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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我的秘密 ...

  •   第一章
      好不容易熬完老教授关于这次生物实验原理的长篇大论,我立即收拾东西,想尽快回家。立即收拾东西,想尽快回家。突然,一名女同学走过来。
      「张同学,我本来负责培养预备今周实验用的Ecoli.。可是,我有点重要事要办。我不想当掉这科,你可以帮忙吗?」
      要预先让plasmid进入细胞中,再培养,然后再挑选成功得到plasmid的ecoli,不包括两段培养的时间,最少也需要4个小时。
      这名容貌姣好的女同学,我对她全无印象,只隐约记得她也在我的生物化学课内。
      那女生看我没有回答,以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张同学,我跟卓兰是好朋友,她常常说你是个好人,你会帮我吧?」
      赵卓兰,文学系的系花。曾经是我的女朋友。
      六天前,我特意找了一本谈论诗集的书。这本书的见证都非常独特,对她的论文一定会有很大的帮助。我当时以为她一定会满心欢喜地收下。
      哪知她冷冷地看着我,语调也不如以往般温柔。
      「绍强,你是一个好人。但是,我想我们还不是适合在一起。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吧?」
      一双明眸无情得叫人心寒,完全没有一丝眷恋。
      就这样,我的初恋就完全粉碎了。
      幸好,我的妹妹苑儿在卓兰跟我分手一天前,就已经到美国跟我父母一起定居了。不然的话,她一定会落井下石,指着我大笑「本小姐一早就料到了!」
      虽然想问卓兰的近况,可是精神恍惚下,嚅动嘴唇,最后还是只吐出「好啊,没问题。」这句话。

      我一离开教室,低下头,想赶回家时却被人叫住。
      「绍强,你这阵子怎么了?根本见不着你!」一名模样轻浮的男子一边抽烟,一边自以为潇洒地拨弄头发。「我担心你会寂寞,还想叫兄弟们再来探你。」
      此君就是我的大学同学李修,李修因长期过着纵情声色,日夜颠倒的生活,整个人散发着不健康的气息。虽然他五官端正,挑染的头发和细心的打扮让他看起来很帅,可是他苍白的脸色和浅浅的黑眼圈令人倒扣印象分。他还美其名曰:「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今年在T大新生欢迎会认识他的。当时,我一个人拿着一杯水,犹豫着怎样认识新朋友。他拍一拍我膊头,亲切地打招呼,我便堕入恶魔的陷阱。想避开他,可是此君缠人的功夫却是无人可及。
      想起家内麻烦的存在,我下决心要拒绝他。
      「我…父母刚走,还有事情要料理…」苏黎世大学曾研究以荷尔蒙cortisol来抑制恐惧,现下对着李修,我真希望服下一打cortisol。
      「啊,是吗?」李修挑起眼眉。「那今天就放过你了。」
      我如获大赦,立即溜走。

      我本来想搭公车的,可是今天心血来潮,想靠两条腿回家。
      走着走着,突然看见一个卖云吞的店子。以前,苑儿放学时,我都会带她来吃一点东西的。想到她现在不在身边,心脏好像被揪住一样难受。

      我的父母在数年前已经开始在美国长期定居下来,他们好不容易地申请到居留证,便立即乐呵呵地要我们去美国跟他们一起住。可是,我拒绝了。今年暑假后,我就是大学二年生,我想留在中国念完大学。而我的妹妹则选择出国。
      最初我以为就算家人不在,我还有卓兰陪我。
      可是现在,我是真真正正的孤单一人。
      「我本来说去吃云吞就好了。是你说要来这儿吃。」在妹妹出发前,我本想带她去吃云吞的,可是,眼见时间紧迫,只好在机场的餐厅用膳。
      「小强,你这家伙该不会忘记上次你拉着我去吃云吞时,结果你的碗里加了料,你差点就吃掉你的同类。」
      「我说了多少遍,你要叫我哥哥,而不是小强!」我的全名叫张绍强。一个有点老套的名字。当我作自我介绍时,女生会露出一种失望的表情,男生会抱着肚子大笑。相对而言,妹妹的名字则优美得多。「对了,你怎么花这么久时间去办登机证?你记得你坐的是头等客位,照理来说,你应该有优先办理权。」
      「还不是有人把国史大纲等一大堆书塞进我的行李,结果行李超重!」
      「我只是担心你到了美国后,没有机会看中文书而已。」
      「哥…..你空有一副好皮相,为甚么人是这么奇怪?」苑儿同情地说。「我知道现在同性恋可以合法结婚,可是法例还未容许你跟书结婚啊…」
      「书到用时方恨少呀!再说,看人不能只看外表的,内涵才是最重要的。」我说得非常软弱无力。因为在苑儿面前,任何道理都会被她狠狠赏上一记左勾拳。
      记得很久以前,我不知死活地告诉她「你外貌上无可挑剔,可是内涵就有待改进」。可是她本人却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还理直气壮地说:「杨贵妃、西施都是我国有名的美人,可是有哪本史书争论过她们的内涵。哥,你才没资格说我呢!」
      虽然她的性格令人吃不消,可是老实说,凭她的过人美貌,要是生在古代的话,她绝对可以成为某位皇帝的一代宠妃…然后谋害皇帝,夺权成为第二个「武则天」。
      「不过老实说,你真的不想跟我们一起到美国好吗?想到你以后要独自一个人生活,我就不放心了。」
      难得被「自我中心」这个字具体化的妹妹关心我,我不由心头一暖。
      「总而言之,我想说的是你的猪朋狗友绝对不可以进屋,你不是有一本书「中国古代酷刑」吗?要是我的房间少了甚么,我就用那些方法依样画葫芦。」她下一句话立即吹熄我心中的感动。
      突然手提电话响起,不用说,自然是担心妹妹的父母打来。
      「绍强,你把苑儿送到机场了没有?你知道机场内龙蛇混杂,苑儿一个不小心可能会被人拐掉的…你记住买东西给她在机上吃…还有在飞机冷时,可以问人拿毛毯的…」
      我应了一声,便把手提电话抛给苑儿。
      「妈妈…我好想念你啊!再过二十个小时,我就可以看到你了。哥哥很好,我会很想念他的….」苑儿立即转了语气,摆出「乖女儿」的样子。
      想念,怕是想念以后再也没有出气袋吧!苑儿房间内有一个惹人怜爱的巨型洋娃娃。有一次,我没有敲门就走进她的房屋,看到对每人都笑盈盈的妹妹对那个洋娃娃倒后摔。从此以后,洋娃娃就光荣退休,由我接替它的工作。
      她在离开前,别在含意地盯着我。
      「哥,你是一个好人。可是人善被人欺。以后我不在,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说完,她还拍拍我的肩膀。真不知她是姊姊还是我是哥哥。
      虽然我的身高有185cm,可是我从小到大都有点软弱,连我自己也非常厌恶我的性格。
      这就是我坚拒父母安排到美国居住的原因,我希望给自己一个机会改变自己。
      可是这又是谈何容易?

