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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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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看了一眼手机屏幕,语气不善的说了声:“凯撒,什么事?”
电话那头依旧是优雅中透着股痞气的调调,听得路明非万分不舒服。
“没事就不能找你?”凯撒顿了一下,见对方没有要回答的意思,继续说,“听说你去美国了?”
“嗯。”路明非四处看了一眼,见没人便放开了声音。
“呵呵,去那么早是要提前买好东西参加我的婚礼吗?”
“你的婚礼?我参加好了,但现在不要打扰我。”路明非嫌高跟鞋累,想要找个地方坐下。
“好吧,真没办法,我现在也在美国,有什么事找我哟亲~”
路明非心不在焉的答应一声,随即挂了电话。
再次走进广场,路明非发现情况稍微有些变化。
小天使周围一片空旷,广场边缘的几个外国人也消失了,刚刚还慢悠悠走路的老头老太都离开了,但却来了几个穿黑西装的壮汉。
路明非疑惑不已,这场面怎么这么像……
突然有人拍拍路明非的肩膀。
路明非动作一滞,颤颤巍巍的转头,看到一个美国人慈眉善目对他笑着,一边还用英语说:请离开这里,否则后果自负。
路明非扯扯嘴角点头,看来他想的没错,这应该就是在美国光明正大的□□交易了。
现在只能离开,最好连头也不要回,谁知道一回头身体会不会被打成筛子。
还没走出十步,身后就传来两伙人的对骂声,路明非暗道不好,当下搞不好会被交易双方的怒火波及,立刻拔腿就跑。
靠,这倒了个大霉的。路明非发力狂奔,连脚下踩着高跟鞋都不顾了,裙子也被蹭到了大腿根。
“站住!”后面有人用英语大喊,路明非转过一个路口时趁机往后看眼,竟然不是那伙人里的人。
“喂,你跑什么跑?!”男人气急,用中文大吼。
路明非定睛一看,乖乖,居然是祖国同胞,他穿高跟鞋跑步也费劲,于是停下来。
“你丫有病吧?跑什么跑,假发都歪了。”男人骂道。
路明非慌乱的摆弄头发,问:“你有事吗?”
男人丢过来一个手提包,用下巴指了指:“这是你的包?”
路明非脸涨红,点头。
那男人眼角抽抽一下,别有深意的看他,咧嘴说:“原来你有这种癖好啊?没事,别不好意思,这里这种人还是挺多的,我见得多不会看不起你的。”说完还大气的笑笑。
路明非尴尬到了极点,现在再怎么解释好像都有点怪异,只能干笑。
“诶,我姓唐,叫我老唐就行,你呢?”
路明非老老实实的回答,正要进一步交流,手机又响起来了。
伸向腿侧的手生生停住,路明非对着老唐歉意的笑笑,背过身拿出手机,一看,是夏弥。
路明非按掉,关机。
两个人说了会话,路明非知道他是这块的常住居民,顿时眼睛亮了。
“这最近有发生什么异常吗?”路明非问。
老唐摸着下巴想了想,挠了挠头,嘀咕道:“异常啊?这倒没有,不过有几起恐怖袭击事件,这算不算?”
路明非顿时只觉得心被人捏住,四肢都发凉。
老唐碰了碰他的胳膊,关切问道:“路明非,你怎么了?”
路明非苍白着脸摇头,跟老唐互换号码后便道别离开了。
颓废低落了一会,路明非强打起精神想办法,现在还不到最后一刻,还不能放弃。
重新梳理这件事,他感觉有很多奇怪的地方表现得很不合理。
斯塔露广场……
时间地点人物对方只提供了地点,很明显对方知道自己是小鬼的哥哥,知道小鬼家里的电话号码,并且对方没提出勒索的要求,只报了这么个地方,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是不是说明,要么,小鬼已经死了,绑匪想继续害死他的亲人,要么……
神经病,路明非在心里骂了句,这摆明了就是个心理变态加偏执狂杀人魔的混蛋,这种猫抓老鼠的游戏有什么好玩的。
路明非准备去时装店换回原来的衣服时,路过一家邮局,门口邮筒上硬皮精装书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是芝加哥地理杂志。
他不由自主的走过去,魔障似的翻开。
伊利诺伊州著名高校区介绍……卡塞尔学院……校园景观……
卡塞尔学院,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路明非纳闷不由得多打量几眼,等会,那,那是……斯塔露广场?
