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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一
      第一次见到老钟,是七年以前的事儿了。那时我穿着男朋友,不对,是前男友的加大号衬衫,坐在烤肉摊上独自吃肉喝酒。他在加班。老钟背着把木吉他走来过,挂着满脸令人赏心悦目的微笑。我的意思是,至少在那时是赏心悦目的。

      “小姐,我为你唱首歌吧。”他说完兀自在我对面坐下,唱起了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弹得挺好,唱得也不错。很多人往我们这边瞅。有几个姑娘一脸崇拜地望着胡子拉碴的文艺老大叔,然后又一脸仇恨地看着我。而我,就坐在这种目光的正中央,颇为享受,以至于直接无视了老板和店小二脸上写着的同情和嘲讽。

      一曲终了,老钟抬起头来对我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我满脸羞涩地低下头偷笑的时候,他突然跟我说:“本来唱一首五十的,今天那么多人,不如你就请我吃烤肉吧。”

      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心里用二十四年积攒的语言知识问候了他祖上八辈,正当我准备开骂轰走他的时候,他严肃地补充了一句话。

      “不用谢。”

      我只是继续微笑着,抬起脸对他说:“我去你大爷的骗子。”

      然后我们一起吃了烤肉,喝了啤酒。哦对了,是的,是我付的钱。

      二
      当我得知满脸胡渣,长着一张大叔脸的老钟才三十四岁的时候,真是三观尽毁。不过啊,那是两个星期之后的事儿了。

      同样是在那家烤肉摊,只不过我换上了自己又宽松又便宜的睡衣。同样是独自吃肉喝酒,不过有些事情已经不一样了,比如上一次我一个人是因为男朋友加班,但这次落单则是因为他陪别的女人去了。直白点说,就是我被这贱人一脚蹬了,说变就变,决定不要就真的不要了。

      但老钟还是那个老钟——背着他的吉他,纯白色的T恤,脏兮兮的牛仔裤,游手好闲,放荡不羁地……骗着无知少女的钱。

      我看着他进入我的视线,走到一位年龄稍大的姑娘面前,说:“小姐,我为你唱首歌吧。”那人的视线离开洒满辣椒,吱吱冒着热气的肉,看着他喊了一声老公。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立马从旁边的便利店走出来,鄙夷地打量了老钟一番,就说了一个字,就一个字。

      不不不,不是滚,他说的是,呵。

      我有点幸灾乐祸,为老钟碰了一鼻子的灰。他背着吉他转身,满脸轻松,然而这种表情却在看到我的瞬间消失殆尽。老钟尴尬地扯了扯嘴角,就想逃走。

      “大叔,唱首歌吧。”

      他路过的时候,我扯着他的衣角这样说。而他愣在原地,表情将错愕二字书写地不能更彻底。

      三
      那天晚上老钟郑重地看着我,唱了一首《骊歌》,却换来我满脸的眼泪。

      “来来来,我请你吃肉,我请你吃肉。”

      我眼泪不停掉,用颤抖得不像话的声音对他说。老钟犹豫了一下,对我说,别哭了。几十秒之后又改口,说,别笑了。

      “我开心啊,从今后我就自由了。”

      我大笑着,话说到一半又哭出来。

      “老板,再来两瓶青岛!”

      老钟豪气地干了一杯,我也是。他从裤兜里面抽出一张纸,撕成两半,擦掉我不知是被酒呛出来还是被回忆呛出来的眼泪,然后又给我倒满。

      “喝吧,不醉不归。”

      后来事情就像他说的那样,我和老钟一样醉得不成样子。我说着我被莫名其妙的贱男甩掉的胡话,他说着他独自在这城市流浪的胡话。

      “我才三十四啊,但有时候我又想,我已经老了吧。音乐这条路我已经走了十二年了,但依旧看不到任何的光。乐队解散了,我就只能卖唱,但哪里有人听?一个人的青春,就是这么被一点点荒废,驱逐的吧。哈哈哈哈哈哈我真傻逼,妹子,幸亏你没把音乐当成你的命根子,幸亏啊。”

      老钟摇摇晃晃地走在路上,揽着我的肩膀大声喊着。我感受不到他的痛苦,一点也不,但我还是认真听着,尽量一个字都不落下。

      “骗子,你家在哪?”

      我满眼迷离地伸手去抓老钟的短发,然后问他。

      “我不知道。不如今天就在这里睡吧。”

      他指着面前的防盗门。

      靠,这不是我家吗。

      “滚蛋吧,谁知道你会对我做什么。”

      我大笑着推开他,伸手去口袋里摸钥匙。

      “好,那么我就睡在门口。”

      我关上门的前一秒,似乎听到他这么说。

      四
      第二天中午过一点,有人敲门。

      我极度不耐烦地从床上爬起来,强忍着头痛,骂骂咧咧地去开门。

      老钟撑着门框站在我面前,不由我多说就闪进了客厅。

      “换鞋!”

