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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长安分途 ...

  •   第十四章

      【起来吧!回去收拾一下行李,明天就离开这里!】霍去病面无表情的对式铮说道。
      式铮愣了一下,不可思议的望着霍去病。
      【不是想方设法的想回匈奴么?明天我就送你回去!】
      式铮还是一脸不解的望着霍去病。
      霍去病却不再言语,转身打算离开。
      不想式铮却猛地从地上爬起,跌跌撞撞的抓住了他的衣袖。果然跪的太久了,腿脚都不再听从使唤了。
      【为什么?为什么忽然打算送我回去了?】
      【我玩够了!】霍去病冷冷甩掉了式铮的拉扯,离开了。
      式铮脚一软,跌到在地上。
      看着霍去病离开的背影,式铮惨笑了一下。
      她勉强站起,将燃着的蜡烛吹灭了。屋子瞬间一片漆黑。
      蜡烛的残烟飘到了眼中,式铮摸了一下眼角,居然发现自己流泪了。

      若不是怕霍去病回来后害怕黑暗,她才不会特意点燃蜡烛跪在这间大厅中。

      霍去病说得对,从头到尾,她只是他手下的一名贱奴。
      想折磨的时候,带回大汉。
      玩腻的时候,扔回匈奴。

      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被大汉抛弃的匈奴人该如何再回到匈奴!
      一个贱奴的死活,他霍大将军又如何会在乎?
      他亲自送她回匈奴?这岂不是摆明了要断了她所有的后路。
      霍去病啊,你果然是天底下最让匈奴惧怕和憎恨的人!

      天一亮,霍去病便来到式铮的房间,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从把式铮带回大汉那一刻起,霍去病就知道,她迟早要回到匈奴。
      他和式铮之间没有任何契约,所谓的贱奴,也只是他霍去病单方面的宣称而已。然而式铮就那么二话不说的接受了。这10个月来,忍气吞声的守着奴婢的本分,任霍去病呼来喝去,这个女人,太知道什么叫做愿赌服输,成王败寇了!
      霍去病想要亲自送她回匈奴,不过是怕大汉这边为难式铮,想保她安全罢了。
      不过,这个女人却根本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霍去病还是追了出去,他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式铮一面,但是他却知道,如果自己不追出来,他一定不甘心。

      出了长安城时,正好看到为董仲舒和董入卿送别的队伍。霍去病远远的望了董入卿一眼,终于还是狠下心,策马疾驰的离开了!董入卿望着地上飞扬起的尘土,突然就模糊了眼睛。
      再见了。
      病儿。
      从此我和你,
      便是尘归尘,土归土了。

      式铮啊式铮,终归我还是输给了你!
      无比自信的被你一击即败!

      霍去病最终还是没有追上式铮,从长安城到上郡,来回上千里,霍去病明知徒劳,却还是固执的奔走了千里。
      一场徒劳无功的千里追逐,这或许是霍去病这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追击失败吧!

      回到长安城后,霍去病消沉了一段时间,刘彻以为是因为董大小姐的原因,便鼓励霍去病去董仲舒的老家汉广川城去散散心。然而霍去病却根本不理他的苦心,一心扎进了兵营里,跑到边境去操练军队了。
      半年后,刘彻才终于把他这个宝贝外甥从边境请了回来,理由是给自己祝寿。
      时隔半年再回到长安,感觉竟什么都没有变化。
      街道还是那些街道,
      百姓还是那些百姓,
      府邸还是那些府邸,
      官员还是那些官员。
      只是,霍去病第一次觉得这个长安城,是那么的索然无味。
      这个他从小到大生长的地方,居然是这么的百无聊赖。

      刘彻的祝寿大会上,大臣们津津乐道的居然是司马相如的风月情事。
      霍去病本对这些并不是很感兴趣,只是坐在自己身边的副将李敢似乎对这件事情很是着迷,居然不厌其烦的给霍去病讲述着。

      司马相如,西汉第一汉赋大家。文笔才情,当世第一。
      当年他听从好友王吉的建议,琴挑卓文君,以一个落魄书生身份成为临邛首富的女婿。梁王刘武曾赠他千古名琴绿绮,司马相如以一曲【如玉赋】回赠梁王,名动天下。
      而今,绿绮仍在,却早已物是人非。
      当年的西汉第一翩翩才子,已是花甲残年。
      受尽窦太后和景帝宠爱的梁王也兵败身死。
      而那个凤求凰中的美丽女主卓文君亦是历经岁月,早已不复当年的貌美如花。
      霍去病一直不是很喜欢司马相如,在他看来,这个西汉第一才子,只不过是个靠妻子发家的小白脸而已。

      才子向来多情。
      现在,这个司马相如果然晚节不保,毅然抛弃自己的结发妻子,决定和倚情楼的姑娘琴露共度余生了。
      其实这事儿发生在富贵官宦人家本也是平常不过的事情罢了,只不过因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凤求凰的美丽爱情故事早已被人们传为美谈,所以当司马大才子弄出这么一出休妻娶妓的丑闻时,他才成为了天下人的攻击对象。瞬间成为了十恶不赦的渣男。
      而那个第三者,传说中的琴露姑娘,瞬间成为大汉最出名的官妓。男人们都想一睹她的芳容,女人们都想泼她一身脏水!

      【这个琴露姑娘还真是手段高超呢!哪天一定得去会会她!】东方朔忽然醉醺醺的探过头来,对李敢说道。
      在东方朔看来,整个事件中,只有琴露获得了最大的利益。无论最后琴露是否能嫁到司马家,司马大才子都糊里糊涂的成为了她出名的工具。
      论才情,东方朔丝毫不逊色于司马相如,只不过他凡事必不做绝,因为在他看来,做到顶峰后,就只剩死路一条了。
      所以各个领域他只是混到五六成即可。
      官场如此。
      才学如此。
      相术如此。
      人生亦如此。
      大隐隐于朝。
      若非有东方这样绝顶的大智慧,又怎么能一生开心的混迹于这个残酷的官场?

      李敢其实也很同意东方朔的说法,倒不是第一句什么手段高超,而是第二句去会会这个姑娘。【怎么样,侯爷,我们哪天也去看看?】李敢扇风鼓动着他的顶头上司霍大将军。

      两人年纪相仿,少时同在羽林军中,又都是将门虎子,所以两人很是投缘。尤其是十一二岁时,两人跟随刘彻一起去甘泉宫打猎,两人因为太贪玩,和大部队失去联系,在李敢差点被野鹿的利角顶破肚皮时,霍去病一箭射杀了野鹿。
      大家都是将门小公子,怎么霍去病就那么手起刀落,英姿飒爽,而自己就被一只野鹿弄得六神无主,差点一命呜呼了呢!?
      十一二岁的李敢少爷就此对十一二岁的霍少爷佩服的五体投地。
      从此,霍去病就成为了李敢的救命恩人兼人生偶像。
      只是那个时候,他和霍去病谁也没有想到,甘泉宫竟会成为他们最初缘起和最终缘灭的宿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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