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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就要老了 我相信,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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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在大多数人尘封的记忆里,都会有一个她或者一个他。
……
在我把自己关在家里,等一下哈,我整理下思路。今天是2012年8月17日凌晨,从4月1日那个愚人节开始,我打了个哈欠,算了,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没弄懂哪个月30天哪个月31天,我想我除非拿出高考写作文凑字数的毅力对着挂历才能把4月1日到8月11日的这段时间的日子给具体数出来。
浑浑噩噩日子过了这么久,每天都是重复着不变的两件事情,睡觉,叫外卖。
以至于我时常怀疑自己是不是那副耳机上画着的可爱的动物。
我认为可爱这个词用的好,因为每次送外卖的阿姨过来看见我都是一种‘惊为天人’的样子,我甚是自豪。
可是我自豪的情绪在我站在穿衣镜面前就荡然无存了!
不是说我此时有多么邋遢,想想也知道,这么久没刮胡子,三五天洗一个澡,把返祖这个词用在我身上也不为过。
而是,有个人曾把这面镜子搬进我家的时候说过一句话,我就是喜欢看你穿衣服那帅帅的样子。
我记得我那时邪恶的一笑,说要不我现在脱光光再穿给你看。
我用的是陈述句,所以我真的脱了衣服,然后她双手捂着眼睛,透过指缝看着镜子,说你继续啊你继续啊。
我轻轻的抱着她,缓缓说道,等我们将来结婚了让你每天都看我穿衣服的样子。
镜子里的她傻傻的笑了。
呵,那时我们的爱情多纯洁哦。
记忆是扇门,打开了就再难掩住!
她叫泠泠,是我的初恋。
我不知道有多少恋人是从初恋走进婚姻殿堂的,就如同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愚人节泠泠会说那两个字。在我们相恋的这五年里,我们吵过架闹过脾气不理会过对方,可是无论怎么样,我们都没有把那两个字说出口,然而,在我们平平静静准备结婚生子白首不相离的时候,无来由的,她跟我说分手。
我不当那是愚人节的玩笑,我问为什么,电话那头没有回答。
我们彼此在电话里沉默,直到欠费停机,期间我有想过去找她问个清楚明白,然而她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她说宁风,不要找我。
于是我真的没去。
于是我们的故事画上了终点。
好像我们的故事真的太简单了,没有轰轰烈烈爱过也没有刻骨铭心的誓言,这扇门里简单的就和我家一样。
也对,用最简洁的文字来说也就四个字,我们爱过。
爱过。爱过!
天朝的语言真是一语双关。
我拉开了窗帘,从23楼望下去,这个城市依旧灯火辉煌,虽然凌晨的街道冷清很多,但那些灯红酒绿里面的那些人的夜生活,也不过才达到一个小gao潮罢了!
我张开双臂,以一种飞翔的姿态贴在落地窗上,我曾对泠泠说过,当我自由自在飞翔的时候,我一定会背上你。
她的笑容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她说我怕高。
我说不怕,有我呢,摔死也是我垫底。
她追着我打,我故意跑很快,等她赌气站在原地时我再回来。她环抱着我,说我们慢慢走好不好。
可惜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我回到书房打开笔记本,登上□□,有很多的留言,我一条一条看过去然后一条一条删除,脑子里是一片浆糊,根本没记清他们说了些什么。最后删完的时候突然跳出一个弹窗,阳阳发来一张自拍照。基于我是一个男的,所以我第一眼就看到照片里一个穿着吊带裙的漂亮女孩挽着一个油光粉面赛潘安的青年郎君。我想如果我是一个PS高手的话,我会把他俩P上古装,一定当得上金童玉女的称号,可惜我不是,而我又眼尖的发现这张自拍照的背景是男厕所,所以我打了三个字过去。
狗男女!
那边的贱人一定哈哈贱笑两声,说谢谢夸奖。
我继续打字,说你不用打电话来炫耀你的战果了,我手机调成了静音,两天没找到了。
那边发来一个你懂得的表情,说我先办事,明天找你玩。
我说好,记得带东西来塞满冰箱,如果你像上次那样顺带一个女孩过来的话,我希望是能帮我打扫屋子那种类型的。
然后他敲字说这年头会搓澡侍寝的妹子易找,会拖地煮饭的妹子难求。
我说滚。
他就把□□下了。
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死党之一,他叫龙阳。是的,你没看错,就和我没看错照片里的这个女孩没穿nei衣一样。
我和龙阳在我们削着木剑扮骑士救公主的年代就是一个院子的好哥们儿,两人无话不谈,一起打过架同过chuang。
额,你别多想。
那时龙阳特嚣张的把名字歪歪扭扭刻在木剑上自命龙阳剑大杀四方,一直以名字为傲,向我们这些名字不能当剑用的小破孩们展示着他父母的高瞻远瞩。
他小时候一直以这个代表中国古代乃至现在都至高无上的生物的姓为荣!
