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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回忆短兵相接 ...

  •   随着清脆的一声“叮咚”,电梯徐徐降落在一层,我和金金手拉着手走了出来,灯火通明的大厦外面,天色已经完全黑了,空中零星飘着几缕与时节极其相称的细细雨丝。
      金金“哎呀”一声,松开我,几步跑到大厦门口,嘟着嘴发出一连串的抱怨,“真烦人,又得打车回家了,挣那点工资都不够付打车费的,咱们老板也真是奇葩,一开会就开到半夜,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做什么工作呢。”
      我听着她的喋喋不休,笑着赶上,不由得想起在鼎岳集团的那一段日子,每年的旺季一到,工作到三更半夜都是常事儿,通宵达旦也是有的,收工时,如果大家还有心情,就三五成群地去路边的大排档吃烤串喝啤酒,或者到附近的KTV包个夜场唱到尽兴……我下意识地摇摇头,想甩开脑海中唐突而至的陈年记忆,其实,时光流转也不过一年有余,可我却恍惚觉得,那些物是人非的荏苒流年,已经远如前世了。
      我俩的住处离得不远,便照例合打了一辆车,先送她,后送我,直到我们已经坐上了计程车,金金仍在絮絮念着老板的众多“变态”行径,孩子气十足,我轻声笑着,时不时地应和几句。当着其他同事的面,历数老板的“罪状”,这本是职场大忌,但自从几个月之前我甫入公司,金金手把手地带着我熟悉公司章则及工作流程,一起共事的几个月里,我已经习惯了她直率坦荡、心直口快的性格,她的喜怒情绪都写在脸上,来得快,去得更快,我羡慕这样的女孩子,也乐于亲近,因为曾几何时,这样飞扬跳脱、不假遮掩的笑容也久久地停驻在我的脸上。
      那件事情过后,久未蒙面的我爸第一时间把我接到了他家,但那个时候,我像一只迷失在命运森林里的幼兽,把一切苦恶的源头全都归咎在他的身上,拒绝接受他姗姗来迟的父爱,不喝水,不吃饭,用最极端的方式折磨着他,也折磨着自己。
      终于,我听到一墙之隔的外面,他用已经破损的声带,震颤着,对着电话发出含混不清的音节,一遍又一遍,他说,“冉冉,叔求你,你救救丁旗,叔已经没了一个儿子,再不能失去这个女儿了,叔求求你,求求你……”
      然后,经过了一个黑夜又半个白天,冉冉就来了。
      见到冉冉,我已经干涸了好久的眼睛仿佛又有了泪意,那是陪着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我的总角豆蔻桃李花信无不与她同路而行,看着她,我仿佛又看到了自己这二十四载的长长来路,荆棘铺就,眼泪灌溉,跌跌撞撞,匍匐而来。
      我挣扎着扑倒在冉冉怀里,因为太久没有讲话,一开口,那突兀的哭喊声无比的陌生与恐怖,就像是十八层地狱里的罗刹魔鬼。
      冉冉辞了临市的工作,推迟了婚期,陪了我将近七个月,七个月过后,我的状态基本回复了正常,灰败的面色也渐渐被红润所取代,可原本就不算丰润的冉冉却瘦了整整十二斤。冉冉回临市的那天,我送她到火车站,看着她瘦削的身影随着人潮缓缓向检票口移动,心底的唏嘘无法言说。突然,她猛地转过身,顺润的马尾在空中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她不顾身旁拥挤的旅客,放下手中的背包,面向我,举起双臂,交叉在胸前。
      我心头一颤,慢慢地回了她一个相同的动作,冉冉笑了,而我,泪如雨下。
      金金开车门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回忆,我向窗外看了看,原来她已经到家了,她隔着车窗向我摆摆手,计程车继续向前,几分钟过后,停在了我居住的小区门口。
      这间一居室的房子是一年前我通过一个在置业公司工作的大学同学租下的,市教育局的第一批家属院,环境清幽,地段适中,租金也算公道,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房龄偏长,线路老化,停水停电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他都还好,真正让我感到不适甚至不安的,是停电,因为那件事情过后,我不敢点蜡烛,不敢看火苗,甚至连烟花都恐惧,只能在无穷无尽的黑暗里数着时光,一寸一寸长。其实我知道,在这座城市,有两套写着我名字的房子,一套是许阔买的,一套是林烁阳买的。出事后,我从一直住着的房子里搬出来,把钥匙快递给许阔的哥哥许祉皓,那时,我才知道,这套房子,并不是许阔的朋友闲置的,而是他用自己的钱买给我的,他一心一意地想给我一个家,完成我从小到大一个未竟的梦,只是这个梦,终究是难以实现了。至于林烁阳的那一套,我把钥匙牢牢收在柜子最底层,却没有勇气踏足那里半步。
      我放下外套和背包,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蜂蜜水,刚喝了一口,手机就在客厅的矮几上响了起来,我拿起来看了一眼,是金金。
      “喂,丁旗,你到家了吗?”
