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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推理 大多数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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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人我接着了,我们继续。”玫涟柯转身对陈言若介绍,“——凤城刑侦支队的大队长,我师兄,热爱破案到无以复加——邵云。”陈言若同他握手,邵云没对他的到来产生过多的惊讶,社交礼仪毫无破绽,手掌有力,掌心有茧,给人的感觉总体上是忠实可靠的,陈言若对他感官颇佳。
“玫玫不替我介绍下?”邵云用眼光示意了下陈言若,笑着说道。
“我以为你要打我咧,居然还有心情问他是谁。”玫涟柯卡巴卡巴眼睛,指着陈言若说。
“我确实想打你,”邵云举起右手,作势做了个“打”的动作,“但是在新朋友面前总要给你留几分面子才对。”
“那我岂不是要感谢你?”玫涟柯吐吐舌头笑着说。
陈言若没有打断他们的谈话,等玫涟柯说完后陈言若做自我介绍:“我叫陈言若。还有,这里——我能试试么?”陈言若指着旁边的小金杯对着邵云说,并没有看玫涟柯。
邵云没有说话。陈言若不属于他们这个系统,但他对玫涟柯带来的人充满着信任和好奇,不是信任他的人品,而是信任他的能力。玫涟柯也不属于他们这个系统,带着她出警一方面是想给这个久不见的小师妹找点事情做——不得不说邵云很了解自己这个师妹,如果太无聊的话大概会惹出不少的事情,而且凭借着她的阅历和经验,惹出的事情恐怕都不会是什么好事,而另一方面,玫涟柯加入他们之后,这半年来,他们支队的破案率提升了百分之零点九,不要小看这不到百分之一的提升率,原来他们支队的破案率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一,而现在,则是百分之一百。玫涟柯的到来给他们支队开启了一个全新的看待事物的视角,她的思维模式和行事方式同他们完全不同,所以他们看不到理不顺的,玫涟柯就补上那一块,他们合作的很愉快。而邵云要做的,就是尽量控制着这个师妹不行偏走错。邵云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自己的这个师妹同五年前相比,已经大有不同。
“成,你试试。不过要快,法医的人已经准备跟尸体去解剖室了,不要耽误他们工作。”邵云听到自己这样说。
陈言若拽了拽自己的手套上前去。邵云的人工作做的很精细,但是在对事物的观察方面,陈言若自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这些已经标好的证物痕迹对他来说,反而变成了干扰一类的了。他退出黄线外,沿着金杯原本的行驶方向一路走过来,不去看做好的标示,只是搜寻自己认为有用的东西。他走到金杯现在停放的地方,上车,尸体还没有运走,保持着死去时的姿态,脖子上的勒痕和死者痛苦的表情指向此人死于窒息,陈言若随意翻动下车中储物盒里的东西,下车,然后又从后座进去,两个位置分别坐了坐,猫腰找了一段时间的东西后,从车中下来,摘了手套对玫邵二人道:
“案发时间为昨天午夜。犯罪嫌疑人应该是死者妻子的亲友,重点搜索同妻子关系较好的人。是两人共同作案。刚刚我乘出租车过来的那条路上有个加油站,可以调看那里的监控录像。至于证据,你们在附近的景观护城河里找找,应该可以找到作案凶器,不是普通的绳索,而是用来吊集装箱的那种钢丝绳。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是没有带手套的,钢丝戳破了他的手掌,你们可以选择取样做dna比对,或者把他找来做创口比对。另外一个人则比较谨慎,现场没有留下什么有用的证据,但是有了那一个人的口供,相信把他拉下水也不难,至于怎么去威逼利诱就是你们警察的事情了。”
“都说过了,我可不是警察,请叫我打酱油的。”玫涟柯笑起来,然后故意板着脸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不过说的挺热闹,具体证据呢。”
“这车是故意停成这样的,虽然车头朝向街这头,但是沿着这个方向并无行驶的痕迹,反而是刚刚随玫小姐进来的时候可以看到那边有很多急刹车留下的印记,应该是案发时坐在后座上的人突然发难,副驾驶座的人同死者抢夺方向盘从而导致行驶中的汽车失控所致。”说着,陈言若伸出双手做了个勒的动作,“依据脖子上的痕迹可以检验出来凶器,这没什么难的。你看主驾的靠背缺了一小块,痕迹非常新,但是这里——”