小时候我比较羞涩,哪像现在,本来好好的一个词从我口里蹦出来就瞬间变了味。那时我一直跟在龙阳的屁股后面狐假虎威,看着他拯救一个又一个小公主,我一直怀疑,是不是从小的关系,才让龙阳长大后在情场混的风生水起?
不管小时候还是长大,我都对他崇拜不已。
小时候是战场,现在是情场。
当然,我是不会承认小时候有龙阳每天的零食分我一半的成分在里面。
龙阳第一次恨这个中国古代最尊贵的生物的姓是初一第一次情场失意的时候,那天阳光明媚,连空气的带有一丝小草的芬芳,他在操场向一个高年级漂亮学姐表白,他先是自我介绍,说我叫龙阳。
然后,没有然后了!
犹记得那位高年级的学姐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很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这眼神,如今想来和送外卖的阿姨差不多。
漂亮学姐没接我代写的情书就走了,她留下一句话,我最讨厌寻秦记里的龙阳君。
平常不爱看电视的我们这俩小破孩面面相觑好久,都没弄明白这有什么联系。
后来我们回家问了度娘,龙阳的眼神就和他小时候的龙阳剑一样犀利的指着我,他说,小风,我请你一个月的麦芽糖,你忘了我的姓,以后叫我阳阳。
为什么是忘了姓而不是名,阳阳后来解释说阳阳这两个字好听,有种阳光的味道。
我之所以对他崇拜,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为了阳阳两个字和院子里周围的小伙伴们以及同学的火斗,那时候我们已经初中了,很多事情都开始了解。
例如龙阳之癖这个词。
阳阳经常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原因就是很多人拿他的名字取笑,我们都知道,在那个以学习为主的年代,除了学习少不了会给别人取外号。
于是我躺着也中枪。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只喜欢追女生丝毫不顾蜚语流言的阳阳会和那些男孩争个不停,原因在我,他们说,我和阳阳是那啥。
那时我是一个安静的男孩,喜欢在教室里看小说听mp3,偶有一次上厕所的时候,我听到几个男孩神神秘秘的说,我昨天看到龙阳和宁风两人手牵着手一起回家……
接着就是一个痛苦的惨叫声和阳阳的愤怒声,以前没看到阳阳也没说就算了,今天看到阳阳一个人打四五个我怎么也不能袖手旁观,拿起一块砖头冲了过去。
那次我们还是打输了,原因在我的身形太瘦小了,阳阳替我挡了很多下。
我们在医务室擦药的时候,阳阳边喊痛边说痛快,他的语序是这样的,啊,痛,痛,痛,痛快,啊。
搞得给我们擦药的白衣天使姐姐脸红红的。
这是我和阳阳小时候的故事。
然后初中毕业上高中,我俩一直都被不知道是谁的爸妈搞的关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同班同桌!
他依旧花前月下,我依旧临窗听mp3,不过这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情。因为我一直扮演着一个良好听众的形象,在他滔滔不绝口沫横飞说看上一个学妹准备甩了上周追到手的学姐,我最多的表情是一个笑,然后他说,兄弟,要不要介绍一个妹子给你认识,这次我多了一个肢体语言,摇头。
说实话,我挺羡慕他的,但是,我在老师同学眼中是个标准的文静小男生啊,要是早恋了,我树立多年的形象才建造的高楼大厦就轰然倒塌了!
划不来。
不过阳阳曾给过我一个评价,说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我肯定了他前半句否定后半句。
那次我又戴上耳机,我想大家也知道,高中时代的班主任一个个火眼金睛,想要在自习课听mp3唯一的办法就是伪装,我的书桌上摆着英语书,抽屉里是复读机,复读机里当然是英语磁带,可是戴在耳朵上的就是mp3了,老师要检查,取下耳机双手伸抽屉里换出英语磁带那一副,保证让班主任的脸灿烂的像朵菊花。
那天阳阳又给我说了他的战绩,最后他小声问我,小风,我最近面对被我甩过的女友总有一种负罪感,你给我想一句话,让我有点底气。
我很鄙视的看着阳阳,觉得自己此时就像个律师,明知被告人罪大恶极恶贯满盈十恶不赦,我还要为他做无罪辩护。我突然觉得这对我来说很有挑战,看来知我者阳阳,他对我的评价很中肯。
想了良久,我说,再不浪荡我们就老了。
我那时是带着耳机的。
所以在我听来是一句轻言细语,在这节自习课上就是一个晴天霹雳。
于是我多年来建造的高楼大厦一节课之间就成了豆腐渣工程,阳阳哈哈一笑就轰然倒塌,湮灭在我的高二,不复回来。
再不浪荡我们就老了。所以在我高三的第一个学期,把泠泠追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