      “到了,刚进屋,正喝水呢。”
      “你喝你的,我就是提醒你一声,明天下午两点,别忘了啊。”
      “好的,我知道了。”
      我挂断电话,随手放在沙发上,自己也坐了下来。金金特意打电话过来提醒的事情,是一场相亲。
      上个周末,金金老家的亲戚来D市看病,给她带了两只土生土长的农村大笨鸡,金金说这是好玩意儿,在城里多少钱都买不到,下班后,便把我拽到了她家里喝鸡汤。
      金妈的性格与金金如出一辙,快人快语,藏不住话,饭桌上吃着吃着,话题就扯到了我的个人问题上,我不想过多地提起以前的事儿,只得笑笑,简单地回答了一句,“上学的时候谈过,后来分了。”
      没想到,金妈短暂的感慨过后,竟兴致勃勃地给我当起了媒人,“我有一个远房外甥,在市公安局工作,人长得带劲,大高个儿,你们年龄也差不多,属鼠,对,属鼠。”
      我有些尴尬地向金金递去一个求救的目光,以为同是年轻人,面对长辈的这种热心肠,她一定能跳出来帮我解围,谁知,金金呷了一口汤,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我表哥这人确实不错,你去见见也行,就当多一个朋友了。”
      于是,便有了明天下午两点的这场相亲。
      第二天是周日,我一觉睡到十点四十才睁开眼睛,简单地冲了个澡,又翻出些莲子百合什么的,煮了一小锅粥,这才记起下午的约会。
      其实,我自己心里非常清楚,也许有朝一日,我终会忘记那些人、那些事、那片被爱恨恩仇染红的火海,携手一人,无欲无求地过完此生,但今时今日,我还做不到,过往是一把刀,它砍在我心头上的口子那么长,那么深,已经快要触碰到灵魂。
      见面的地方在一个叫“西格”的咖啡厅,因为时间尚早,店里的客人并不是很多,我几乎在推门而入的瞬间就看到了坐在窗边的金金,她站起来冲我招手,一直背对着门口的男人也转过了身子。
      待我走近,看清了那个男人的眉眼后,我的脚步被死死地钉在了原地。
      金金走后,我和曾炜顷刻间陷入了沉默,回忆太重,我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半响,一直用勺子搅着黑咖啡的曾炜缓缓说道,“你现在和金金是同事?”
      “恩,金金人很好,我刚到公司的时候,她一直帮我。”
      “也好,没事儿就多去她家玩玩。”
      “知道了,你还在公安局吗?”
      “在,但不在刑侦了,我休了个长假,调到了政治处。”
      话题告一段落,周遭的空气又安静了下来,我和曾炜几乎同时把目光投向了窗外,不甚宽敞的街道被落叶铺得满满当当,一层覆着一层,我仿佛听见脚步踏过落叶的沙沙声,男孩女孩的嬉闹声,恋人动情的耳语声,隔山隔海,远远地传了过来。
      曾炜拿起一旁的外套,对我说,“走吧,丁旗,我送你回家。”
      曾炜的车开得很稳,进口汽车性能优良,几乎听不到任何噪音,我无力地把头靠向车窗,望着一路倒退的熟悉的街景。曾炜在我的指引下,把车子停在了我家楼下,我没有像以前那样邀请他上去坐坐,他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吵着上去喝杯咖啡,我们甚至连“再见”都忘了说。
      开门的时候,我的手抑制不住地微微发抖,试了几次,都没能把钥匙准确地插进锁孔里,而就在这时,包里的手机响了,屏幕上是一条来自同城的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丁旗,疼痛早晚会只剩下微微一点,我们都好好生活吧。
      我徒劳地放下手中的钥匙,沿着冰凉的墙壁,一路蹲了下来,外面传来曾炜发动车子的声音,只一会儿,就没了声息。
      就像那场大火,那片树林,那座恐怖的修罗场,瞬间过后,一切都归于沉寂,留下我,苟活于世。也许除了我和曾炜,再没人知晓,那一年,我们经历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那一年,我们二十四岁,时光正盛,年华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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