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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阔天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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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著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
可会变(谁没在变),多少次迎著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不知不觉已变淡,心里爱(谁明白我),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被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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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很快就出来了,如马句想的那样,他无悲无喜。
后来,马句和杨天都去了工程学院,而肖兮也如她说的,进了师大。
马句和杨天都选了土木工程专业,他们两个被分在了一个班。大学的新生活并没有让他们感到新奇,经过短暂的新生军训,他很快就适应了大学的生活节奏。
大学的课程很轻松,有时候一天也不过只有一节课,有着大把的课余时间,由于专业的需要,基本每个人都买了电脑,而电脑游戏则成了大学生打发时间的最好方式。马句寝室里有六个人,每个人都有电脑,除了马句自己和杨天,其他四个每天课余时间都在玩着游戏。在读高中时,马句和杨天也曾沉迷过网络游戏,自从高考后,他们两便戒掉了,即使自己买了电脑,也都忍住从不在自己电脑上下载任何一个游戏,马句明白游戏会让自己浪费很多时间,而这些时间便是他努力追上那些一本二本的人的资本,这些时间是肖兮给他的一个机会,至少他自己认为是,他曾在她面前下定决心要混出个人模样,要以高姿态去追她。马句和杨天约定,相互监督着,把平常的课余时间拿来学习其他方面的知识,用来准备考其他专业的证书,为自己增值。
自从进入大学后,马句便多了一个坚持每天晚上去田径场跑步的习惯,因为他觉得要有好的身体,才能比别人更努力的去奋斗。
这天晚上,马句和杨天换好衣服,像往常一样来到田径场,马句将耳机戴上,便和杨天在跑道上慢跑了起来。耳机放的是《海阔天空》,他最喜欢的一首歌,也是杨天最喜欢的一首歌,每次晚上跑步的时候,他和杨天都会听着这首歌,他觉得这首歌就像一只手,在推着他在这条路上奔跑,超越别人。
跑着,后边有两个女生也跟了上来,马句回过头看了一眼,是和他同班的林珮和黄奕,他向着她们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林珮和黄奕也笑着,林珮刚想开口打个招呼,马句却又自顾自地跑到前面去了,气的黄奕牙痒痒,拉着一旁的林珮,说:“我说,珮儿,你看他那副模样,也太没礼貌了吧,干嘛还天天来跟他一起跑步啊,比他好的男生多得是呢。”
林珮不在意的笑了笑,拉着黄奕又跟着马句身后跑了起来,“乱说什么呢?就当陪我跑跑步锻炼身体还不行吗?等下我请你喝奶茶,好不好?”
“好吧,看在你和那杯奶茶的份上,我就饶了马句那个混蛋一回吧”黄奕不情愿的点了点头。
林珮和黄奕都是马句的同学,在有和尚庙之称的土木工程系,女生是非常少见的,跟国宝一样珍惜,就算有那么几个女生,但也大都长得不见人意,但林珮和黄奕确实一个例外,她们两个虽然不是像那些明星一样美丽,却也长得非常不错,在土木工程系是公认的系花,追求者一大片。但马句因为心里一直想着肖兮,倒也没有过多的在意林珮和黄奕。
马句和杨天自从来了大学,平时非常的低调,很少参加班级的活动,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在宿舍学习其他专业知识,偶尔两个人在一起弹弹吉他,唱唱歌,晚上在田径场跑步锻炼一下身体。这时的马句相比高中的那个青涩的小男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了,身高长到一米七八,坚持锻炼让他拥有了让诸多宅男嫉妒的好身材,干净的短发,在加上阳光的脸庞却带着忧郁的眼神,虽然说不上很帅,但却有种特别的吸引力,
正是这种特别吸引力吸引了林珮的注意,马句平时在班上很少跟别人聊天,上课只是认真的听着课,从不缺课,这在大学男生里是非常少见的,这让林珮很好奇,后来林珮在一次晚上跑步的时候发现马句和杨天每天晚上都会来田径场锻炼,林珮便也多了一个每天晚上陪马句跑步的习惯,她想借此来多了解马句,但一个人脸皮薄,她又把室友黄奕也拉了过来,于是便出现了这次的这个场面。
每次林珮和马句跑步的时候,林珮时不时的跟马句聊聊天,她拉着黄奕,跟上了马句的脚步,看着马句棱角分明的侧脸,发现他每次跑步的时候都会戴着耳机,便好奇的问道:“马句,你每次都会戴着耳机,都听些什么歌呢?”|
“海阔天空”马句没有回头,继续跑着。
“海阔天空?能给我听一下吗?”
