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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家人 ...

  •   母女俩正在屋里择菜,听见外面有人说话:“顺生在吗?”
      胡年春答:“哪个?主任啊。他不在家,还没回来,有什么事?”
      那人走进屋来,边走边说:“今天晚上大队开会,一定要准时出席。”话说得还很官腔。
      “开什么会?”胡年春迎了出去。

      那人并没有停下来,径直走到厨房门口,看了一眼坐在小板凳上的赵明月,说:“商量一下茶山怎么处理。”
      “哦,知道了,我让老头子过去。”
      赵明月抬头看了一眼,对方冲着她笑了一下,露出一颗亮闪闪的大金牙:“明月在家啊?”

      赵明月想了一下,这人可不是他们村的主任,名叫赵金云的么,她面无表情地打了声招呼:“主任叔。”
      赵金云笑了起来,然后点头:“告诉你爹,一定要记得来啊,不能缺席。”
      胡年春赶紧说:“我知道了。”

      赵金云转过身,背着手走了。胡年春压低了声音跟赵明月说:“少跟他说话。”赵明月嗯了一声,知道母亲这话里的意思。她年轻的时候比较单纯,被自己的父母兄长保护得比较好,不知道赵金云原来是个衣冠禽兽,他任职村主任时,利用职权不知道糟蹋过多少个年轻姑娘。后来她嫁了出去,才陆续从别人口中听说起赵金云的事迹,想着自己居然逃过了这个禽兽的魔掌,看来还真不是一般幸运。

      有一种人,总是最善于在最恶劣的局势中把握机会,比如赵金云,这人只念过初小,但是他有一张能说会道、颠倒黑白的嘴,还有一副足够黑的心肠。运动伊始,他便进了革委会,通过揭发其他人获得了区革委会的信任,后来一步步爬上村主任的位置,这个在后世人们根本不顾一屑的芝麻官,但是却掌握着这个时代多少人的前程和命运。他们是时代的小丑,让人恨之入骨却莫可奈何。

      胡年春又跟女儿强调了一句:“听见了没有?”
      “妈,我知道。”赵明月点点头,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赵明月,当年她没吃过亏,现在就更不可能吃亏了,“晚上开会,我也跟着爹一起去看看。”
      胡年春看了一眼女儿:“女孩子家家,去干什么?”

      赵明月不做声,她记得1976年时,村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将村里的一整座茶园全都挖掉了,用来改做梯田。他们这里是著名的茶乡,祖祖辈辈都采茶制茶,虽然之前是属于私人的,建国后就成了公有财产,制茶也曾蓬勃发展过一段时间,后来到了□□时期,为了追求粮食产量,不少茶园被清掉,改成了耕地,茶叶生产规模大幅缩水。从那以后就没有恢复过来,到了运动期间,茶叶生产规模更是大幅缩水,他们村的上千亩茶园基本也被荒废掉了。茶园便成了一个废园,除了村里人自己摘点回来炮制茶叶,根本无人去打理问津。

      76年,村里通过了一个决定,将所有的茶树砍掉,连根拔起,修整成梯田,用来种粮食。运动结束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复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的茶业重新蓬勃发展起来,赵明月最初的生意中,就有贩卖茶业一项。原本在本地茶叶生产中一直走在前列的月亮湾村却失去了先机,经济一直落后于本乡镇的其它村。

      后来赵明月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看见那退耕还林后的茶山坡,简直可以用满目疮痍来形容。村里的经济还是她重新投资茶园之后才慢慢摆脱贫穷的困境。赵明月对这些事印象极为深刻,所以她想尽力挽救一回,使悲剧不再发生。更重要的是,去开会,还能见见那个人,时间太久,她几乎都快忘记那个人年轻时的样子了。

      母女俩弄好饭菜,等了好一会儿,赵顺生和赵明朗才回来。天色已经不早了,胡年春将赵明朗手里的鱼篓接过来,将小鱼倒进木盆里,就要去收拾。
      赵顺生说:“先吃饭,晚点再弄。”
      “你们先吃,我趁着天没黑收拾好,免得点灯。”胡年春头也不抬地说。

