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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入愁肠格外香 ...

  •   头好痛。
      痛得快要死掉了,宿醉果然是自讨苦吃的最典型。
      昨天,被所谓初恋的光芒万丈闪到自卑,脑子甚是不清醒的喝了很多酒,一开始还只是啤酒,到最后喝的欢了,居然和田桑勾肩搭背的走出门去卖了白酒一路走一路喝。
      上帝作证我那时脑子已经不清醒了,忘记自己那战斗力五都不到的酒量和惊天动地的酒品。
      所以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全身疼痛的躺在垃圾堆里也没觉得很奇怪,只是不知道田桑去哪里了。
      我试图起身,一瞬间身体太过沉重叫我又跌回了一堆垃圾里。
      “好痛……”痛呼一声,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上都是被击打后的痕迹,好几处淤青了,嘴巴边也肿了。
      昨天……到底发生什么了……
      我这会总算开始后怕了。
      记得上次我这么喝的后果就是当场掀掉了我老板的假发,还指着人家哈哈大笑。多亏我们公司只有两个员工,我们老板狠命掐着自己的大腿忍住没叫我回家吃自己。
      我试图给田桑打个电话,却怎么也找不到包,莫非昨天晚上遇上劫匪了?
      难怪人家说初恋猛于虎,我那不能严格意义上的初恋几千里外隔着个电视屏幕也能成功导致我狼狈不堪。
      这埋怨确实有些强词夺理,但是从我暗恋上沈曾谙以来好像遇上的的都是倒霉事,莫非这就是上天对不自量力的惩罚?
      有时喜欢上一个人,也可以是有罪的。
      神游了一小下,猛然惊觉不是缅怀过去的时候。我承认我平时的确有些不靠谱,但是这会真真的是着急了,虽说田桑小朋友性格上与我糟糕的不分伯仲,但那张漂亮脸蛋甩了我不止一条街,形象的说,如果我们同在一家买煎饼,摊主在她煎饼上撒的葱肯定更多。要是歹人起意把她掳走了,我一定会被罪恶感压扁的。
      我连滚带爬的跑出小巷,却因眼前的景象呆愣了当场。
      倒不是因为这地方陌生,不知该往哪走。而是这地方实在太熟悉了,熟悉的有些不可思议。
      这地方是我搬家前住的街道,和我现在住的地方根本不在同一个市,我喝的只是白酒又不是汽油,怎么可能一晚上就徒步暴走了几千里?退一万步说,就算我真的一晚上回到这个市,我高中搬的家,这地方没道理一点没变。
      巷子对面有家商城,我上学的时候无数次在橱窗前面对着身材姣好的塑料模特和她们的衣裙表情猥琐的憧憬着。这时,上面的玻璃反光出的摸样叫我几乎失声尖叫。
      那是个学生样的女孩子,发稍长到了胸前,刘海快要盖过眼睛,黑白相间的校服包裹着肥胖的身子,看起来臃肿不堪,一双黑圆的眼睛惊愕的瞪大着,嘴巴不自觉的微微张开。
      那的确是我没错,不过显然是十几年前的摸样,皮肤很好很红润,体重也还没减下来,在过长头发的遮盖下叫人看不清楚眉眼。
      耳边一阵铃响,我狠狠的被人撞翻到了一边,几个骑车的男生没有停下,有人嬉笑着回头道了句“很挡路啊,死胖子!”。
      对啊,这时候的我,还是个死胖子。

