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佳·毓宁 :生于康熙二十九年。
兆佳·毓晴:生于康熙二十八年。
瓜尔佳·筱馥:生于康熙二十八年。
胤祥:生于康熙二十五年。
胤禛:生于康熙十七年。
清政府实行禁矿政策 (历史纪事)
康熙四十三年(1704),康熙帝发布上谕:开矿事情对地方无益,以后有请求开采者,都不准行。随着清政府禁矿政策的实行,广东海阳县一个商民兴办的最大的矿厂封闭了,湖南许多地方的铅矿也永远封禁了,四川、河南的一些矿厂也都被禁止。清政府在康熙朝后期实行禁矿政策不是偶然的。当时,土地兼并,吏治腐败,农民处境一日不如一日,社会阶级矛盾日益尖锐,规模不等的农民暴动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康熙帝对农民“闹事”非常敏感,防范甚严,凡事都以不生事端为要。为此,还制定了许多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云南督抚雇本地人开矿及商人王纲明等在湖广、山西各雇本地人开矿照准;其他省所有的矿,未经开采的,或初开采的,严行禁止。上述措施中,云南督抚雇人开矿属于官办矿业,云南铜矿又是清政府铸钱所必须,且王纲明是当时著名的皇商,直属内务府,所以清政府采取了照准政策。而对民间开采,包括地主、商人、贫民在内都严格禁止,尤其不许民间开大矿及大规模开采,以免聚集人多出事。为了防止出现流民,也不许跨省开采,清政府实行禁矿政策,不仅在一定时期内影响了矿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产生和发展,而且一度造成了矿业生产的衰落。此外,禁矿引起矿民失业,地方收减少,遭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地方官的反对。各地人民开展以私挖、盗矿为主要形式的反禁矿斗争,从而使康熙朝后期的阶级斗争呈现了更为复杂的趋势。
康熙帝重视《明史》纂修 (文化纪事)
康熙四十三年(1704)十一月二十六日,康熙帝以明史关系重大,特为修明史事作文一篇,命晓谕诸臣。他在文中写道:朕四十余年孜孜求治,凡一事不妥,即归罪于朕,因而无时无刻不在自责。清夜自向:移风易俗,未能做好;躬行实践,未能做好;知人安民,未能做好;家给人足,未能做好;柔远能迩,未能做好;治臻上理,未能做好;言行相顾,未能做好。对上述一切感到惭愧,还哪有时间议论明史是非?况且有明以来二百余年,流风善政,不能枚举。因此,明史不能不编好,公论不可不采纳,是非不可不明晰,人心不可不顺服。关系巨大,条目很多,朕日理万机,精神有限,不能逐一细看。如果轻定是非,后有公论者必然归罪于朕。这就是不畏当时而畏后人,不重文章而重良心。尔等大臣都是老学素望、名重一时者,对明史是非自有真知灼见。你们认为是对的就对。刊行以后,如果认为有不妥处,可以再行讨论。朕是无一字可定,也没有什么高明的见识,所以不能进行过多的干预。康熙帝一贯重视纂修《明史》。早在康熙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他就曾表示:纂修明史应当详细认真地进行讨论;修史的标准,务在秉公持平,不应谬执私见,为一偏之论。在康熙帝的关心下,《明史》纂修在康熙朝取得了重大进展。以全部四名现任满汉大学士勒得洪、明珠、李光地、王熙及部分内阁、翰林院学士,补充为监修总裁官及总裁官,标志《明史》纂修工作已经纳入清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罗牧逝世
吴牧(1622-1704),江西宁都人,能诗、善画。工楷法,画山水笔墨秀雅工稳,为江西派创始人。
吴雯逝世
吴雯(1644-1704),其先辽宁辽阳人,占籍山西蒲州。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以诸生举鸿博。书法古雅。卒年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