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主要人物都出来了。关于香港法律体系,懂的人可能会说大律师是以个人身份执业,是自雇职业,有独立的律师事务所,并不受当事人直接雇用,他们出庭不过是应事务律师的邀请□□专业意见而已。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就不存在这些区别嘛。卓致信是大律师转做事务律师而贺璟勋是大律师。虽然有些枉顾事实,但只有这样才捏的拢.根据于2007年11月29日,香港司法机构“律师出庭发言权工作小组”发表的报告中就已建议让执业足够5年,兼有足够诉讼经验的事务律师拥有“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所以卓生也是可以在高院发言的,惟同一人不能同时拥有两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