,镇守自己的领地,可能几千年都不会迁移。因为妖怪都是有根的,离开根太久了,会很难受。”

      我想起狼牙讲的故事,疑惑道:“那藏归你的根在哪?这狼之森不是你根吧!”

      “来福,你知道本王是半妖吧。”

      “恩。”我点了点头。

      “在本王十三岁以前,一直住在漠北。不过,本王活了一百多岁了,时间太久了,已经忘记那个部落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有个很威风的图腾,看起来像一只龟,却有鹰的翅膀,老虎的牙。”

      我在心里默默描绘龟的样子,实在很难联想到威风二字。

      只听藏归继续说道,声音飘忽,仿佛回到了记忆中的日子,“我们那里,凡是满八岁的孩子都是小男子汉,可以跟着自己的阿爸去狩猎。那时候,我阿爸是部落里最好的猎手,我记得,每次狩猎完,大家都来我们的帐篷里分猎物,大家对阿爸都很尊敬。我阿妈的手很巧,也很勤,在漠北的草原上,娶女人不看容貌不看身段,只看这个女人勤不勤快。勤劳的阿妈和勇敢的阿爸就是部落里最受人羡慕的夫妻,我的日子也过得很开心。”

      他沉沉地叹了口气,“但是,直到我生辰的那天早上,所有的事情都变了。那天,我早早地醒了过来,睁开眼睛,想告诉阿爸阿妈,我是个八岁的大孩子了,我可以为家里出一份力了。却发现阿爸阿妈都死在家里,一动不动。这一切发生得很平静,很平静,像梦一般。”

      我不由地心情低沉了下来,虽然我也没有父母,但我是自从记事起便没有了父母。平时,除了偶尔见别的野孩子在父君母君怀里亲昵,会难受个几回,大部分时候倒还过得潇洒。都说没有拥有过也就谈不上失去,所以很难感受突然失去父母时,是个什么样的感受。那大概,是非常非常非常难受吧。

      “之后呢?”我小心问道。

      “之后,我靠着阿爸阿妈的积蓄,在部落里待到了十三岁。虽然艰苦些,但我已能外出打猎,部落的人一直对我很好,常常会帮衬帮衬,倒也不是太过艰难。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半妖,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阿爸是狗妖,还是阿妈是狗妖?想来,他们也没料到自己会中途早逝,不然,也不会什么都没告诉我。”

      他掏出腰间的酒壶,猛灌了一口,继续道:“在我十三岁生辰那天,独自一人坐在帐篷里,突然觉得脑袋晕沉沉的,伸手一摸,就摸到了这对耳朵。当时一下子慌了,一个劲地拔,拔地血都流出来了,却还是拔不掉。然后我拿起砍刀,砍掉了这对耳朵,它们沾着血带着肉掉了下来。但是,还没等我松口气,它们转眼间,又长了出来。之后,无论我砍掉多少次,它们都会立马长出来,反反复复,没完没了。”

      他苦笑一声,“那几天,我都躲在家里,不敢出门见人。不过后来,还是被一个常到我帐篷里来的女孩撞见了,她叫喊着跑出去,全部落的人都知道了。他们把我绑在柱子上,说我被妖怪附了身,只得烧死我。当时,我心里很怕,还觉得很不甘,因为除了长出了这对耳朵外,我还是我啊。我拼命地和大家解释,只是最后,他们还是点起了火把。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十三岁是妖怪成年的年纪。”

      “后来呢?”

      他收拾下眼神,又恢复了过来,“后来的事,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本王受不了火焰,发起狂来,逃了出去。本王是半妖,法力较其他纯血妖怪要差,也没学过法术,没什么本领。之后一路南下,一直都找不到栖身之处,然后辗转来到洛都。”

      又露出一贯嘲笑的表情,“那时的洛都是鸠布的领地,可他好高骛远,志大力疏,一心追求法力,管理得也懒懒散散,这才给了本王喘息的机会。”

      我不知道在他南下闯荡的一百多年里发生了什么,他也随意地将南下的经过省去了,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没有他讲的那么轻松。

      一个半妖,无论在人类社会还是在妖怪社会,都不会被认同!

