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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六十七节 出现了新邻居 ...

  •   出现了新邻居
      人就是利益驱使的动物,虽说之前打算不在这茶馆干的,结果升官直接成了茶馆掌柜,工资眼见着就升了起来,搞不好还可以做做假账捞捞油水什么的,真是……好工作啊!
      于是,一天之后,我举家就搬到了这个茶馆的后院住下,就职仪式上云翳来了,我就搞不懂了,这么一个大老板,应该是日理万机的吧,哪有心思管这茶馆这种小事,我当上掌柜的诡异程度,不亚于之前进夏家当丫鬟,难道又有阴谋?
      所以在就职仪式上,我把云翳叫到一边问他“你干嘛让我当掌柜啊?”
      “我妹妹离家出走你难道不应该负责?”
      “你妹妹离家出走,你这个做哥哥的应该急着去找她,而不是在这里吧。”
      “没事,在外面碰了钉子,就会回来的。”他无所谓的说
      “你还真放心,那你为什么答应帮我找神医给留年看病?”
      “谁让你有一个好娘。”
      “我娘?”
      “别说了,好好当你的掌柜,我要看到收益。”
      “果然是商人,还是奸商!”
      “没听过一句话吗?无商不奸。”
      “……”
      我们在茶馆后院住下了,大哥也辞了之前的工作,到茶馆帮忙,反正现在我是掌柜,我说了算。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饱暖思淫欲”,思想不要邪恶,我所要表达的意思是,这人呐,要是解决了温饱问题了,就要开始想着享受了。
      自从当上了茶馆的掌柜之后,我们这个小家的收入还是比较可观的,这天我上街,打算给留年再寻个伴,就是打算买只兔子。
      我买了一只白色的兔子,红红的眼睛,本来是打算买小灰兔的,又怕留年睹兔思兔,其实我个人比较喜欢灰兔,经脏。
      我把兔子抱回家,这丫一个劲在我怀里蹦跶,很好,是一只很活泼的兔子。回到家,看到留年正开心的玩着一只小灰兔,我怀疑眼花,凑到留年身边,定睛一看,她果然是在玩灰兔。
      “小花,你看这兔子是不是很可爱。”
      “留年,以后得叫我小羽哥哥。”我纠正留年,还冲她摆了一个自认为很帅的POSE。
      她冲我吐吐舌,没有说话。
      “留年,这兔子哪来的?”
      “大哥买给我的。”留年回答。
      我掏出藏在怀里的兔子,递到她面前,“给,我也给你买了兔子。”
      留年看到兔子,立马眼睛放光,把兔子接过去,一手抱一只。叫上我,噔噔噔跑到茶馆,大哥正在茶馆里忙着,这个茶馆自从我当上掌柜之后,就全部交给大哥打理了,我就负责打打酱油。
      “大哥,你看,小花也给我买了兔子!”留年笑眯眯的跟大哥说,这么长一段时间下来,他们之间也很熟了。
      “留年,叫我二哥……”我依旧给她纠正。
      “大哥,你给兔子取个名字吧”留年把小灰兔举了举。
      大哥摸了摸留年的头,宠溺的说,“要不,还叫灰太狼吧。”
      提到灰太狼,留年一愣,低着头不说话。
      “留年,虽然灰太狼死了,可是我们都还记得它,现在就让这个兔子代替灰太狼陪着留年。”大哥柔声安慰。
      原来大哥是故意买的灰兔,或许,在灰太狼这件事上,面对真的比逃避要好,我看了眼留年怀中两只不同颜色的兔子,又望了望大哥,这个叫做唐寂的男人。
      初遇时,他是会那样憨厚的笑,摸着后脑勺,叫我跟他回家,现在他已经不再有当年憨厚的模样,他变得比以前成熟多,稳重多了,这个茶馆在他的经营下也越发的好了。
      听了大哥的话,留年还是低着头,我摸了摸留年怀中的灰兔,“灰太狼,有没有想小花?”
      “灰太狼还会记得我们吗?”留年抬头,扑闪着大眼睛问。
      “当然会,以后,它就是灰太狼!”