      我对着他吼,吼完才发觉,咦这不是骗子吗。

      他从沙发上坐起身,闭着眼对我笑了笑,让我帮他拿床毯子盖一盖。

      我刚想下逐客令,就听见他说着昨天付了烤肉钱和酒钱之后又在门口的水泥台阶上睡了一宿的悲惨故事。

      ……算了,一条毯子也不能怎样。

      老钟的酒似乎还没醒,对我大喊大叫地说他的家是一百八十多个平米的大房子,我呵呵两声,锁上房间门睡觉去了。

      再醒来的时候,老钟正在厨房倒腾。我脱掉拖鞋,蹑手蹑脚地靠近,他却先一步发现我,转过身来对我说,你的前两餐都在桌上,吃完就该吃晚饭了。

      我摸出手机看了一眼。

      ……靠,都六点了。

      老钟做的晚饭很朴素。三菜一汤——青椒肉丝,麻婆豆腐,炒白菜和粉丝园子汤。我后知后觉地问他哪里来的食物,满心狐疑认为他偷了我钥匙。

      而他只是呵呵一笑,说:“钥匙你就放在鞋柜上啊。”

      我默默地抹了把汗。

      ……靠,幸亏他不是坏人。

      五
      那一天之后,我和老钟的来往就频繁起来,他没事正巧我也没事的时候,就会去那家烤肉摊吃一顿。我的意思是,AA制。

      他依旧没日没夜地弹着琴唱着歌,我也依旧没日没夜地加着班。可能我们都是快被生活掐死的人吧。

      我的世界似乎也没有因为丢了一个很爱的人就天翻地覆,一切照常运行,起床,上班,加班,听老钟唱歌,和老钟吃烤肉,回家,睡觉,起床……似乎就这样了。

      就在我终于确认生活真的就这样了的时候,老钟却有了动静。

      我忘了那是哪个深夜,他打电话给我,用一种大醉酩酊的声音对我说,妹子,你别挂电话,听我唱首歌。

      “好好好,听你唱歌,听老钟唱歌。”我打着哈欠,像哄孩子一样对他说。

      然而听到前奏我就清醒了,是《骊歌》。

      唱完他就挂了电话,没说任何话,也没等我说任何话。

      我也不以为然,以为不过是他发神经怀旧了。把手机扔回床头柜,又昏昏沉沉地睡下。

      第二天起床,才看见他的信息。

      ——人生是一场错过,愿你别蹉跎。

      ——妹子,愿不愿意跟我?

      ——我等你到八点。

      最后一条消息是四点三十七分发的,不像老钟随意的个性,他只给我了三个多小时来决定人生大事,而我已经浪费了不知道多久。

      我看了一眼时间,还有五分钟时间给我回复。

      于是我坐在床上开始思考我和老钟的未来。最终这些思考变成了这么一句话——

      谢谢你,老钟。但我们不合适。

      六
      我在回复之前,根本没想过这样一个优秀得不得了的人,竟会彻底退出我的生命。是的,直到今天,丢了老钟的今天,我才终于明明白白地承认了,他有多了不起,多优秀,还有,多值得爱。

      也是直到今天,我才终于能够坦然地面对我很喜欢他,却在他向我伸出手的时候,选择了现实这件事。那时我觉得跟了老钟,没有未来。说白了我还是不敢赌,倾尽我的青春,我的明天,我的全部去赌,就为了爱情。对,就为了爱情,但可能,这两个字的分量,不比之前我列举的这些轻。

      我没有矫情到说什么全世界都是他的话,但在老钟和我彻底失去联系的好几个月里面,我都觉得自己快被思念逼疯了。这个人,这个曾经陪我那么久的文青,穷光蛋,老大叔,终于,终于,终于被我亲手丢掉了。

      我看着手机上显示的短信记录,就是一年以前我拒绝老钟的短信息。到今天,整整一年了,我失去这个人,整整一年了。时间似乎冲淡了感情,我的日子似乎也就没有这么难过了。
      时隔365年,我又坐在这家烤肉摊,这张桌子面前,穿着这件睡衣,独自吃着烤肉,喝着啤酒,等着再遇见他一次。

      我等了两个半小时以后,才意识到做这种事有多傻逼。

      “傻逼,你等一个骗子等了这么久?”

      我自嘲地笑了笑,然后付了钱,往回家的路上走。

      七
      快到家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看了一眼,吓得我差点把它扔飞掉。

      微博上一个陌生人发来私信,是我刚才在烤肉摊喝酒的照片。

      老钟。

      我一面往回跑,一面点开那人的个人主页,置顶的位置写着一句话——人生是一场错过,愿你别蹉跎。

      老钟。

      隔得老远就能听见对街传来的歌声,是《骊歌》。

      老钟。

      我终于站在了他面前,就像我之前说的,老钟还是那个老钟,穿着白 T恤和脏兮兮的牛仔裤,弹琴唱歌的老钟。他抬起头来看着我笑。老钟似乎变得不一样了,但是他似乎哪里都还是原来的他。

      我跟他一起唱,再也顾不得什么走不走音。

      人生是一场错过,愿你别蹉跎。

      他唱,我也唱。

      最后一个和弦的音落下,老钟还是那样笑着看我,他说,走,我带你看看我家。

      八
      老钟已经结婚了,对方是他家里给指定的,一个和他同岁的,看起来很知性很强大的女人。十天中有九天都在外出差的那种。

      不像我,小他整整十岁还成天傻不拉几的。

      我坐在他家的落地窗前,看着这个当真有一百八十多个平米,而且位于市中心的公寓,彻底傻了眼。

      这就是当初那个一张餐巾纸都要拆成两半来用,还四处骗钱的穷逼本来的生活?

      “老钟,你的生活真是幸福得令人嫉妒啊。”

      我叹着气对他说,手中捧着他递来的,贵的离谱的,我这种怂货听都没听说过的热茶。

      “我现在是个律师。”

      他苦笑着摇头,恰好我听懂了,他是在叹息他终于丢了的理想。

      好吧。

      我们又聊了好久,在我决定回家之前,我告诉他,我曾经真的很喜欢他,很喜欢。他沉默着,只是微笑,并不问我为什么拒绝,我想他一定都懂。

      后来我们长久地拥抱,又长久地沉默。

      “妹子,你肯定会幸福的。”

      老钟终于跟个老大叔一样地说话了,曾经的他不是这样的,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该高兴。

      我点点头,跟他挥别。

      没有眼泪,虽然我知道,我们今后,都不会再见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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