      赵明月自从父亲进门来,就一直紧抿着唇,一眨不眨地看着依旧高大健康的父亲,不敢说话,怕一说话就要忍不住哭出来。上辈子母亲去世后,赵明月想把父亲接过去跟自己生活,但是父亲以习惯农村生活为由,拒绝了她的提议。其实她知道,父亲是怕她不好做,她嫁到成家,没有一儿半女,却还要赡养老父,成家人会说闲话,所以他坚持独自一个人过活,失了伴的孤雁晚年非常凄凉,年近古稀的老人开始学着洗衣浆衫,煮饭做菜,独自生活了近十年。

      赵顺生洗了手,转过头去看赵明月:“明月今天怎么了?”女儿跟父亲一向最亲近,每次他到家都是第一个奔上来迎接的,今天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赵明月吸吸鼻子,别过脸:“爹,你先吃饭,我去帮娘收拾鱼。”
      赵顺生说:“那我和明朗先去洗个澡,晚点回来一起吃饭。”

      暮色降临,一家人终于坐在一起吃饭了,因为没全黑,为了省油,没有点灯。赵明月习惯了明亮的电灯,还有点不适应这种昏暗,不过胜在年轻,眼力好,就着微弱的光线也吃得津津有味。
      “明月,你怎么光吃红薯,去盛饭啊。”胡年春说。

      赵明月摇头:“我觉得红薯好吃,我喜欢吃这个。”队里每年分的粮食有限,家里总需要掺杂些杂粮才能够吃,每年差不多要吃上几个月的红薯掺米饭,每次吃饭的时候,母亲会自动自觉地吃红薯,尽量将米饭留给父亲和他们吃。赵明月打小就吃腻了红薯,所以后来无论世人怎么宣传红薯是极佳的抗癌食品,她都没怎么提起过兴致,今晚她却觉得红薯的味道格外香甜。

      赵明朗看着妹妹:“明月,今天咋转性了啊,平时谁嫌弃红薯难吃的?”
      赵明月朝着三哥皱了下鼻子:“我今天喜欢吃了不行啊?”
      赵明朗笑:“那行,喜欢吃就帮哥的也吃了吧。”
      赵明月说:“三哥,你的饭也都我帮你吃了吧。”
      “你这个鬼丫头!”

      赵明朗只比赵明月大了三岁,与她感情最为亲厚,从小她就是三哥的小尾巴。这一切都等到他们各自结婚,中间多了另外两个人,夹了另外两个家庭,三嫂又是个特别精明的人,喜欢占小便宜,这才慢慢疏远起来。尤其是赵明月自己没有生育,却又家大业大,她将几个兄长的子女都安排在自己的公司做事,但是这些人并不肯踏踏实实做事,而是都削尖了脑袋在捞钱,算计着继承权,不遗余力地互相使绊子挣表现。

      赵明月很为这些侄儿侄女们头痛,但是却没有办法,中国的企业多少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更何况她确实没有一个明确的继承人。一谈钱就伤感情,她和几个兄长之间的感情也是这么淡薄下来的。

      赵明月更喜欢这种一无所有但是一家人却和和美美的生活,人们处于艰难困苦的时候,感情会显得特别浓,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隔膜。世人常常说“同患难,共富贵”,事实上,多数时候,只有患难可以共,富贵一旦来临,大家便各怀心思,忙于算计,之前那种同舟共济齐心协力的状态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爹,一会儿大队开会,我也想跟着去看看。”赵明月说。
      赵顺生说:“去就去呗。”赵顺生并不重男轻女,他甚至有点重女轻男,毕竟只有这么个宝贝女儿,他的思想是很开明的,所以赵明月一直上学上到初中毕业。这时候读高中都是靠推荐的,每个大队只有两个名额,赵明月家成分不算好,尽管成绩很好,也轮不上她上高中,就只能回家务农了。
      “谢谢爹!”赵明月笑得甜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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