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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   那是一个樱花三月的早晨,父母难得亲自开车送当时刚升上高中的他参加开学典礼,并顺便拜访一下父母的恩师——也就是现任樱华中学的老校长。
      小时候,他觉得父母可能都是明星,因为他们走到哪里都会有人认识;他也觉得父母可能都是老师,因为他们走到哪里都会上台讲话。但后来,从军区司令员退下来的爷爷却告诉他,他爸爸是樱城市的市长,妈妈是樱城最大的跨国公司的总裁。
      “他们都是很有出息的孩子啊,不是吗?小峰,你以后想不想像你爸妈一样有出息呢?”那时的他,坐在爷爷年过花甲,却依旧结实有力的大腿上,玩着手中变化无穷的七巧板。
      “嗯……他们真的很了不起吗?”
      爷爷躺坐在安乐椅上摇来摇去,拿着旁边茶几上的紫砂壶喝了一口浓茶不知他为何有此一问,奇道:“难道不是吗?”
      “既然他们那么了不起,那为什么放学之后他们都没空来接我呢?为什么都没有时间陪我一起吃晚饭呢?为什么连周末都不能抽出时间来出去玩呢?连大白那么笨都可以陪我一起玩飞碟呢,难道爹地妈咪会比大白还笨吗?”
      趴在爷爷脚下正舒舒服服地睡着懒觉的大白狗似乎是听到了,抬起眼皮,露出惺忪的睡眼,蹭了蹭自己的皮毛,打了个大呵欠,又睡下了。

      而爷爷,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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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岚峰,我喜欢你,啵……”
      从幼儿园道小学,这一句话之后再加上一个口水淋漓的吻,一直都是秦岚峰的噩梦之一,而还有一个噩梦则是——
      “长大以后我要娶你做老婆!”
      对,之前亲他的都是一些乳臭未干的小男孩。
      他也曾困惑过自己的性别,而父母总是哭笑不得地跟他解释了一遍又一遍,但偏偏用的都是些上了高中才学的生物和生理健康课中的专有名词。所以,他只记住了一句话:“你是男生,遇到什么困境的时候都要开朗地面对,不要像小女孩一样哭哭闹闹。”
      但是,在确定了自己的性别并为证明自己的性别而奋斗之后,他发现问题虽然逆转了过来,但却变得越发不可收拾了。
      “秦岚峰,我喜欢你,我想做你的女朋友!”
      “呃,抱歉,那个,我不是很喜欢你,所以……”
      哭求,泪奔,逃离,司空见惯。
      初中时的秦岚峰很是不能理解其他春心萌动的小男生的心情。
      ——女生究竟有什么好的?不过就是一群泪腺发达、头脑简单、头发贼长、神经浅短的凹凸形生物罢了。
      明明你笑得一脸真挚地对她说着真心话,可是她却毫不领情地又哭又闹,简直不可理喻!哪里值得男生为了他们“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呢?
      这可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了。
      所幸的是,后来,他学乖了,学会了如何去暧昧地处理这些蜂围蝶阵,让她们互相争锋,互相攻讦,从内部分化她们。所以,那些诸如什么“峰峰后援团”“岚岚粉丝会”“榛子棒棒社”之类的非法组织都自行烟消云散了,只剩下一些散兵游勇,无力发动声势浩大的音波攻击。
      秦岚峰觉得,这些战术思想,才是爷爷留给他最宝贵、最无可取代的遗产,但意识到这一点时,他已经成为樱华中学的一名高一新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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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父和秦母先行去了校长室,所以新生报到的事宜都让秦岚峰独自办理妥当了。他按照教室讲台上早已随机安排好的座位表,独自一人坐在空荡荡的高一(5)班的教室里,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全家总动员的报到大军簇拥下手忙脚乱的新生,心里不屑地冷笑着,以至于竟一时没有注意到,有其他的新生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同学你好,我叫肖丽璇,你也是我们5班的同学吗?”
