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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龙一凤 陆小凤喜欢 ...

  •   1
      江湖上最近忽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相当了不起的人。
      “据说他叫顾惜朝,有人说他陆小凤一样,都不是人,不过不是凤,而是一条龙,一条青龙。”
      “曾有人向大智大通问过这人的出身,问的人居然没有花钱,因为龟孙老爷居然把银子还给那人了。”
      “龟孙子是龟孙子,自然不会把到手的银子还回去,但这回连大智大通都没法子知道那人的出身。”
      “那人的武器很奇怪,使出时如鬼神夜哭,被称为神哭小斧。”
      “‘一顾惜朝终误身,不顾惜朝终身误’这人虽然一身青衣,看似是个俊弱书生,却出手狠辣,如同修罗,据说此人精通赏琴,布棋,书法,画艺,医疗,排兵,机关,称为‘玉面修罗’。”
      “若这条独一无二的龙,遇上另一只独一无二的凤,会怎么样?”
      会怎么样?谁知道?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2
      顾龙进入这个镇子,是在他来这世界的第三个星期。
      他其实没有杀什么人,自然不应该有什么“心狠手辣”的传言,更不会出名。
      他也不想出名。
      伴随着名利的往往是灾难。
      那些名声,都是之前那个郡主暗地里派人传出去的,有名的人总是更好寻找些的。
      于是顾龙杯具了。
      在这三个星期里,他四处藏身,但还是脱离不了那些捕快的地毯式搜索。
      他只好躲到这个镇子来。
      这是他笔下最适合躲捕快的地方。
      因为没人会想到,“顾惜朝”会跑到这么样一个花不香鸟不语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去。
      就算是那个读过《逆水寒》郡主也不会想到,这不是顾惜朝,而是顾龙。
      他向来都是一众朋友中,古怪想法最多的。
      就是一向沉稳聪明的金先生,都常常拿他没辙。
      因为他是古龙,是创造了那么多古怪人物、想出了那么多奇妙事迹的古龙。
      只此一人,别无分号。

      3
      高原、黄土、风砂。
      黄石镇就在这一片风砂中,一片高原上。高原滚滚的黄土,远远看去就好像一卷卷金沙。
      他走进了这个镇子。
      然后他就看见了一个人,一个他没见过,却比自己手掌还要熟悉的人。
      一个披着红披风,留着四条眉毛的人。
      他立即停下了脚步,想都没想,很干脆地转身就走。
      事实上,他的速度比龙确实没慢多少,简直就像是在逃命。
      就像是个输了很多钱的赌徒遇到他的债主一样。
      结果证明,武侠小说的主角如果朋友太多也不是一件好事,朋友多,那么这个人必定是很自来熟,而且很难缠。
      于是他后悔了。
      正因为古龙了解陆小凤,才要拼着最后的希望试着躲开他,但他似乎真的很偏爱浪子,总是给浪子很多金手指。
      比如武功。
      陆小凤的武功就算不是金手指,也能算得上是银手指。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陆小凤的轻功虽然不像他的灵犀指那样金手指,却也差得不远了。
      然后刚刚好,他又是个没事时总喜欢找事的人,特别是有趣的事和有趣的人。
      于是……
      “我身上有狗屎?”
      “没有。”
      “猫屎?”
      “也没有。”
      “那我可以保证,我绝对很健康,绝对没有任何瘟病。”
      “我知道,你健康得就像是猪一样,绝对没有猪瘟。只不过偶尔有点病。”
      “我没病。”
      “穷病。”
      “好吧,的确有,而且还会有懒病,但这些病不会传染给别人。”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要跑?”
      “我没跑。”
      “哦?”
      “我只不过在逃。”
      “……好像没有区别吧?”
      “当然有。”
      “哦?”
      “我送你一句话。”
      “你说。”
      “如果哪一天你碰到了一个可以用瘟屎形容自己的人,那么你最好赶紧逃,逃得越远越好,因为这类人不但是脸皮厚得不可思议的混蛋,而且惹上的麻烦,通常比瘟屎好不了多少。”
      “那你怎么不逃了?”
      “如果你已经踩到狗屎了,就算离得再远,也没法子再逃过臭味熏身的霉运。”