      “恩”
      “二弟,这个白兔是你买的?”大哥指着兔子问我。
      “嘿嘿,你看咱兄弟俩多有默契。”我又摸摸白兔。
      “那二哥,这白兔叫什么呢?”留年转头问我。
      “嘿嘿……你看这兔子通体雪白,这一双红眼睛炯炯有神,就叫……红太郎吧……”
      “红……太郎,和灰太狼好配啊,小花真聪明!”留年夸我。
      “叫二哥……”我依旧纠正……
      兔子买回来后,留年开朗了许多,也渐渐忘记之前逃亡时候的事,又回到了天真可爱的样子,有时候我和大哥也会检讨,我们俩真的不如兔子。
      干娘对留年很好,好到我和大哥都有点嫉妒了,留年也很黏干娘,许是从小就失了母爱,现在有人像母亲一样疼她,她自然是感激。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到现在已经是七月底了,七月二十六,是个好日子,这天我难得早起,打算和大哥一起开门,跟着大哥学习学习做生意,虽说我是这茶馆的挂名掌柜,但是,做生意,我还真是不会。
      我算是属于懒散的人了,安于现状,从穿越来,去到了夏府当丫鬟,我觉得日子很好,不想改变,到后来,迫于形势才想着逃走改变生活,逃亡的时候会想要改变,想要成为有能力的人,一路逃亡至今,现在安稳的在一个茶馆当着掌柜,日子过得清闲,就又想着安逸下来,实际上也没多大能力。
      不像大哥,到现在,估计大哥的能力已经可以把我甩开一截了。
      好不容易,今天早早起床,还是发奋一下比较好呀,开了门,却发现,隔壁的布店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医馆!……“一间医馆”是这个医馆的名字。
      我看着觉得有意思,想着又是新邻居,就拉着大哥去打招呼,以后要是有个头疼脑热的去看看也方便。
      我和大哥进去,发现端坐在大堂的竟然是……第二神医!
      所以说,这个世界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你要找这神医的时候,掘地三尺都找不到,你要不找吧,这巴巴的又冒出来。
      我和大哥忙上去打招呼,这神医可是救了留年一命的。
      “神医!早上好!”
      神医抹了抹汗“早……早上好”
      “神医,有没有吃早饭,我们请你吃早饭!”
      “吃……吃过了”
      “神医,要不要喝茶!我家的茶很好喝的!”
      “不……不用了”
      “想不到神医在这里开了医馆。”大哥终于无法忍受,开口了。
      “游历了许久,现在倒想是安定下来,就在这开了间医馆。”神医定了定神,开口说。
      “我们就在隔壁,以后神医有时间过去坐坐。”
      “别叫我神医了,我叫沈奕,以后就叫我沈大哥吧。”
      大哥应了,我满脸黑线,神医,沈奕,有神马区别,难道他天生就是神医的料!
      又经历了几次热情的早间问候,我们和神医,也就是沈大哥混的非常熟了,沈大哥一个人,医馆也就几个帮忙抓药的小童,于是为了报答神医的救命之恩,关键还是要和神医拉好关系,我们就拉着神医每天三餐和我们吃,小童就跟着茶馆的跑堂们吃,两家变成一家,太欢乐了。
      这天大清早,我端着一杯茶就到了隔壁的“一间医馆”,进门就鞠躬,一路鞠到端坐着的神医面前“嘿嘿,沈大哥,你看你们医馆每天这么忙对吧。”
      “恩”神医大人点了点头。
      “那个……要不要考虑……收一个徒弟?”我继续谄媚的问,把茶端得高高的。
      “你要学医?”
      “恩!”我重重点头,由于点头太重,茶差点要泼。神医忙接住茶杯,其实我心里偷偷乐开了花,没错!我就是有目的性的,我垂涎神医的医术好久了,现在反正神医也接了茶杯,我这个徒弟他非收不可!
      “你真想学医?”沈大哥问我。
      “恩!”我依旧点头。
      “你不适合学医。”神医拒绝我。
      “为什么?”
      “学习太辛苦,你吃不了苦。”神医对我说。
      “……”我哑口无言,因为……神医说的是实话。
      “嘿嘿,师傅,没有速成的方法吗?”我继续问。
      “没有。”平淡的口气。
      “师傅,那我一定好好努力!”
      “学医要吃苦。”还是淡淡的口气。
      “师傅!我能吃苦!”我表决心,还好神医大人没有说什么“你没有慧根,我不收徒弟,医术不外传”之类的,吃苦嘛,应该比吃东西难一点点吧。
      神医递给我一本书,“这本书上讲的都是药材的特性,你要是一个月能把这本书背下来,我就收你为徒。”
      我接过了书,点了头,是该要学点本领了,不能蹉跎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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