      清亮悦耳的声音从身后传入秦岚峰的耳中,却没有给人吓了一跳的突兀感。
      秦岚峰正欲回头,忽然手边触到了一片清凉,低头一看,居然是一朵散发着极幽极淡的淡粉色的大叶早樱。
      “早就听说樱华中学的樱雪纷飞的景象美不胜收,今天看来真是名不虚传呢。呐,把它送给我可以吧?”那位名叫肖丽璇的女生还不等他接话就一把拈过了那朵大叶早樱,放在自己的掌心里仔细地端详了起来。
      秦岚峰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被她那白玉无瑕的素手所吸引,顺着慢慢向上延伸,是一张极其惊艳而又略带冷清的脸。

      即使是自诩“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他,也是头一次见到这种第一眼就给人留下绝对难以磨灭印象的女生。
      并不是说她的眉毛如何的杨柳随风,她的耳朵是如何的玲珑剔透,她的脸蛋是如何的吹弹可破,她的嘴唇是如何的纤薄剔透,她的鼻子是如何的娇俏可爱。说实话,她的五官或身体上并没有什么部分让人觉得特别出众,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它们组合在一起形成的这个女子和她所散发出来的气息却让人觉得出奇地惊艳,耀眼。
      窗外的樱雨以一种极其宁静的姿态纷飞着,肖丽璇端详着樱花的姿态分外冷清淡漠,明明是一个极其大功率的发光体,但散发出来的,都是冷光。她的眼神里好像藏了一把外科手术刀,正在对眼前的那朵娇弱的大叶早樱进行解剖,仿佛刚才那句客套话只是她进行“科学研究”的托词罢了。
      秦岚峰不由得为那朵樱花的未来捏了一把汗,但——
      “不过,它始终是不属于这里的,还是让它走吧……”
      一笑展颜,素手轻扬,大叶早樱没有丝毫恋栈地飞出了窗外。同一瞬间,春风乍起,漫天的樱雨零落更甚,那朵樱花一下子融入了淡粉色的背景里,化作了红尘。
      ——或许,这就是“天女散花”的情形吧?
      目睹此情此景的秦岚峰忽然露出招牌式的阳光普照的微笑,只为了她的美好。
      他真的从未见过这样的女生,美丽而不俗丽,骄傲而不矫情。最重要的是冷艳自矜而不多愁善感,应该不会哭哭啼啼惹人心烦。
      ——这可能是女生这种生物中的变异品种吧?有趣。
      秦岚峰在心里这样残念地想着,嘴上却说:“很高兴认识你,我叫秦岚峰,以后请多指教。”说着便站了起来,落落大方地伸出了宽大的手掌,这才发现肖丽璇居然只比身高接近1米9的他矮了一个头而已。
      “彼此彼此。”肖丽璇淡淡一笑,素手有力地握住了他的手。
      彼时,樱花正开,落樱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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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靠,肖丽璇那小妞原来还是个篮球高手啊?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有那么夸张吗,看你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绝对可以灌篮了。”
      “能灌篮就就一定是高手吗?”
      “峰哥,你没看到她运球过人的技术吗?相当犀利啊,比我们学校的很多男生都厉害不止一个档次。”
      “嗯,这个确实是,以她的水平,其实现在她的队员都反而成了累赘。”
      “就像峰哥你打球一样。”
      “呵呵,我的实力还没有足以让我自傲到那个程度。”
      ……
      高一夏日,放学后。秦岚峰与一位校篮球队的队友坐在场边的樱花树下观战。肖丽璇和他都是刚刚被选入校队,正在积极训练,备战将在秋季举行的“樱华杯”校际篮球赛。
      在这短短的三个月里,在高一(5)班的教室里坐在他旁边的这位叫肖丽璇的女生真是给了他太多的惊艳和趣味,甚至是敬畏。比如说和他轮流坐上班里总成绩第一的交椅,比如说出类拔萃的球技,再比如说——
      “峰哥,怎么有空来看小女子们打球呀?”训练赛结束了,肖丽璇队毫无悬念地横扫对手。身为绝对主力的肖丽璇一边用毛巾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一边向坐在大叶早樱下的他走过来。
      “哟,嫂子来了,我先撤退啰。”明明刚才还叫人家“小妞”来着。而在肖丽璇身后的那些本就在窃窃私语的女队员听了着家伙故意喊出来的话后,更是一脸暧昧地望了过来。肖丽璇本人却似乎全然不在意他们的反应,依然“峰哥”长,“峰哥”短地和他闲聊一些篮球的技巧。
      ——这个女生,真的很可怕。
      秦岚峰凝视着她落落大方、侃侃而谈的样子,心里莫名生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寒意。
      现在,无论是班里的同学还是其他认识他们的同学,都很自然而然地把他们看成了是一对儿。明明学校里有夫妻相的俊男美女一抓一大把,明明肖丽璇什么别有深意的事情都似乎没有做,别说是情书了和表白了,就连他坐在她旁边,她也极少主动和他说话,倒是他主动和她讨论过几个学习上的问题。只是因为现在他们俩都被选进了校篮球队,话题才多了一星半点。
      但,她的可怕之处并不在此,而在于就连自己这个当局者也意识到了她对自己的情意,可就是难以从她平时的言谈举止中找到哪怕一丝有力的论据!