      4
      于是我们的古龙大,就这么跟他书里最偏爱的那个主角认识了。
      陆小凤在听完他说的话后,是大笑着跟他一起进镇的。
      陆小凤这种人,高兴的时候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他的高兴,笑得也是所有人都可以听见。
      顾龙是叹着气说话的:“我真希望我没碰见你。”
      “为什么?”
      “因为跟你在一起,我实在会觉得自己也跟你一样,是个疯子。”
      “没办法。”陆小凤居然还说得理直气壮,“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可惜你根本不是人,是只没毛的凤凰。”
      没毛的凤凰不如鸡,这句话陆小凤当然也听过。
      他居然还能脸不红,气不喘地继续笑:“你如果跟司空摘星认识,一定会非常投缘。”
      “我们为一起损你而投缘。”
      顾龙虽然是那个创造者,但是他擅长描写的,通常都是浪子,通常是那些脾气都有点怪的人。
      像花满楼那种正儿八经的君子,或者司空摘星那样脾气有些孩子气的人,他并没有给特别多的描写,只是通常大概给个框架,让读者顺着他的意思联想下去。
      因为他自己也不大了解浪子以外的人。
      但是这里毕竟是个世界,这里真的有刀光剑影,沉浮人心,这里的人都不止是纸上几个符号几行字,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
      他现在除了一个人思考那些奇妙的人心计策,武功谋略,然后编排一个又一个传奇,好像又多了一个爱好。
      他好像能体会司空摘星的兴趣了。
      能看见一个厚脸皮的人吃憋,实在是件极有趣的事,非但有趣,简直有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就好像辛苦编写,总算亲手见证了一部优秀小说作品的诞生。
      管你怎么想,反正顾龙就是这么想的。
      陆小凤在王大眼杂货店里唯一的空桌子边坐下,向王大眼要了坛酒,然后就开了泥封。
      “这里简直就是黑店。”陆小凤倒了碗酒,递给顾龙,“这么一坛子酒我两口就能喝完,居然要五十钱。”
      顾龙看着陆小凤旁边几个已经空了的坛子,叹道:“他们不这样是活不下去,我看你倒挺乐意当这么一个冤大头。”
      陆小凤只是笑,没说什么。
      顾龙忽然问:“你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
      他必须先搞清楚剧情到了哪一步。
      陆小凤道:“找人。”
      顾龙挑眉:“找谁?”
      如果他是来找柳如钢,怎么还会有心情交朋友?
      “我只知道他叫顾惜朝。”
      顾龙只觉得自己的眼角抽了抽,闷声道:“你找他做什么?”
      陆小凤笑道:“郡主之令,谁如果找到他,可得千两白银,若能让他自愿跟郡主成亲,得太平王一个许诺。”
      合着他成了一移动银票了?!
      顾龙预感他今后的日子不好过:“如果你遇到了他,怎么办?”
      “不怎么办。”陆小凤笑笑,大口喝酒,“我没遇到他,我只知道,你是顾龙,不是顾惜朝,顾龙是我朋友,顾惜朝不是。”
      顾龙忽然大笑,也大口地喝起酒:“好好好,能跟名动天下的陆小凤结交,实在是生平一大快事。”
      陆小凤也笑。
      世上有比友情更令人感觉温馨的吗?
      好酒难得,好友更难得。
      一个人往往会在最奇怪的时候,最奇怪的地方,和一个最想不到的人交朋友,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情感是怎么来的。
      有许多的朋友之间都是这样的,虽然经常相处在一起,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去发掘对方的往事,当然更不会想到要去发掘朋友的隐私。
      陆小凤自然就是个最理想的朋友。
      顾龙自然也是一样。
      朋友贵在知心,只要他是真心与我相交,我又何必计较他用的是真名,还是假名。
      人总是会在朋友面前放下戒备。
      所以他醉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一龙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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