马句摘下耳机,递给右边林珮,林珮接过耳机,戴在左耳上,由于耳机线不是很长,林珮不得不离马句近一些,差一些两人便碰到一起了,林珮听着歌,闻着身边马句身上由于运动而散发的带着汗味的男人味道,有着轻微洁癖的林珮却并没有觉得不能忍受,反而感到一丝丝甜意在心头泛起。
马句设定的是单曲循环模式,林珮听了几遍《海阔天空》后,仰着头问高他一头的马句,“很好听的一首歌哦,可是你为什么要一直听呢?听了这么多遍,难道你不会倦吗?”
“因为……因为这首歌能激励我坚持下去,我答应过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做到”马句深吸口气,深情变得更加坚定。
“哦?你答应别人什么事啊?能让你这么努力”林珮愈发好奇。
“一个朋友,我答应过她要混出个模样来的”马句恢复了平静。
林珮虽然很好奇马句口中的朋友是谁,是男是女,但她却没有继续问下去,只是听着歌,跟着马句一圈一圈的跑下去。
女生的体力毕竟不如男生,跑了五圈后,林珮便在跑到旁和黄奕休息了起来,乘杨天停下来喝水的时候,她偷偷向杨天问道:“杨天,马句说他答应了一个朋友才会如此努力的,你跟他是好哥们,你知道他说的那个朋友是谁吗?”|
“哦,这个我知道”杨天喝了口水,“那个人叫肖兮,是他和我的高中同学,马句喜欢她,但后来马句考砸了,肖兮却考上了师大,马句觉得有点配不上她,所以马句才会这么努力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林珮有些失落的点了点头。
“其实马句这样让我也挺心疼的,他说过一定要混出个模样来,等功成名就的时候再去追求肖兮,在此之前,他是不会和肖兮见面的,希望时间能让他想开吧,我知道肖兮其实并不喜欢他,他这样做,或许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呵呵,我知道你喜欢马句,那你就大胆的去追他吧,或许这样会让他忘掉肖兮”杨天望着还在跑道上奔跑着的马句对林珮说道。
那年马句二十二岁,那年他大学毕业了,他和林珮一起进了一个建筑公司工作,虽然工作很累,工资也不高,但马句凭着自己吃苦耐劳,在加上自己大学打下的扎实的基础,在公司摸爬滚打混到了二十七岁,他终于得到老板的赏识,坐上了部门经理的位置,而林珮也在他手下当了主管。
他在高考结束那天曾下过决心,不混出个人样来,不会去见肖兮,而他现在当了经理,在CS买了房,买了车,也算是功成名就了,他认为现在又资格去追求肖兮了,因为这个,在他得知他被提拔为经理时还曾兴奋得晚上睡不着。
然而他这近十年的努力,心血和付出去被一张纸付之一炬。
他收到了一张请柬,是肖兮给她的,一张邀请他参加她婚礼的请柬,红底金字,绚丽的花纹,很美,这跟马句梦想中的请柬一样美丽,只是,他没有想到他自己会收到这张请柬。
马句将请柬随意丢在桌上,呆坐在椅上,心里却翻滚着惊涛骇浪。林珮拿着文件走了进来,她看到了桌上的请柬,捡起来看了看,知心的问道:“是不是拿不准去不去?”
马句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现在脑子里乱糟糟的。
“她是你朋友不是么?”林珮继续问。
“是啊,我和她是朋友,她也这么说。”马句苦笑着。
“既然是朋友,她请你,为何不去呢?就让我陪你去吧”林珮也苦笑着。
肖兮婚礼那天,马句终究还是去了,林珮做为他的女伴,也陪他去了。
婚礼很盛大,是在一片露天的草地上举行的,来的人很多,高中的同学大都都来了,马句挽着林珮,举着酒杯跟那些老同学一个一个的碰杯,聊着当年的趣事,场面很融洽。马句感叹着,这本是他梦想中的婚礼,而现在他却变成了宾客,他苦笑着,只是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他已无力改变什么了。
肖兮一脸幸福的挽着他的丈夫走到马句身前,“马句,谢谢你今天来参加我的婚礼”。
“呵呵,你不是说过么,我们是朋友嘛,既然是朋友的婚礼,一定要来的嘛”马句很绅士的举了举手中的酒杯,笑道。
“呵呵,这是你女朋友吗?”肖兮笑着将注意力转移到林珮身上。
还没等马句回答,林珮就抢先向肖兮伸出了手,“你好,我叫林珮,是马句的女朋友,你的这身婚纱真的很漂亮哦,我真想马句也能亲手为我穿上这么漂亮的婚纱呢。”
肖兮怔了怔,转而笑道:“我相信马句很快就会亲手为你穿上婚纱的,祝你们幸福哦。”
<完>
屌丝最终还是没能逆袭成功,但是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的,或许这才是他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