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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时空缝隙 ...

  •   “小姐,小姐,快醒醒...”我的耳边一阵吵闹声,我疲惫得睁开了眼睛,
      呈现在我眼前的赫然是一副古香古色的场景,两个身着轻纱长衫的丫头正焦急的看着我,她们的身后是红木制成的桌子,桌子上的小小香炉还冒着白烟。她们看到我醒来了满脸惊喜,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快快快,去把老爷叫来,告诉老爷小姐醒了!”我一头雾水,不便多言。但我已隐约猜到,我八成是穿越了。这个猜测把我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我爱的人还都在现代,我竟然穿越到古代来了!不多时,一个身材魁梧的老男人疾步走来,坐在我的床沿摸了摸我头额头,然后长长的松了口气说:“破晓的烧终于退了,看来已经没事了。”这人难道是我在这个时空的爹爹?果不其然,他接下来的话正好证实了我的猜想。“你昏迷好些天了,都没有吃东西,想吃什么,爹让小厨房给你做。”可怜我根本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只好说:“女儿没什么胃口,清粥小菜即可。”“好好好,爹这就去让他们给你做。”他终于笑着走了出去,我终于可以好好看看这里了。我从床上下来,一个趔趄差点摔倒,看来这位小姐真的病了很久连站都站不稳了。
      我看到墙上有一面大圆镜,赶紧走过去,镜子里的女子长发及膝,鹅蛋脸,又浓又长的眉毛,不大但很有神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和嘴唇还透着未脱的稚气。这不是我,或者可以说这不完全是我,这人长得倒是很像小时候的我,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而现实中的我已经二十三岁了!想到刚刚“爹爹”叫我“破晓”,想必这就是我在这个时空的名字。只是我的心中还有太多太多的疑惑。我为什么穿越到了这里?这里现在是什么朝代?叫做破晓的女孩子为什么会昏迷?她现在又到了哪里?这个“家”里还有什么人?......最重要的,我是否会代破晓走完她接下来的人生?
      接下来几天的生活中,我尽量保持沉默,多看少说以免出错。在我仔仔细细的观察和探究下,终于了解到,这里是南璧城,这里有一个刚登基不久的小皇帝,我的爹爹是钟离将军,名字是钟离诺都,我叫钟离破晓,十四岁,我还有一个尚未谋面的亲哥哥钟离踏月正在北漠征战。我的娘在产下我一年后因病去世,所以在这个府上我作为唯一的女主人深受来自各方的宠爱。我醒来时站在我床边的两个丫头是我的丫鬟,一个叫阿红,一个叫阿花。可是在我的印象中这些地方即便古代也并不存在。难道我穿越到了时空夹缝中?一个不存在的朝代,一个不在记忆中的地方,仿佛一场梦。
      可这不是梦。多少个夜晚我遣退了阿红和阿花,独自一个人坐在床上环抱着自己无法入眠。我看着因为没有电没有灯光而格外漆黑的夜色,看着渐渐熟悉却十分陌生的桌子椅子,看着床上方精致的紫纱帘子,我只觉得心悸。多少次我告诉自己,一觉醒来我会发现这是一场梦,多少次我又发现这只是自我欺骗,失望直至绝望。可我不能绝望,我爱的吕天现在一定在焦急得找我,我的妈妈爸爸一定在为女儿的失踪流泪,还有我的朋友们。我疯狂得想念她们。可我不能哭出声来,只能紧紧咬住被角,把头缩进膝盖,张大嘴巴痛苦的呜咽。
      我无法选择命运,便只能学着接受。我对阿花和阿红说:“你们的名字我现在觉得太难听了,我要给你们重新起名字。你们以后就叫弦歌和轻舞吧!”两个小丫头欢天喜地的重复着自己的新名字,高兴地蹦蹦跳跳的。爹爹是武将,自然会骑射。小时候我就经常幻想自己身负绝世武功,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决定让爹教教我武功聊以打发时间。爹很宠爱我,亲自教我。第一次被爹抱上了马,我吓得紧紧趴在马背上。爹从后面把着我的手教我骑马的技巧,我很有兴趣,一天就能骑得很稳了。而我也渐渐喜欢上了骑马飞奔的感觉,周围的景物一闪而过,让我想到了以前学过的文章中的句子“虽乘奔御风,不以及也。”爹还请了城里最好的乐律师父教我弹琴。这个时代的琴是古琴,大多是七弦琴。因为我有钢琴功底,学起来并不吃力。偶尔我也跟着爹去射箭去舞剑,我更喜欢这些男人的活计,因为身体上的疲劳会让我忘记精神上的痛苦。
      转眼三年,我已经十七岁。这三年我一直努力学习和适应这里的一切,琴技屡屡被师父称赞,勤奋的练剑和骑射加上以前学过的跆拳道是我的武功渐进佳境,可以以一己之力打败很多人。我很少外出,也从不和其他大家闺秀来往。城里时有家族的聚会我也从不参与。有一天弦歌从外面回来哭丧着脸,我摸着她嘟起肉肉的脸蛋问:“怎么啦,谁惹我们弦歌不高兴?”“小姐,我刚刚在街上听周家赵家的小姐正在编排小姐,说小姐是因为又丑又凶才从不外出都得。”这倒是勾起了我的兴致,我接着问“他们还说我什么了?”“她们说小姐明明是女人却还舞刀弄枪,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都没有。”我哈哈大笑起来。这些古代的女人可恶又可怜,她们没有什么娱乐方式,便只能靠嗑牙子取乐。她们连见都没见过我,就能编排出这么多,如果到了现代,都是做编剧的材料!这里虽然被我戏称为时空缝隙,这里的女人却和所有古代女人别无二致。
      我也经常写字读书,这里没有唐诗和宋词,我很怕我把以前学过的东西都忘了,就一点一点把它们写下来。起初真的用不惯毛笔,后来也渐渐适应了。就像是每一样不适应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一点点适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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