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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一章 我和傻姑娘的故事(5) 我以前写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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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想做一件了不起的事,这倒是真的,不管你信不信;虽然她信了,但并没有让我有多荣耀,倒让我觉得有点难为情,就像你对还在襁褓的孩子说你要去拯救地球,而他开心地笑了一样。
      我又着手写小说。她就是因为读过我的书才认识我的,这是后来她告诉我的。我以前写过一本三流小说,到现在我都不愿提起它,像刚拉过一堆又臭又硬的大便后再也不想回头看一眼一样,但她总说那是她见过的最伟大的小说,不过你最好别太在意,因为在她眼里,大概什么都是伟大的——伟大的落日,伟大的床,伟大的快乐,伟大的白日梦和伟大的大便。
      她也慢慢地恢复了原样,这倒没啥,只要她不再对我说“麦当劳见”之类的话我就很满意了,而她呢,也好像对我知根知底似的,压根儿都没再提起过。说真的,我们根本是两个不同年代的人,看上去她好像削去了本属于她这个年龄的很多快乐,这倒有点难为她了,这么说好像我也是食古不化的人一样。
      虽然我们算是认识了很久,但我们每天醒来时都要认真地凝视对方好一会儿,而我们平时清醒的时候从来都没这么好好地凝视过,不仅如此,我们甚至压根儿都没说过我爱你你爱我之类的屁话,仿佛一旦开口另一个马上会倒地而死一样。只有一次例外。那天她正在看电视,电视剧里那个多金的男主角向一个跟她一样傻的姑娘表达爱意时,我忍不住——不是所有时候你都能忍得住的——学那个傻大个说了声“撒浪嘿哟”,可能声音有点大,她猛然回头看了我一眼。这一眼着实把我吓住了,连电视里那个傻大个都莫名其妙地慌慌张张地走了,留下那个姑娘站在那,像根尴尬无比的木桩。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说过类似的话,无论是何种语言何种情况,哪怕是做梦,我都保持着跟我年龄不相称的警醒。我可不想半夜醒来突然看见一个姑娘直勾勾地瞪着我,仅仅因为你不小心喊了声诸如“撒浪嘿哟”的梦话。想想那场景都有够惊悚的。
      不过她欣赏我,这一点就足够了,我像个吸血鬼似的享受着这一点,并贪婪地吸食她身体里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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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我宣布我要写一部更伟大的小说以后,她就很少带她的朋友来我们的出租房。你也知道,她们这个年龄的人总是有很多朋友,不分男女大家好像一生下来就认识似的,我说的不分男女是说他们在一起真的没性别之分,如果天色晚了他们甚至可以挤在一个房间里安然睡到天亮,期间当然没有什么鸡飞狗跳的事发生,如果你希望有并且也真的如你所愿,那也只是大树上的一个小分枝,交响乐演奏现场的一声咳嗽,而这一丁点都不会构成什么影响。他们是一个整体,隔老远你甚至会误认为他们是一个人——这个人头脑简单,但肢体健全,主意很多但都有点不切实际,很有主见但喜欢瞎指挥,不承认错误,心地善良,四海之内皆兄妹。如果有一天你接到一个电话,说她正在撒哈拉晒太阳或者正在埃菲尔铁塔上荡秋千,希望你一点都不要觉得奇怪,如果你表现出惊讶或者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她一定会跟你理论或者说据理力争,而这往往是你最头疼的,一开始也许你会手忙脚乱动用自己几十年所谓的人生经验跟她战斗,对,是战斗,其结果往往是你开始胡言乱语口吐白沫。不用多久你就会学聪明啦,到那时,你会发现自己像狗那样灵敏,能嗅到哪怕是一丁点儿火药味,还没等她点燃身上的引线你早已跑得远远的啦。
      事实上,除了喜欢吵架以外你甚至不觉得她身上有其它缺点,这和我之前了解的她完全不同,以至于我到现在都不愿向你提起我当初对她的印象;如果她知道我以前是怎么认为她的,大概会把我卸成八块投到湘江河里喂鱼,虽然她最终下不了那个手。我当然也极不愿意跟你说起那天为什么我会把她约到麦当劳而不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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