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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1 我约他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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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约他至“蓝色酒吧“,那是我们的初恋圣地。
世事当真可笑,故地重游,却无半分当时喜悦。脑子里转悠着的却是不知道哪本不入流的杂志上的那个关于选择分手地点的笑文,记忆早已模糊,依稀有些印象,大抵是指不要在火锅店里提出分手以避免烫伤,咖啡厅倒是不错的选择但需待一刻钟至咖啡冷却,最好是在冰淇淋店之类。到不知在酒吧分手又是如何,未待我思索明白,方也已经翩翩而至。果然是佳公子,光是步行姿态便已让人迷醉,且看周围的那雌性动物既可得出结论。当然,我也不例外,毕竟那是我的最爱,无论曾经还是现在。
与方也打个了招呼,替他点了杯酒,方也故作惊讶道:“竟然不等我便独自开怀,可使弃我于不顾。”我微扬额挑起眉头,往日他最赞我此般风情,低声说:“未卜先知,方公子果然厉害。”
方也翩翩佳公子的名声早已是广为流传,谈吐迷人,温文尔雅,因此交际场上俱称之“公子”,我自觉其极为贴切,私地下也经常嘻唤。此时道出,当真是自然不过,却见方也皱起眉头,说:“齐齐。”
不愧是生意场上拼搏的人,果然敏感,我一面想者,一面叹气道:“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方也颜色已变,一双黑幽幽的眸子直盯着我。
我喝了口酒,“我自明日起便去美国接手家族生意。” 方也此时已经大惊,正待出口,我起身道:“明日早上正八点,洪兴机场,你若愿意便也来送送我。”
”蓝色酒吧”只留下了他的身影,倒有些寂寂寡欢。
离开后,我胸口一热,终究是哭了出来。毕竟,那是我曾经最爱的人,如今也是。此时此刻,路人皆见一年轻女子在街头长哭,若是有记者匆匆经过,明日新闻头条或许便是“莫氏长女街头痛哭“。我终究是下了这样的决心,这样分手总好过他弃我万般,却还是不甘,不甘。
原来,哭上一刻如此累人,我已灯枯油尽,想起以前看那泡沫电视剧女主角动辄晕倒自己还嘲笑道不切实际。如果此时,我能昏迷几天,就是上天眷顾了。我终究还是不能,明日便要去接手家族远在美国的分部,自然是艰辛无比,确实是不能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