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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和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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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14日,情人节,巧克力,玫瑰花;吃饭,逛街,看电影。为什么人们要特定一个普通的日子,把平时该做的事放在一天里,从而使这一条不普通,使这些是显得很特别。
坐在电影院里,放的是所谓今天该放的电影,来看的是所谓今天该来的人。因为是今天,上帝宽恕了在电影院里讲话嬉笑的人,大概他也正在某个角落和他的女朋友谈笑风生。
坐在他的边上的我与别人相同又不相同。看得是什么,我知道得也不需要知道,和这个场合我总是格格不入,虽然我和他都厌恶极了这种电影,然而他总能适时地符合别人自然的笑出声来。
靠在他的耳边我用我以为及其抚魅的语气问他:“你为什么爱我?”别人也许会说出一大堆甜言蜜语,而他不会。我知道的!
“因为你不爱我。”诚实。我像一只满足的懒猫一样,又安分的坐回了座位上。
鲜明的轮廓,冷峻的外表,在任何地方都遮掩不了的光芒。呵——这就是他吗?是我需要的他吗?唉——我又有什么资格说这个,那这又是我吗?真正的我吗?
电影散场了,一对一对的打都揉揉抱抱地走了。只有——我和他。保持这一定的距离,一前一后地走着。在我遥远的记忆里,似乎在偶数日期里我走在前,他在后;在奇数日期里则是他走在前,我在后。虽然我们之间的实际距离只有一两米,但是,感觉上,好远好远……
可笑吧,两个根本不适合的人偏偏走到了一起,相信很多人知道了都会大跌眼镜。不过至今还没有——因为大概还没有人知道我和他之间的事。
这是我们走过的第一百零一个路灯了,他忽然停了下来,他轻轻拨动了他的嘴唇,天籁一样的声音开始从他的嘴里发出来。我开始等他要说些什么。令……他的电话响起。我知道是他的那位女朋友打来的,而只有在这时候他才会有那么一点点的紧张。其实我蛮喜欢看他现在的样子,这时的他才会脱下他虚伪的外表,我喜欢看他错愕的样子。所以,我不介意多等他一会。
他故意把声音压得很低,而通常这个时候我的耳朵就会好得出奇。他女友娇滴滴的声音很快就传到了我的耳朵里,不得不承认她的声音很适合撒娇,这就是她迷人的地方?我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
老实说其实我早知道他们的事情,大概情况就是:一见钟情——火花四溅——终成眷属。不过就像他知道我日夜转换的身份而不会告诉别人一样,我对他的事业一向装作不知。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才是最容易得到幸福的人。可惜,我知道的永远那么多……
没过一会儿我的手机也响了,这是我的男朋友打来的。“哦……嗯……啊……唉……”我就如往常一样地回答着他。没有太多的语气,没有太多的感情,什么都没有。我知道这样对谁都好。可是心去还是觉得什么地方好难受,是为他,还是为我自己?
心情跌入最低谷,不论是眼前的他,还是耳边的他,都让我觉得心情不好,不,是糟到了极点。累了,算了,罢了。我掉头离开,像每次一样,头也不回,朝着黑暗的最深处走去。那里才是最适合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