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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二章 我和“金”的故事(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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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打算要离开那个小镇了,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发誓要写一本伟大的小说,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小说,一本让全世界都知道她名字的小说。
我们那次在一起呆了整整三天,那大概是从我们认识到现在呆的时间最长的一次。她甚至都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了,其中有没有傻姑娘我不知道,但至少有那么一次她肯定在场,因为她不止一次向我描述过第一次见到我的情形。金骄傲告诉她们我是大作家,然后扬了扬手中的书。你无法想象当她朋友知道那书是献给她的时,金所获得的满足感。
她把我带来的那几本样书全部送给了她们,并从我那几万块的“稿费”里抽出微小的部分请她们吃了一顿。期间,有人高声朗读书中描写她的段落。金容光焕发,如果你刚好经过,你会误认为那是一次朝觐仪式。
事实上我已经有点乱了。认识她这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的看过她。我第一次发现她脖子上有粒痣。她笑起来有浅浅的酒窝。她的头发很细,手很软。她是用鼻翼呼吸的。她挨着我坐着时,你会觉得空气都变暖了。
我的礼物太轻了,还是个假的。由此我陷入深深的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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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天她对我好极了,她把她从朋友那里获得的满足感又全部给了我,当然我也花掉了我“稿费”的绝大部分,不过当她穿上那件你给她买的紫色绒衣躺在床上时,你会发现一切都是值得的。她□□前的程序复杂,光卸掉身上的首饰都要花上半天,在此之前她是绝不允许你碰她的,哪怕只是轻轻抚弄一下她的头发,她都会尖叫起来。因为她的发夹还没拿下,头发还没挽好。她可不想因为一次激烈的碰撞把辛辛苦苦做的头发弄乱。
等一切就绪后,她会躺在床上,用眼神告诉你可以开始了。当你像脱缰的野狗一样朝她扑过去时,她会大喊一声“停”;这时你停在半空,看见她手忙脚乱地把外衣、手提包之类的从床上拿开,手机关机,梳妆盒小心地放回抽屉。你躺在空中大概又看了那么半个小时,工作才算正式开始。期间她会极不放心脖子上来不及卸掉的项链,如果不是你极力哀求,大概她会一脚把你踢开,然后小心翼翼地取下来把它放回首饰盒。当然在此过程中她是再不允许你碰她的脖子的,哪怕只是不小心对着她的脖子哈了口气,她也会大喊:“项链!项链!”,好像它马上会化掉似的。
也许你会觉得厌倦,但当时的我可一点都不这么认为;相反,我觉得她可爱极了,尤其是当她大喊“项链”的时候,我都差点笑喷。
她是个美丽的姑娘,你不得不承认。而我们是允许这样的姑娘有缺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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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我生活的那个小镇很美;而现在,当我再回到这里时,我发现它原来一直都那么狭小,简直让人透不过气来。我觉得我一天都呆不下去了,而此前我竟然在这个鬼地方呆了整整五年,想想真有点可怕。我想我必须和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虽然她从来没这么要求过。
我想给她个惊喜。
你也知道,男人大抵都喜欢给自己的女人惊喜的。我也不例外。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散步,望了一眼熟悉的田野,然后想都没想就离开了。夕阳那么美,可我连回头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
我是深夜赶到这座城市的。你还别说,城市真是美极了。那感觉就像你在一个房间呆久了,突然打开门,看见前面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你就这么飞奔而去,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在旅社里呆了一夜,那一夜我没跟金打电话。
第二天凌晨,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想对他说点啥,但最终只是张了张嘴。我拿起电话,突然变得害怕起来,比第一次站在她学校门口还害怕。我就这么看着自己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好像它比我还紧张似的。最后我只好扔掉手机,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我就这么像个娘们一样越哭越凶,好像再不这么做我会马上把自己杀掉一样。
我就这样一个人闹腾了很久,最后终于歇了下来。我还是没有给金打电话。我想我得出去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