      ——可怕,真是太可怕了。
      饶是如此,预想中莺声燕语、醋海生波的高中生活居然一帆风顺、海平浪静,秦岚峰也不得不从心里感激这个不知用了什么法子让“名草有主,其主是吾”这一想法深入人心的女生了。
      “峰哥,你傻愣着干什么?”刚才还在球场上华丽转身、英姿飒爽的她,此刻正歪着脑袋,有些困惑地注视着他。没有小女生的稚气和做作,而看在秦岚峰眼里又是另一番的惊艳——没想到“冰美人”也会这样的表情……
      秦岚峰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正想要说些什么——
      “啊!”
      从蝉鸣声声的大叶早樱上落下一点黑影,“巧夺天工”地落入了肖丽璇队服的后领内,她顿时惊叫了一声,下意识地向前跳了一步,却一下子扑入了秦岚峰的怀中。
      周遭的蝉声并没有就此远去,反而更加
      聒噪起来。
      在这样的聒噪中,如飞驰中的列车般的心跳声虽然被掩盖住了,但是他们彼此都清晰地嗅到了对方身上无法被汗味掩盖住的芬芳气息,也清楚地感受到了彼此躯体无法被队服掩盖的僵硬。
      那只宛如丘比特化身的蝉,在捉弄了他们二人之后,一下子飞走了,而两人间奇异的僵持,还在持续着,直到埋脸在秦岚峰胸膛处的她,倏然抬起头来,说:“我没事,放我起来吧。”
      声音轻柔而淡漠,眼眸中弥漫着的,也不是樱花之色,而是一种让人心情舒缓的平静,仿佛刚才被树上掉落的蝉吓到的是他,而不是她,需要被安慰的人是他,而不是她。
      秦岚峰这才惊觉,将别人紧紧地拥入怀中的人,是他,而不是她!
      彼时,樱叶葱茏,夏蝉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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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二,文理分科后,5班的最后一排正中并排着的两个位置,仍是属于他和她。他们两人,都是班里最“高高”在上的存在。
      但秦岚峰的“高高”是指身高和成绩,至少还有招牌式的阳光微笑,有一帮暗自爱慕他的女生,有一帮狐朋狗友。而她的“高高”,则是身高和高傲。她依旧做着那个令人敬畏的独行姬。
      与她的交集不少,交谈却还是不愠不火,交情也似乎仅限于球友。
      期中考后的某一天——
      “峰哥,新升上来的高一有个叫梁樱爱的师妹很赞哦,你听说过没?”
      “好像听过。”
      “就是在开学典礼上发言的那个短发齐耳的女生啦。”
      “哦,想起了了,怎么了?”
      “这次期中考她创造了1:1:1的传说耶,全班第一,全级第一,全市第一,而且身材相貌也是一等一的,照我说应该是1:1:1:1:1才对。她最近的风头可犹在嫂子之上啊!”
      “开什么玩笑,哪里来的嫂子!”
      “哇,峰哥,小声点,要是被嫂子听到了,回家你还不得跪键盘呀。”
      “去你的,没别的事就专心练好三分球,你忘了秋天还有出去跟别的学校比赛了吗?”
      “嘿嘿,话说峰哥真的没想过找个可爱的师妹什么的吗,还是怕搞不定嫂子呢?”
      “没有什么嫂子,有的话也不怕!”秦岚峰收起笑容,在罚球线上轻巧地出手,篮球却直直地撞到了篮框与篮板的直角位,弹了回来。
      他居然破天荒地在这个位置上,失手了……
      ——为什么最近总觉得自己的人生变得越发的无聊呢?都是因为她的存在吗?
      秦岚峰觉得,是时候打破她给众人施下的无声的魔咒了。他,要做回那个秒杀一切的阳光王子!
      虽然他并没有近距离地接触过那个所谓的“1:1:1”,可是,他对自己的信心可是建立在“万千少女为吾竞风骚”的良好的群众基础之上的。所以,秦岚峰以为,自己亲手写的第一封情书,自己第一次亲手将它交给一个女生,再怎么火星撞地球都没理由不会手到擒来吧?
      秦岚峰随意地从自家书房的杂物箱中找出了几封忘记扔掉的初中时女生写给他的情书,东拼西凑,炮制出一封自以为得意的作品,然后第二天就“单刀赴会”,下去高一年级3班找人去了。
      他自信满满地把“1:1:1”请到了走廊,才回过头去,把情书交给了她。而当秦岚峰漫不经心地看看她会作何反应时,他却不禁呆住了——
      那一瞬间,他分明看到了是另一个肖丽璇,如出一辙的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
      直到“1:1:1”接过信封,头也不回地走回课室时,秦岚峰都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了,只知道这位“神似”肖丽璇的师妹,从始至终都没有出过一声,看他哪怕只是一眼。
      ——太可怕了,神一样的可怕!