陈言若拿出他的手机,跟普通日常用手机不同,这手机有一个与众不同的摄像头,从手机的背后伸出来,玫涟柯认识这个,这是高倍摄像头的一种,可以用来拍摄比较微小的东西。陈言若对着那缺口照了张相,将手机递给玫涟柯,后者冲他笑了一下接过来,屏幕上可以清晰的看到被放大了若干倍海绵的缺口里有一点红色的痕迹:“这应该是坐在后座实施暴力的人的血,钢丝戳穿他的手掌,血滴溅在靠背上。虽然这个缺口挖的很深,但直径并不大,说明这血迹并不起眼,而且案发时间为午夜,唯一能照明的就是这些昏暗的灯光,加上暴力总会让人反应迟缓或者观察力降低,在那样的激情刺激下,凶手还能注意到这块血迹,并且做出了最正确的判断——尽力去除它,凶手的冷静程度可见一斑。你们要找的,是一个有实战经验的老兵或者是年纪不大但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实战老兵的观察力好,而且因为杀过人,没有心理问题临场会比较冷静。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逻辑性好,可以更仔细的思索遗漏点,说是年轻人则是因为人年轻的时候胆子比较大,你换个中年人有了稳定事业或者稳定的家庭,他没有那种鲁莽的勇气做这种杀人的事情的。说来也幸亏这灯光昏暗,要不然你们就算找到了嫌疑人,也未必有能定罪的证据。”
“那嫌疑人范围呢?你为何确定是死者妻子的亲友。”
“说是死者的妻子是我的口误,我道歉,应该是死者的前妻才是。死者的车上有新买的儿童玩具,车饰是幼稚的儿童手编流苏,钱夹里是他跟一个三四岁小男孩儿的合照,照片很旧,是一张大照片中撕掉的一部分,从死者的珍视程度可以看出,这孩子跟死者的关系匪浅,很有可能是死者的儿子。但是车中并没有女性存在的痕迹,车里放的抽纸是更偏向男性化的无香型,花纹也是比较中性的格子图案。死者的衬衣还有洗衣粉的味道,证明穿着时间不长,但领口和袖口发黄,袖口磨损的油亮,后领还有污渍,衣服发皱,并没有经过熨烫,但是死者的裤子针脚细密,走线工整,衣料也是比较好的那种,应该是专供中层收入家庭的品牌,证明死者的经济状况是可以让他顾及自身形象的。而在温饱能保证的情况下发生这些,都是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不能允许的,所以,可以知道死者现在的生活状况是单身。
“之后我在车上发现了一份法院的判决书,是变更未成年人监护权的,由母亲抚养更改成父亲抚养,判决时间为四个月前。按道理来说他可以带着儿子去照新的照片了,可死者钱夹里使用的却还是那张旧照片,那张照片明显是一张照片的左半边,根据大小可以判断是一张一家三口的相片。死者生活中将之前婚姻的痕迹抹杀的那么彻底,可却使用这张能时时刻刻提醒他之前婚姻的照片,不是他怀念,而是他并没有别的照片,由此可以看出来,死者虽然获得了法定的监护权,但却没有能成功将孩子接回来。凭着死者对孩子的重视程度,他应该做了很多的努力但都没有成功。判决书掉在副驾驶的地上,车里有新拆开的半包烟——值得一说的是死者并不是烟枪,车里没有陈旧烟灰,他手上没有烟熏的痕迹,更重要的是,他的牙齿很洁白——应该是为了排解苦闷新买的,可能他今天又去找了孩子的母亲,结果可想而知,又是不欢而散。孩子的母亲也是不胜其扰,有可能是自起杀机,也有可能是‘热心’的亲友多事。总之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问题是这全是你猜的,”邵云苦笑,“我们警察工作可是很严谨的,你怎么就不考虑是死者得罪了别的人,或者甚至是街头抢劫的激情犯罪?这种凭空推测我们很难做的。”
“得了吧,判决书都下来四个月了,这男的还没接回自己的孩子,就这种软弱的人,你指望他能得罪什么人到要杀掉他的地步?”陈言若还在完善自己的想法——像他们这种人,不是执法人员,不需要十成十的证据,可能有个四五分的客观或者主观证据就能让他们认定一件事情了,但是要说服像邵云这种从事严禁工作的人,光有个两三分的客观证据加上主观推论是远远不够的。玫涟柯倒是搭腔了,“而且这种人最是小心翼翼了,路边不认识的人他会让人家随便上车?我说他软弱可没说他是什么好人,这就是标准的普通人,大恶,他没有,善,则也有的十分有限,通常是在完全不会损害自己利益并且自己有可能得利的情况下才回去释出善意。像这种深夜搭载陌生人的事情打死他们都是不会做的。——我说师兄,陈先生是我的租客,可不是我给你拉的壮丁,使唤人也要有个限度好不好,既然给你们调查方向了,一方面按照你们原定计划摸排,另一方面抽调一小部分人按照这个思路去调查。反正你们有血液样本你们怂什么?定罪不要太简单好不好。”
“话是这么说的,但是——”陈言若始终觉得不妥当。
“那是当然的。”玫涟柯尽量用一个比较诚恳的口气说话,“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推理,师兄,我们一起从学校毕业的,学的都是一样的东西,虽然我们离开学校后经历的事情各不相同,但是经历的事情复杂程度应该是差不多才是。你觉得自己没有我这种推理能力,其实不是这样的,我所利用的其实就是我这几年经历里所培养的观察力和第六感,这些你都有,但是你的工作不允许你有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对你的职业是很致命的。所以我们这样的人的观点你可以听一听,没有思路的时候也大可以照着走一走。但是你自己不能开始就这样断案,因为虽然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对的,但是你不能赌那个万万分之一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