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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第四章

      很显然,此刻若是还要继续秀她懒得令人发指的猪类特征,让莫易那家伙得知了稳定又会用眼神杀她个千百遍。

      哎,作为刚刚将凤姐想成他梦中女神的回报她还是勉为其难地主动去找他吧。

      不过不知他现在是随着大众去了操场还是正在某个角落限险地躲着丧尸的致命利牙。这么一想,刚切为脑残模式的沈恪恪也难免有些担心了。

      校园里一点也不安静,此起彼伏的低吼声像是几百个重感冒了很久的老人从嗓子发出来的混着浓痰的粗重呼吸声在耳旁不胜其烦地呼响着,但是仍旧让她觉得这里沉寂到可怕。

      从最初的男同学咬人到现在也不过两个小时不到而已,可现在无论是偶尔路过的校园建筑还是一路行走着的林荫小道,沈恪恪都没能发现一个食物。

      啊喂,什么食物偏了偏了。

      沈恪恪都没能发现哪怕一个活人。

      周围密密麻麻的都是摇晃着脑袋卖萌的丧尸同学,她学校也就两三千人,平时也没觉得有多少,怎么这个时候感觉整个学校都快被挤爆了呢?

      似乎她身边就没有一秒钟少了这群家伙,难道丧尸病毒在攻占她们学校的时候也把她的眼睛给一并攻占下来了?

      事实上这貌似整个校园都被挤满了的情况只是她万分紧张下的幻觉?

      众丧尸感觉到了沈恪恪幽怨的气息,低吼着颤抖了两下。

      沈恪恪同学当然听不懂这群丧尸的牢骚,事实上,她只听到了一片吼吼声。她摸了摸肚子,决定找到了莫易那厮后就去小卖部找吃的。

      她坏心眼地希望某个小卖部的胖阿姨在逃去操场之前忘记锁上门,给她行个方便最好了,咳咳也许是可以当是做了好事,避免她一时饿极,酿成大祸?

      现在一想到肚子饿就想到人,一想到人就自动配上酱醋油盐和刀叉真是让人压力山大啊有木有!

      用美味来形容活人,难道她还该庆幸自己虽说想吃但好歹还有个吃熟食的念头么

      刀叉配上大油锅

      这么一想,沈恪恪脚步立马就趔趄,深深觉得吃熟食更恐怖啊!

      她想,再不找到那个调皮的小男友她就得该去吃人了能有自控力对她来说完全就像是减肥对广大女性同胞来说一样困难。

      □□有句话说得好:说曹操,曹操到。

      沈恪恪刚舔着嘴唇,在脑子里刚闪过被裹成饺子状即将下锅的莫易其人,就看到前方图书馆拐角的那边窜出个人影来。

      那是个身形瘦削却并不瘦弱的清隽少年,他身上一片凌乱,原本蓝白的格子衫被污血染的差点就看不出原来的模样,而他浑然不觉,只喘着粗气,气息不稳地向离沈恪恪更远的地方跑去。

      ——那是去室内体育馆的方向。

      沈恪恪刚看到,就被这个熟悉的身影吸引了注意力,她迟疑了一下口里就险险冒出一句话:“饺啊呸,莫易——”

      刚说出口她就后悔了,因为她这才注意到,莫易的身边还有个娇小的女生,他们一起奔跑,就像是义无反顾地奔向着明日的曙光,靠近彼此的双手紧紧地握着,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与共。

      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他们不过跑出两三米,方才那个图书馆拐角就追出了一群青面獠牙的丧尸。

      索性是,莫易并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也没有在黑压压的丧尸群中匆忙一眼就寻到她。

      “莫易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我跑不动了呜”女生的声音颤抖,抓着手心里唯一的温暖,害怕地仰头问他。

      莫易面无表情的一句话没说,只是将身旁的这个少女攥得更紧了点。

      他们身后的一大波丧尸穷追不舍,像是下一秒就能触到跳动的脉搏。

      沈恪恪轻轻摇摇头,视线越过丧尸定定地粘在他俩紧握的双手上,突然就想起了一句极其不符合她气质的深情话。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忽然有些疲惫,在这个五月初的傍晚莫名觉得即将西下的日光很是刺目,直到收心处的肉被因变异而畸形的指甲掐破才道:“别追他们。”

      感受到她情绪低落的丧尸们出乎意料地没有再卖萌,就连刚从图书馆拐角钻出来的那一波也很乖顺地停下了追赶食物的脚步,摇摇晃晃地加入了沈恪恪的丧尸团队。

      沈恪恪看了他们一眼,倏地一笑,声音有些沙哑地道:“谢谢你们陪我,散了去吧。”

      得到允许的二呆丧尸们如蒙大赦,低吼着转背就打算摇摇晃晃地迈动小僵腿去追逃命而去的莫易二人。

      沈恪恪一脸黑线,她咬牙切齿道:“不许去那个方向。”

      可怜的丧尸们只觉得她周围的气压猛的又低了,灌了翔的大脑就算是想个千八百年也想不出来她怎么又发怒了。

      女尸心,海底针。

      众丧尸只得茫然又委屈地又聚了过来只当是沈恪恪反悔放他们离开了。

      被这群无时无刻都在卖萌的丧尸缠到满头黑线的沈恪恪无语了,心情却莫名地好了起来。

      她挥挥手,站在去体育馆的路,挡住了那群丧尸格外想追去的视线,示意它们去相反的地方。

      这回二货丧尸们都明白了她的意思,集体委屈地哼唧一声背过身顺着沈恪恪的心意去了相反的地方。

      沈恪恪好笑地看了一眼,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扬着嘴角打算去追回自己不乖小男友。

      这边女友生死都还不明呢,那边他就给她公然爬墙,呔!受死吧!我靠(‵o′)凸

      好歹咱也是和他从相知相识到相恋相依坎坎坷坷甜甜蜜蜜度过了近三年的吧,话都不吱一声就给窜到墙隔壁去偷腥,看她不阉了他的子孙根?