      虽然他后来自嘲的样子,像是完全不放下心上,但我依然很难过,也害怕藏归难过。我赶忙换一个话题。

      “你的文化课是你阿妈教的么?”我温柔道,尽量让自己显得温和可亲。

      “文化课?不是,是猫儿娘教的,是她教本王读书、写字。本王到洛都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猫儿娘,可惜她已经……。”

      真是处处雷点,寸步难行啊。我又换个话题。

      “你还会写字?你写几个字给我看看。”我印象中妖怪都是目不识丁、胸无点墨的角色,不仅不会学,也不屑于学。能读两天书就已经千万个了不得了,而藏归竟然学过字。果然做老大的就是不一样!

      他一愣,“写什么?”

      我略一思索,笑道:“恩,你就写我的名字吧!来芙。”

      他点点头。

      就在前一刻,我对藏归的同情心爆发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极尽关怀。后一刻,我真想根本不认识这个人!

      只见地上扭曲着两个用刀划出来的字迹——来福!

      “……”

      难道他一直认为我是叫来福么!他没有怀疑过一只海蚌为什么取名字叫来福么!他不知道来福这个名字其实和他很相配么!

      我欲哭无泪,夺过他的斩破刀,工工整整地写上两个秀气的字体——来芙。

      “看到没有!是芙蓉的芙,不是福气的福。”叉着腰,指着地上的字,嚷嚷道。

      “芙蓉?我觉得福字挺好的啊。”他似在思索这两个字的区别。

      我顿时悟了,难道穿红衣服的人都没有基本的审美么?为什么都喜欢来福这个名字呢?我恨恨地想着,当年红衣老头随随便便给我取完名字,正经严肃地对我说,来福好啊,来福来福,福气来啊。

      望着藏归,我无不郁闷道:“小时候,我师父也像你这么想的。他觉得我父母双亡,是个福薄之人,所以给我取名来福,大家多喊喊,我的福气就多了。后来幸亏芙蓉仙子巧来月老阁,好死好活地才劝动老头儿,给我改成来芙。可没想到,到你这,又变回来福了。”

      “……”

      我不断用刀在“芙”字上打着圈圈,“记住了,是芙蓉的芙。”

      藏归仔细地盯着地上的字,认真地点点头。

      “再考你个,你会写慈么?君慈的词,这个有些复杂。”我将斩破刀递与他。

      他点了点头,郑重卖力地写起来。

      “错了,错了,上面是滋生的滋还要去掉三点水。”

      “不是滋心慈么?”藏归仰头问我,好学的样子。

      “是兹心。”我慈祥地摇摇头,忽然想起来,君慈,是君无心给自己取的化名吧。

      我在心里默念,君无心,君慈,滋心,或许她是真心喜欢沈浮生,不然也不会无心人,滋生出心了。

      只是,兹不是滋,慈也不是慈,因为,她终究选择了残忍。

      天色已经暗了,地上的字已模糊不清,我和藏归并排坐在棵大树上吹风,我把发带解开,散着头发,迎着风,风儿轻快地跨过洛河,来梳理我的头发,留下一串欢笑,让我心情舒畅了许多。

      这些天发生太多事了,猫娘的事,鸦风的事,还有君慈和沈浮生的事。但这些事总会解决的,与其焦头烂额,不如享受地去解决,当做一场历险。

      “藏归。”我轻轻喊他。

      他好半天才回应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心情大好,也不介意,“你说,君无心这个时候,会在哪?”

      又空了好一会,他才慢慢回应,“也许去了沈家的祖坟。”

      “和我想的一样!”我兴奋地回过头,却发现,藏归满脸的都是我的长发,还蹙着眉头,不时地伸手拨弄。

      “噗……”我捂着肚子,差点笑岔了气,“走走……走,我们……去找她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来芙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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