      当我到达家门时,我正要打开门时,突然有人叫住我,吓得我掉下锁匙。
      「小强,你这阵子怎样?还习惯一个人住吗?」原来是住在附近的黄婶。
      「…我很好…」我顿时满头大汗,幸好,我还没开门。要不然,她看见内里的东西就糟糕了!
      「呵!不过男孩子一个人住时,难免会粗心大意。你看,你家的灯都开着呢!」黄婶为人极好,就是有点多管闲事!拜托!你可不可以不要往窗内看!
      「是啊…以后我会注意的了。」
      「对了,芳芳常常吵嚷着要看你。你下次来我们家吃晚饭吧。有空的话,请指点芳芳学习上的要诀。要是那丫头的成绩有你的一半,我就不用操心了。」说罢,黄婶用着慈爱的眼神看着我。
      「谢谢…」心口暖洋洋的,自从家人离开后,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感受到关心了。
      待黄婶走后,我四周张望,确认没有人时,立即慌张地开门进屋。路人看见的话,大概会认为我是小偷之流吧!

      「我回来了。」尽管已经过了五天,可是每次要见他时,我都会提心吊胆,犹如一个要晋见女王的平民,而非有权指责食客的大屋主人。
      「天钰,你在客厅吗?」听到电视剧的声音,还混合着收音机的杂音。当我移步到客厅时,只见原本非常宽敞的客厅挤满了各行各业的书。看到例在地上的书,我心疼得不得了。我小心翼翼地想避开踩到地上散乱的书籍,可是地板上根本没有任何空间容纳我的脚。
      我只好先拾起地上的「太空科技」。几经艰难,才气喘地到达沙发。本想提起勇气指责他,但当我一看到沙发上的人时,心内的怨气也一扫而空。
      「英俊」或「美丽」都不适合于形容他。若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我只能说他的外貌就是进化的终点。
      乍看之下,一般人大概会以为天钰是混血儿。他的肌肤白晢,彷佛用手轻轻一碰也会弄脏。揉合男女的优点的脸孔完美得让人忘记呼吸。轮廓分明,却也不会像西方人般粗犷,反而像一个巧匠细心雕刻的神像。那一双眼睛则让我联想到房内的银河系的海报。在那双眼睛的映视下,任何人也会感到渺小。乌黑得发亮的黑发,宛如有生命力。头发长度以男生来说稍为长了一点,可是这样的长度更适合他的中性美貌。
      明明只是躺在贵妃椅上,一个极为随意的姿势,偏偏却看起来份外优雅。我每次看到他躺在贵妃椅时,我总会想起小时看过的「埃及妖后」的电影。任何人看到这样的景象时,大概只会不自觉地想膜拜他,乞求他的一眼。
      此时,他的手不停翻著书,彷佛只在看书中的插图似的。我们的意识神经每秒可以处理16bits的信息,而无意识时,可以处理一千一百万bits的信息。不过,天钰,可能还要更快一点。他以这样的速度,在今天内已经看了上百本的书。而且,电视机、收音机也正在开着。我曾经怀疑他是否真的能一边看书、一边看电视、一边听收音机,可是他白了我一眼,便一口气说出剧集内的台词。
      虽知他美丽的外表下,是一只霸王龙,比聊齐的画皮可怕百倍。但他瞟了我一眼,我还是立即心如鹿撞。我真想痛骂自己的肤浅!!!
      「你来得正好,快把右边的那堆书搬走。顺便,替我端一杯70度左右的单宁酸。」
      他把手上的书合上递给我。世人都争论维纳斯像的失落的双手的模样,那失落的双手大概就在我眼前。
      「你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
      「我在路上买了一些云吞。」我立即去泡一杯暖茶给他。
      「云得?人类的食物?」一碰到新的词汇,他的语调立即生硬起来。听起来就像外国人念中文。
      「嗯,我最喜欢的食物。」
      我立即拿出汤匙,端了一个给天钰尝尝。可是他只是干瞪着我。我看到碗中的热气,立即醒悟,忙吹一吹,才送入他的口中。
      「还可以。这是叫云得?」
      「是云吞。内里包着虾子。」
      「对了,明天是星期六,我带你去买衣服吧!」他身上穿着我的恤衫,对他来说还是有点大,露出圆润的肩膀。我脸一红,别过脸。
      可是仔细一想,他也是男生,我根本用不着不好意思。
      不,正确来说,他连人类也不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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