      沈恪恪扒拉了一下嘴角,追夫途中对着路过的小卖部透明的窗户咧了一个笑容

      然后她差点被自己吓哭了。

      里面那个长得像刚被生化武器攻击过的怪物真的是她么?

      头发乱糟糟的一团,被污血整个地黏住,像是刚从装红色油漆里洗过了一般。至于头发底下,连同整个身体都更为狼狈不堪了好嘛,衬衫的袖子破了一截不说,就连衣领处都被撕裂了。

      嗷,春光外泄了!

      虽说沈恪恪此人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副放荡不羁爱搞基的腐女模样,但事实上。她骨子里还是个保守的姑娘,这不,第一次看到自己衣衫不整地站在夏风里,她立马就羞赧了,慌慌张张地拉了拉衣领,拉了一半又想起自己现在本身就是个丧尸形象

      得,姑娘破罐子破摔了。

      反正估摸着也没什么人会敢对她这个破样子感兴趣,瞧瞧这青灰色的皮肤,瞧瞧这秀逗到对她来说除了抓痒外啥功能都没有的长指甲。

      沈恪恪又看了半天,唯一庆幸的是自己没长獠牙,眼珠也不是浑白色的。

      一想到长獠牙说话得漏风,白眼球看人永远只能不礼貌地乱飞白眼她就有些不寒而栗。

      所以说,她估摸着皮肤和指甲外加饮食爱好同丧尸一样外,其他也没啥丧尸特征了。

      沈恪恪满意地拍拍脸颊,继续观察前方被她追踪了好半会儿,现下不知为何停下来的犬男女。

      她现在的位置在小卖部的橱窗旁,身子被高大的落地小卖部招牌挡住了,沈恪恪又看了眼橱窗里形象令人担忧的自己,无论如何都无法再鼓起初时追出来的勇气出去大喝一声。

      ——嘿!莫易,我是丧尸,我不吃人。

      估摸着还没说出口,就被莫易手中不知从哪里捡来的铁锤子将脑袋砸了个稀巴烂了吧。

      智商再怎么捉急也还是有的,沈恪恪故作忧郁地摸了摸下巴,看着那对犬男女旁若无人地在空旷的林荫道上亲密说话的样子,硬生生掰掉了十指的指甲。

      不过,好像就算是指甲都在故意惹她生气。顽强的指甲,上一秒刚被掐断,下一秒就又“嗖”地长出来了,那速度快得就像是被人直接安装上去了似的。

      沈恪恪气歪了嘴,一赌气,再也不掰了,她愤愤地踮脚,将下巴搭在了广告牌上面才真正看清了远处的情况。

      她一直以为那里只有莫易和那个女生两个人,却没想到地上还躺着另一个。

      那是个男生,远远看起来有些熟悉,只是身上的衣服被撕咬得破破烂烂的,肩膀处更是血肉模糊的,他躺倒的地上被血液浸湿了大片,这样的伤势,就算不是被丧尸咬的,估摸着也活不长了,更何况,没被咬的几率那么小。

      而莫易则一直举着手中的锤子,面无表情地盯着地上痛苦挣扎的男生,眼里划过一丝不忍。

      娇小的女生害怕极了,她拽拽莫易的袖子软声哀求:“我们走吧,别管他了,等会儿天黑了就危险了。”

      莫易摇摇头,半晌无言,只一直看着地上的少年。

      沈恪恪捂着嘴,把惊呼声咽了下去,这才想起来为什么会觉得那躺在男生熟悉,因为那分明是莫易从小到大玩得最要好的朋友。

      莫易他,举着锤子是打算亲自杀了他么?

      她像是脱力了一般,睁着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心里有些了然也有些苦涩。

      若要说莫易这辈子最在乎的人是谁,恐怕即使是沈恪恪她自己也不敢自居,你看,他这不是已经爬墙了么?

      但是她却清楚,这世上唯有一人,是莫易这辈子都不会背叛的。

      那人便是地上那男生,也就是莫易的亲弟弟莫非。

      他们俩的感情之深是任何人都不容置喙的。

      用通俗点的说就是,那感情是铁打出来的。而现在,莫易却举着锤子,对着自己的亲弟弟,冷目相向。

      若他真的变异了

      沈恪恪的猜测刚想到一半,就隔着数米的路看到莫非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  安利基友现言:给你我的小心心by.妤言
    林之寻在转学的第一天对楚辞一见钟情。
      秉承着给他爱给他温暖,脸皮不厚怎么追男生的人生法则林之寻开始了她的倒追之旅。
      一日,楚辞被缠的实在烦了,唇角下垂,把她逼到了墙角。
      “跟够了吗?”他面色阴沉的仿佛能滴出水。
      林之寻低垂着头,眼睑在脸上打下一小片阴影,莫名的有几分楚楚动人。
      舔舔唇,她色胆包天的说:“没,想跟你一辈子。”
      _
      “我,林之寻要是再喜欢楚辞我就是狗,哈巴狗。”林之寻义正言辞的跟好友发誓,语气异常真诚。
      恰好在转角路过的楚辞目光淡淡的往这边扫了一眼,看不出喜怒。
      次日,林之寻的头像和个签全变成了狗。
      面子值几个钱,林之寻望着一旁专心摸鱼的男生嘴角一咧,厚脸皮的凑了上去:“汪汪汪。”
      楚辞:“……”
      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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