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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三十七代十 ...

  •   其实,这戏也没那麽好看,就是很多人互喷口水而已。
      就算见到真人版的尼奥老师和三十七代十……十三?等等,为什麽会有十三个圣骑士?原本的美好CP十二偶数呢?
      《吾命骑士》中不是这麽写的啊!
      但多出来的那个人,并不让人感到多余。
      毕竟,他是那样的圣洁和高贵。
      一头银发整齐的贴在身後,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跟尼奥老师有得拼的白),淡紫色的眼眸盈满笑意,像染了花汁的薄唇边带著一抹优雅的微笑。
      如果说尼奥老师是像太阳神般仁慈灿烂(性格忽视),那他就是月亮之神,优雅尊贵如同高岭之花般神圣而高不可攀。
      明明唇边带笑,却带给人一种疏离感。
      不过,他长得跟我蛮像的。
      ……你们那种眼神什麽意思?我一点都不自恋好吗!
      看看,我的头发也是银的啊!(老爹:梅丹佐家不曾出过银发子弟。作者:不好意思他是变种。)
      瞧瞧,我的皮肤也是很白啊!
      睁开你们的眼睛仔细看,我的眼睛也是紫的啊!
      说实在的,我这一世的长相真的很不错,假如要我详尽描述的话……
      银蓝色的发丝带著微卷滚至腰际,白皙的脸庞上有著精致如画的五官,紫色的眼眸更是带著一种神秘感……那个混蛋说我很自恋的?我听到了哦!
      但假如要用最最精简的话语来总结我的长相的话,那就一定是……
      ──娘娘腔。
      为什麽我长的那麽像女的?
      就算我前世是个女的好了,我还是希望这一世长的“阳刚”一点啊!
      毕竟,没有人喜欢当人妖,对吧?
      就在我心中不断碎碎念兼吐槽时,莫名其妙的,没有“肥猪王大战光明神殿”,矛头反而指到了我身上。
      「……身为一名骑士,应当要与各方剑术好手较量,并时时刻刻精炼自己武技,才能保家卫国。在下听说这次梅丹佐伯爵的三子有前来,希望能与其进行“友善”的剑术交流,以体悟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更加反省、进步。」说话的是杰兰伯爵的三子,今年貌似十二、十三岁的样子,剑术在同年中算是佼佼者。
      「哈?」我有点愣住了,毕竟这次我是来看戏的,矛头为什麽会指到我身上?
      不过,我有点手痒。
      毕竟来到这个世界後,我就很少用到太极剑了,梅丹佐家的护卫可不是摆在那好看的。
      「犬子对剑术并不……」老爹面有难色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我打断,在这种时候礼貌算个屁!
      「好啊。」霎那,梅丹佐家的人都转头望著我,因为我没有在他们面前使用过太极剑,甚至连剑都没有拿过。
      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需要保护的小少爷。
      我才没有软弱到需要别人来保护呢!
      我对我的太极剑是很有信心的!
      而且,杰兰伯爵的三子……记得在《吾命骑士》中有读到,就是那个一剑“戳” 伤太阳的混帐!
      虽然还没有发生,但是既然知道,那就帮格里西亚“小小”的报复一下吧。
      我们的手上拿的剑是“花剑”,就是在贵族腰间的那种东西。
      说真的,我不太喜欢这玩意。
      在我们拿起剑的同时,全部人都倒退让出了一个不小的空间,不过脸上满满都是“我要看戏”的神态,杰兰伯爵更是笑得好像有个美女在他眼前跳脱衣舞;梅丹佐家的人脸上倒是没有担心的样子,毕竟只要认识我一段时间的人都知道……
      ──没事找死不是我的嗜好。
      幸好这会议室看起来很大也很坚固啊。
      对方朝我劈来一剑……不是我要说,他的速度可真够慢的!脚往旁一踏,闪过。他用我没预料到的速度飞快回身攻击,依他刚刚的冲势是不可能这麽快站稳的!
      是虚招?
      真是的呢,我不喜欢西方剑法就是因为这点,那麽多虚招是要耍给谁看啊!
      太极剑重於“以柔化刚”,并没有太多积极攻击的招式,但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可是活了八年!好歹也看过几场剑术高手的比拼,其中剑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我家小哥。
      并非我偏袒自家人,小哥剑术天赋真的很不错。我曾经看过他与人对打过,那时我只有六岁,小哥也只有八岁,对手是一个十二岁大的男生,很高很壮像一座小山似的。
      或许你认为一群小屁孩的战斗有什麽好看的,但我要告诉你,那场打斗可精采著呢!
      小哥满场游走,身姿敏捷,手上的剑使得轻灵,每一次逮到对手的空隙就是一阵怒涛般猛烈的攻势;对手剑法在我眼里很幼稚,破绽百出不说,剑砍来竟然还闭上眼,用手去挡,小哥不想伤到人,因此表面上看起来是被压著打的。由於小哥一直闪躲,那对手终於小宇宙爆发……不,是抓狂,像狮子一样往小哥冲去,他的一身力气都用在攻击上,没有防备。
      小哥那时候绝对是生气了,我跟你赌。
      因为他直接一剑狠狠敲向对方的手腕关节。
      哦,那一定很痛。
      所以,我现在打算用这招。
      ……不要说我违反了我的天使小孩样,你想想看,你假如像格里西亚一样被人用剑穿过肩膀的话,应该比这个痛上千百倍。
      啊啊啊,我找到空隙了!
      哇哈哈,今天我诺梅丹佐要代替月亮……不,是太阳惩罚你!
      当。
      我的剑被挡住了。
      挡住我的剑的是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的手!
      不是说她长得很丑,相反的,人家长的可漂亮呢!
      但是她身体是透明的,会透光的那种。
      而且还蓝蓝的,长的真的很像女鬼啊!
      呸呸呸……什麽女鬼,这东西我在书上读过,叫作……对,这东西有个叫“剑灵”的名字。
      剑灵,字面上看就是剑中之灵(鬼?),但是它们可不是从剑中出生的,有这个名字是因为它们诞生的石头叫“剑石”,索性就唤作剑灵。(诺:那为什麽不叫剑石灵?)(作者:因为很难念。)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是绝对的珍贵、宝贵加昂贵!一般的中产家庭就算十年不吃不喝也很难买到,况且还是有价无市的,想当然尔,这货是强大的跟鬼一样……不对,它本来就是鬼了,总之就是很强大很强大就对了。
      瞧那指甲多尖多利啊!
      假如你把买这东西的钱给我,我可以拼上梅丹佐家的面子输一次给你看啊!
      噢,但你可没把钱给我,所以我决定要让你们输的惨到一个不行!
      在闪躲剑灵大姐攻击之余,我抽空瞄了瞄旁边的人。
      很好很好,其他人就算了,光明神殿和梅丹佐家也给我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是在演哪出?
      老子今天是来看戏的不是来演戏给人看的!
      有道是:「狗咬狗,一嘴毛。」这句话真是千古真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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