      我默默的走回巷子里,仔细观察,才发现这是那个我以前称之为‘乐园’的地方,以前每隔几天我就会来这个满是杂物的小巷子里喂猫,那个时候,看着心满意足吃着食物的猫咪,我才会有一种这个世界非我不可的感觉。地上还躺着个书包,那明显是我学生时代用的书包,书包大开着,几本教科书掉在外面,安静的好像在嘲笑我。
      我狠狠的咬着自己的手背,疼痛感告诉我一切都不是做梦。
      我想起来昨天的事了。
      我和田桑喝完了一瓶白酒,迷迷糊糊的走到了市里的庙前,这件寺庙是当地的老庙,庙里的枫树林每到秋天都像染上了火红色的海,老远就能看见。昨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庙门开着,也没人守门,我和田桑就进去了。
      在那个市工作了那么久,作为市内有名的旅游点的这个寺庙我和田桑倒是都没来过,因为要买票,要有那票钱我和田桑都比较愿意去换成食物。这第一次来,也不知该往哪里走,四处看看,走的很深了也没见到有巡夜僧人,在一片枫叶林中,我们靠着一块大石头蹲了下来。
      那块大石头上,用鲜红的油彩刻着一个大大的‘悔’字。
      这个石头是这个庙香火旺盛的主要原因,关于这个传说,简单来说就是天上的三翎鸟爱上了凡间的穷书生,她的三根翎毛可以成全三个愿望,她用第一根翎毛换来来下凡的机会,变为女子与书生坠入爱河,用第二根翎毛换来书生高中状元,成全了书生的心愿。皇帝欣赏书生,要把公主下嫁给书生,要求三翎鸟为妾,飞黄腾达后的书生忘了三翎鸟的恩情,满口答应。三翎鸟伤心欲绝,无法忍受爱人被别人分享,用自己最后一根翎毛返回天上,在离开的崖边大石上用血刻下了大大的‘悔’字,悔不该与凡间男子相爱。三翎鸟离开后,负心书生的家道逐渐没落不知影踪。
      这个传说令人寒心,但也是最贴合实际的传说了。久而久之这里就变成了失恋圣地,经常可以看到失恋后面像憔悴不堪的女人们在这石头前中气十足的骂着负心汉,着实扰人清静,破坏庙里的庄严。
      这个石头,刻下了三翎鸟所有名叫爱的情仇。传说太短,我不知道三翎鸟的爱到底从哪里开始,我只知道她的爱结束的有多少刻骨铭心,一段爱里,必然有痛苦和幸福交加,爱到最后,甚至连那些幸福也不愿回想,只留悔恨,爱的实在是太痛太苦了。
      “田桑,你有没有干过很后悔的事?”平躺在地上,晚秋的夜空深邃的无边无际,明亮的星星似乎触手可得。
      “……嗝,有啊,最后悔的就是高中爱上了一个人渣……呼”田桑闭了眼,快要睡去了,嘴里含含糊糊的答着。
      “这样啊……”
      我最后悔的,是喜欢上了一颗闪闪发亮的星星,这样看来,我们挺像的。
      向着天空星星闪烁的方向伸出手,手上却只有秋风凉爽的吹过。
      人生要是能重来一次就好了,一开始就不要喜欢上,这样也不会有后来的痛苦,也就不会让自己像个小丑。我知道我一直很不厚道,喜欢把自己的错都归结到别人身上,其实那件事在谁的心里都不过是枯燥学习中的用以逗乐的小插曲,就是现在想来,我也可以用不过如此来总结。但对那时候的我来说,为什么那么痛苦呢?像是鸭子被拔光了毛,瑟瑟发抖的被扔进天鹅群里一样。
      “好想重来啊……”可能是酒喝上了头,我的眼泪涌了出来,怎么捂都捂不住。

      回想结束,我看着面前脏兮兮的墙壁手脚冰凉。
      我现在最后悔的事从喜欢上沈曾谙变成了在那块大石头面前说想要重来的这种傻话了。
      真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说重来就重来会不会太草率了啊?我只是说说而已啊三翎鸟大仙!