      这种足以让人在她的沉默中死亡的可怕,是一种名为“抗拒”的张力,不是拒绝,而是抗拒。
      明明她已经收下了那封显而易见的情书,但秦岚峰在看到她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明白了,自己和她之间是不存在任何可能性的——但这其实只是好听的说法。事实上,应该说,他是不会有任何一丝希望的。她已经无声地断绝了他一切的念想,无论是真心的,还是假意的,干干净净、彻彻底底、外科手术式的核打击。
      ——要是我刚才哪怕是说了一句有关信内容的话,会不会连被她接过这封信的机会都没有呢?
      堂堂万妞迷的阳光校草,在这时竟心生了这样的想法。
      对他的“审判”很快就来了,快得难以想象。第二天中午“1:1:1”找上了高二(5)班的门。
      ——“请你拿回去,我有男人了。”
      信被退回来了。
      自始至终,她还是没有看他哪怕一眼……
      ——太可怕了,神一样的可怕,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程度。
      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面对这种堪比10万吨TNT当量的核打击,无疑还是螳臂当车。
      如果说肖丽璇只是一块寒冰的话,那么这个梁樱爱简直就是地球北极跟南极的所有冰雪加起来的N次方。
      ——原来,肖丽璇是那么的可爱啊!
      在风中凌乱的秦岚峰忽然想起了她的好,差点没热泪盈眶。
      ——但是,她究竟有什么好呢……
      随后,秦岚峰忽然又陷入了另一场凌乱之中。而这一次的答案,却是在高二那一次永世难忘的校运会中,意外地得到了……
      偌大的帐篷,转动不休的风扇,明晃晃的白炽灯,高二(5)班的大本营。
      “她不是已经拒绝了你吗?为什么还要出现在她面前?她到底有什么好的?”
      话不多,只有三句,而且都是用反问语气的疑问句。但,这已经足够了,只因为他苦苦寻觅的东西,已经找到了。
      ——是啊,她究竟有什么好的呢?答案不是早就已经流露在点滴中里,融进了日常中吗?何苦去寻找她的加强版的弱点来曲线救国呢?
      她叫他“峰哥”,不是像某些女生爱称他的、甜得发腻的“小峰峰”,也不是故作亲热熟稔的“阿峰”,而是“峰哥”,是战友,是死党,是值得敬重的人。
      这是恰到好处的距离美,但或许也正是步步为营的宫心计。
      她在其他同学面前总是那么的冷淡,甚至说是冷漠也并不为过,可唯独面对他的时候,是那么的文静而真挚。
      她默默地充当着他的挡箭牌,不动声色地为他抵御下了一波又一波的狂蜂浪蝶,这自然使她被全体女生痛恨并排斥着,可是她从不抱怨,也不要求。
      男生称她作“嫂子”,她不置可否,只有他知道,他从来就没有向她承认过着名分,更不曾给过她与这名分相符的实际的好处……
      她的好,其实他不是早就了然于胸了吗?为什么到直到现在,这些
      当初看起来只是微不足道甚至不屑一顾的事情才终于汇集到了一起,成为了无比耀眼的存在,也成为了无法磨灭的记忆?
      是因为他曾以为这些都只是她为了将他攻陷而使出的心计?但现在看来,这个真是太荒谬了,她得到的,与她所背负着的,失去了的,根本不成正比呀!
      那么,答案只剩下了唯一——是因为她太好了,好的可怕,神一样的可怕,好得让他无法第一时间意识到这个女生究竟有多好,好得让他
      一错再错,好得让他差点铸成大错,将她错过……
      不行!这突如其来的情感波动实在是太过强烈了,他需要时间去消化,去整合,然后再把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情感反馈给她,所以他在升上高中以来第一次在女生面前落荒而逃了,这一次却是不同以往的,不是无法拒绝的逃难,而是无法表白的逃避。
      之后,在校运会篮球赛决赛的球场上,他终于领略到了她不加掩饰的爱与恨。
      只是,奇怪,非常奇怪。以前,在他的眼中,那些为了他不惜竭斯底里,甚至是大打出手的女生是那么的愚蠢丑陋,那么的不堪入目。可是,当他第一次看到神态狰狞的她撞倒了“1:1:1”后上篮得分之后,他最近时常处于暗流汹涌状态的心,忽然随着她双脚的落地而尘埃落定——
      是她,不会有错了。今生今世,他再也摆脱不了她对众人施下、也对他施下的无声的魔咒了,他再也摆脱不了,命运的,魔咒了……
      彼时,樱叶飘零,秋风如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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