路明非激动的直颤抖,他突然产生一个想法,双手开始快速的翻页浏览,半晌,他把书全部翻完,有些失望的放回原处。
整个州只有两个广场叫斯塔露,其他的连相似的都没有,要不要去翻一下其他洲的图册呢?路明非想想就放弃了,想必绑匪也不会大费周张的带着人质到处跑来跑去,又不是拍好莱坞大片。
当下路明非就敲定主意去卡塞尔学院。
州内的交通很便利,三小时后路明非就到了卡塞尔学院。
映入眼帘的是浓浓欧美式风情建筑物,精致的外形和别具匠心的室内设计,大片大片的绿草地一扫人心中的阴霾。
学校里的斯塔露广场很小,但却让人感觉很舒服,周围的绿地上三三两两的都是肤色各异的大学生讨论学术问题,不时有激烈的争论声和释怀的大笑声传出。
路明非觉得自己来错地方了,这里的气氛完全不像心理变态什么的会来的地方。
但又不甘心这样回去,万一……
在附近住上两天应该可以,路明非咬牙摸摸钱包,这几天已经干掉他三个月的积蓄了,花钱如流水的滋味反倒让他心里没底。
“Hang,what are you seeing?”金发女郎问身边的男人,顺着他的视线过去,只是一大片的大学生而已。
“Nothing.”男人转过头,漫不经心回答一句,继续往前走。
两个穿着白大褂的人穿过弯弯曲曲的小路走远。
路明非在广场边缘的椅子上坐了会才发现双脚已经被磨出几个大水泡,刺痛难忍,脚趾也被勒得通红,还没来得及换掉的高跟鞋鞋跟有点松动,有要坏的迹象。
正好旁边人比较少也没注意他,脱鞋光脚缓缓好像也没什么关系。
“Hey,beauty~”有个轻佻的口哨声在背后传来,路明非转身一看,穿着很是嘻哈的年轻美国男孩儿摆了个pose向他打招呼,还不断的眨眼挑眉。
路明非想回答一开口就停住了,而对方似乎是个急性子,等不了几秒就又用英语问有兴趣想去喝几杯吗?
路明非摇头,男孩耸耸肩,一幅无趣无所谓的样子走了。
真是麻烦,要不要把衣服换掉,这幅样子和别人说话都不能。路明非想了想,起身想去找厕所换衣服,但走到公厕门前又发愁了,现在是应该去男厕所还是女厕所呢?
停了三秒,果断掉头走人。
路明非心里越发烦躁,多日的情绪堆积如山,又找不到宣泄口,连手机都不能开机。
路过一家酒吧时路明非脚步顿了一下,随即摘掉墨镜走进去。
大学和上班的时候他也常被拉去酒吧,只不过不去搭讪,只在角落负责喝酒起哄罢了,大家买醉开心就好,搞暧昧处对象可就不好玩了。
而第一次来国外的酒吧总感觉有些拘束,但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和现场版嘶吼的摇滚乐混杂缤纷多彩明暗不定的灯光肯定是每个国家都相似的。路明非随便要了个别人推荐的酒,闷头闷脑的坐下就喝。
那个在广场上和他搭讪的男孩从舞池里摇摇晃晃出来,一眼就看见了他,咋咋呼呼的凑了过来。
路明非心里想搞什么难道这地方只有一家酒吧吗一边被男孩灌酒。
脑袋里有关被灌的记忆很少,每一次都没发生好事,第一次见大boss凯撒被灌,第一次求老师考试给过被灌,第一次和室友们喝酒被灌,还有……好像是……和芬格尔去酒吧被灌……
那段蒙灰深藏的历史被翻出来,已经褪色模糊的人只剩下一个淡淡的轮廓在他脑海里走动,连说了什么话都忘得差不多,就只依稀记得几个片段而已。
不行,不能再喝了,他一个人在酒吧里,醉得睡死了都没人关心,他还要去找他家小鬼,对了,小鬼,路鸣泽!
路明非奋力挣扎起来,他附近的人被惊得停下来张望,都近不了身,而后又见怪不怪的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