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把县主卖给商人家做老婆不是我随便说的,是真实的历史。
许多时候人们以为商人地位低下,其实呢,这东西都是相对的,没错,士农工商是这么个排序方式,可是一个家里有一百亩地的秀才,跟一个家产百万的巨商,谁社会地位高?别说普通的读书人了,就是皇族,要是混的惨了,也只能领点国家补贴混日子。而这些人偏偏又是最好面子的族类,所以钱不够花就要想办法,说起来啊,把女儿嫁给商人换回大笔的聘礼这种行为在北宋的一段时间里是非常流行的。
史家李焘记,宋哲宗元祐七年夏四月戊午,“太皇太后曰:一事甚悔,前日乃往问帽子田家,见说是家凡十县主,毎五千贯买一个,国家宁要汝钱。也是何门当户敌”。又北宋后期人朱彧记:“近世宗女既多,宗正立官媒数十人掌议婚 京师富人如大桶张家,至有三十余县主。”
一个大商人,敢在太后面前直言自家有十几个县主做媳妇,五千贯买一个弄来的;而另一个大商人大桶张家更是买了足足三十多个县主。
这个事情我在《李想的北宋》里提过,这里我还要再次吐个槽:阶级确实是天生的,但是阶级再高,自己没出息照样没用!皇族咋了?没钱照样卖女儿。
PS:所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一套恶心透了,穿越就是个坑!哪怕你穿成金枝玉叶的县主,被爹爹为钱卖了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绝对不能反抗,中国的孝道那一套,别说把你卖了,就算打死你也不算什么重罪呢!男孩子还有个盼头,长大了成人了就拥有了一部分做“人”的权利,对女孩子而言,我真得说:穿成啥都没有在现代当个普通人爽啊!就自由这一条,给个公主也不干啊!
要么我怎么喜欢写男性的穿越而不是女性穿越呢?那种生活简直想都没法想,落差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