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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回忆 时间:当生 ...

  •   时间:当生命只剩三十二天
      地点:家里
      我和他从小就相识,小时候一直在一起玩,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这样。我是他学长,比他高了一个年级,我对他说过,我想去厦门大学,那时他说他也要考去厦门大学,可是最后,就算我考上了厦大,可我也没有去就读,反而去广州读大学,而这个消息,我没有告诉他。
      高考那时,他为了能考上厦大读书读得神经衰弱,最后在考场昏了过去,而因为这个,他重读了一年,最后考上了厦大。
      他到达厦大的第一个电话,是打给我地:“你在学校的哪里呢?”
      “你考上厦大了吗?恭喜。”我说道。
      “你在哪间宿舍呢?”他问道。
      “我在广州读大学。”
      “为什么?不是说好要一起去厦大的吗?你的分数明明就超过了厦大的分数线的。”他有些不相信事实,问道。
      “对不起,我是骗你的,就这样,再见。”
      因为在广州读大学的原因,我在广州工作,成为了一个文学作者。四年没有和他联系,直到有一天公司的董事长说要给我换编辑,我才再见他。那时的他,已经不像当你那个一直粘着我的跟屁虫了,反倒成熟了很多。那天晚上,我请他去大排档喝酒。
      “你怎么来广州了?毕业了?”我往他的杯子里倒了些啤酒,为自己点了烟,问道。
      “为什么来广州不去厦门?”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问道。
      “这事已经过去了,我欺骗了你,你恨我什么的随你。”我漫不经心地说道。
      “为什么从不去厦门找我?你有女朋友了吗?”他问道。
      那时的我,私生活很混乱,在酒吧里随便一个妹子都能跟我一夜,情,第二天身边总是躺着自己叫不出名字的陌生女人。
      “女朋友……没有把,你呢?那么帅应该有很多追求者吧。”我说道。
      女朋友的意义对我来说就像酒吧里和我发生一夜,情的女子一样,根本就不需要女朋友,反而说,我是为了逃避我不喜欢女的这个事实而每天和各种女的打交道。
      那时的我,的确有一个很喜欢的人,可那个人却是个男人,那个人叫林遐毅,而对于那个人,也是有着难以言喻的熟悉感。
      “没有女朋友吗?那就好……”他自言自语道。
      “啊?!什么?”
      “没……没什么!你居然会是我最喜欢地作者,真巧,看你的书还真是认不出来呢!你写的文字和你的本人根本就不像,你的文字,更像是一个女生写的。”他腼腆地笑笑,说道。
      “是吗?可惜是个糙汉子。”我自我讽刺道。
      “很少又男生笔名叫怡的,为什么想这个笔名呢?”
      怡,毅的谐音,同时也是翊的谐音。
      我喝了一口啤酒,手中香烟的烟灰掉了下来,说道:“只是随便想想,笔名什么的都只是代号吧。”
      真的只是代号吗?若真是代号,又为何要刚巧取名为怡呢?
      “能和你重逢真的很开心,你的《花与火的边缘》我很喜欢,若是以前我们就在同一间大学,永远都待在一起就好了。”他笑了笑,脸上有着因为酒精的刺激而微微发红的红晕,显得他十分美丽。
      那一刻我知道了,为何我对林遐毅有着熟悉感了,林遐毅很像他,不仅名字像,样貌也恨相像。
      “总之,祝我们未来合作快乐!”我举起酒杯,在他的酒杯上撞了一下,说道。
      “恩……合作快乐。”他说道。
      和他的重逢,显得那么的平常,我们之间也变得很生疏,没有了以前的无话不说。
      路灯下照出我俩往不同的方向行走的影子,彼此都显得很孤独,那时我知道了:我们已经不可能回到以前,没有什么能回去,过去终究是过去,已经过去了,我们已经回不去。
      彼此,没有谁回头看过谁,因为看到的,是毅然决然离去的背影,既然这样,不如不看。现实不是偶像剧,没人会回头,现实就是现实。
      我直到过了十几个红绿灯,才停了下来,回头一看,背后时形形色色的路人,而路人中间,没有他。
      我远离了他。
      站在斑马线前方失神地看着红绿灯的倒数:31,30,29……红灯转换成绿灯的时候,我还站在原地。
      为什么当年考上了厦大却没有去就读呢?为什么来到的广州呢?
      我不知道。
      靠着柱子,我慢悠悠地掏出烟,点燃。
      看着慢慢消失的烟圈,在烟圈里,我仿佛看到了我和他的过去:
      “沈严哥,我以后要和你一直在一起。”
      “沈严哥,回家了。”
      “沈严,你要考去哪个大学啊?”
      “沈严,等我,明年我会努力考上厦大的,今年你要加油啊!”
      “沈严,我考上厦大了,你在哪个宿舍啊?”
      在烟圈消失之前,我仿佛看到了夏翊红着眼睛问我:“沈严,一直以来,你都在骗我吗?”
      我没有,从来就不想骗你。
      第二天看到夏翊时,他显得有些憔悴,黑眼圈重得已经把他的眼睛变成名副其实的国宝眼。
      “我是来收稿的,今天应该是你的收稿日吧,你的上一个编辑说的。”夏翊说道。
      “你若是想来见我,不要用那么烂的理由,我的上一个编辑都是不定时来收的,我没有打电话给他的话他是不会来收稿的。”我推开门,把门里面隐藏的另一番景象,展现在了夏翊面前:
      沙发上各种穿过的衣服,桌子上一杯杯杯面,办公桌下乱丢的废纸。
      “你在这种环境能够生活?”他不可思议地问道。
      “如果嫌脏的话就在门外等着吧,我去给你找稿子,如果不嫌脏的话,把衣服移一移应该有位子可以坐。”
      “你的黑眼圈为什么那么重?”我递给他稿子,问道。
      “没……没什么。”他一边翻阅着稿子,一边说着。
      “如果没有别的事那就不送了。”我又习惯性地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准备点燃。
      “为什么那么喜欢吸烟呢?”他将我的打火机夺走,问道。
      “要是为什么吧……我也不知道。”我自言自语道。
      为什么呢?只是习惯吧。从何时学会的呢?好像是从他打给我那个问我是哪个宿舍的那一天抽的第一根吧。抽烟的原因归根究底是因为他吧。
      “少吸点比较好,吸多了短命,在你那十几个坑还没完结之前可不准你死啊!”他说道。
      “是是是。你还真是个怪物,好好的咒别人死的。”
      从那个时候,我就一直叫他怪物。
      “话说我觉得你这个人吧,就是太死板,吸烟哪需要什么原因,没听过吸自己的烟,让别人说去吧吗?”我说道,“反正我觉得自己一定会长命百岁。”
      “我只听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而已,而且,最后你真的能活到百岁再说。”他吐槽道。
      真的被他说中了,我不过百岁,甚至连百岁的一半都没有。
      我只活到了二十八就去阴间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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