      我无力的坐在地板上,翻了翻书包里的教科书,看见上面写着八年级。也就是说我这时候是初二,我回到了十二年前。抬起右手,那个手表滴滴答答的走着,这块表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报废了,这会倒是走的欢快。
      我记不得当年我放学的时间了,但是明显现在已经离放学有一段时间,再不回去的话,我妈肯定会担心的。
      我还是不能相信我回到过去的这个假设,这种离谱的假设对于在无神论下循规蹈矩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我来说无疑是颠覆性的打击。
      但姑且先走一步看一步,我可以称赞的稀缺优点中,适应性一直是我引以为豪的。
      走在回家的路上,走的有些不习惯,我十二年前的体重是现在的快两倍,平白多了一半的体重,走起路来吃力也是正常的。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远远地看到楼道那边停着一辆车,这个年代有自己的轿车的人还不算多,大多都是有钱有势的人,这车停在在这脏兮兮的老楼面前很是不搭调,车边有一男一女好像在争执什么。
      走近了些发现,那个黑长发的女人,好像就是我妈。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现在的妈妈实在看起来很年轻,这个时候的她也才三十出头,没有眼角纹,睫毛又长又翘,实在很漂亮,完全不输给任何一个年轻姑娘,起码比十二年后的我美得多。
      正想得出神,妈妈抬眼看到了我,她立马慌了神,手足无措的把那个男人往车里塞,再重重的把门关上。
      “啊啊!”
      这凄厉的惨叫昭示着那个男人的脚被狠狠的夹着了,听得我都忍不住感同身受的一抖。
      我现在可以确定这漂亮少妇是我娘了,这种冒冒失失的性格舍她其谁。
      “阿阿……阿娇,你身上怎么了!怎么都是伤!?”
      好久没听到这让我面部抽搐的小名了,听着她的惊呼我才想起来我身上还满是伤口,恩……我当年怎么解释来着?
      “恩,等下再说……妈,那个男人是谁?”
      “唔……啊啊,他是问路的。”妈妈尴尬的移开视线不敢看我,我知道她每次撒谎就会不自觉去摸自己的小拇指,这会果不其然的看见她无意识的向自己的小拇指伸去。
      那男人在车上似乎听到了,委屈的抿了抿嘴,发动了车子走了。
      我猛然想起来,那男人可能是当年被我坏了和我妈姻缘的叔叔。
      “那是甘叔叔吧,长得挺帅的”我看着远去的黑色轿车真心的说。
      我妈楞的呆在原地一时语塞,估计是没弄懂我怎么知道他的名字。过了一会,摸着小拇指说“瞎说什么呢,我怎么知道他是谁,快给我滚上楼去上药。”
      回家后我绞尽脑汁编出我在路上跌进水坑,又撞到石头等离奇事件,我妈终于半信半疑的不再追究我的伤,上好药酒,走出我房间的门,她又回头小心翼翼的问“阿娇,你真的觉得那个男人帅吗?呃……我是说,你觉不觉的家里应该有个男人什么的……”
      我妈似乎不知道怎么和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开口,渴望爱情但更担心孩子,这样子的妈妈让我突然地心酸。
      于是我认真的端坐着看着年轻漂亮的老妈开口说道“妈,你就去做你想做的事情吧。”
      我的老妈明明那么漂亮,却因为我一直搁浅自己的幸福。
      你为放弃了甘叔叔,放弃了自己的幸福。所以,这一次请去做你想做的事吧,不要再为我而活了。
      “你这孩子今天怎么怪怪的嘛,该不是烧了吧?”以前的我断然说不出这么懂事的话来,我妈简直有些不可置信,纤长的手抚上我的额头。“而且今天也……开朗了些,学校发生什么好事了吗?”
      好一个不解风情啊,我翻了个大白眼。
      妈妈关上了门后,听着她哼着歌回她自己房间,我小小的松了口气,好再神经大条的她完全没有发现什么异样。真是天方夜谭,我回到了十二年前,并且没有像以前一样因为甘叔叔的出现歇斯底里,这样的话我已经触动了蝴蝶效应,我以后生活的那个世界还在不在呢?
      脑子负荷了太多的东西,我钻进被子里怎么也睡不着,迷迷糊糊的数了一个晚上的绵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酒入愁肠格外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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